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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春風

手機:M版  分類:散文欣賞  編輯:得得9

  春風野了,到處留下青吻就撩下不管。

  喜歡這個三個字,並且有着將它寫成一篇小小說的衝動。不怕浪費筆墨,就是因為喜歡,所以任性。“野”字透性放蕩,透着不羈,“春風”彷彿是一個嫵媚的女人,有着故事自然就有些“野”。一個寫東西的人多多少少會把自己的情感性格放到文字中,無論是已有的,還是深埋得好好的,都會在文字中體現。

  自認為,多情的男人與女人都是野春風。他們不是不真情,而是真情過一段時間,將真情換了對象而已。國外流行一句話,我能愛你到我不愛你為止。國內呢!秉承先人的“美德”我一定愛你到死為止。說話真是荒唐,什麼事都沒有個絕對。理性有時候就是要被感性壓住,不得超生。

  肉體上沒有出過軌,但精神上無數次出軌。誘惑千奇百怪,就像那秦香蓮吧!自己老公當初說得好聽,一見到財與權,美人江山。那還顧得了你呢!幹嗎非死要糾纏,差點惹上殺身之禍,換個言語!就算陳世美認了你,至少他心也不在了,更何況再弄出個欺君之名,上前一步退後一步還是沒命。到不如收下錢財各自分到陽關,男娶女嫁各不相干。

  我對F說,我是個不安分的女人。倘若你愛我就愛你,你若不愛我也有愛處。大凡世間,總得尋個情感安全,財產安全。做陣春風沒什麼不好,可以任意行走,實在不行就做個純物質之人,安妮也說:“不得了許多愛,就得許多錢”。任別人怎麼說都好,也免得做着人見人怕的怨婦,死守着本不存在,本沒前途的愛情。

  有段日子,一直在聽戲《小辭店》中的選段“訴衷情”,蔡要回,柳難留。沒有什麼蹊蹺,來就來去就去。無關衣服洗得好不好,飯菜香不香,情理周到與否!到底前妻在家,卻不想回家撞見前妻偷性,反誤了卿卿性命。結局當初還真讓我傷心了一把,蔡死後,託夢給柳讓她幫他伸冤,最後冤是伸了,柳也獲罪,發配路中撞見蔡的墓碑,一頭就了結了生命。

  這樣的悲劇,在戲台上是數見不鮮。若是放到現實中,怕是沒有這麼多觀眾替她掉淚珠子。如果得罪着一些人,還得了個活該,蕩婦。大多數人都是在戲中存在善良的,實地里由不得你。不如“野”些,過分追求都是“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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