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歌手的情人
手機:M版 分類:愛情小說 編輯:得得9
流浪歌手的情人 標籤:情人節
十九歲那年,我寄住在舅舅家,因為那裡離學校近,而父母又常年在外做生意,不能照顧我。
放暑假時,母親問我是不是在她那裡度假,我說不去了,留在舅舅家好了。因為我不喜歡那個空氣悶熱又黏稠的城市,除了火辣辣的陽光,到處是人與動物所揮發的汗臭味。
表妹王鶯小我兩個月,我們在同一個班,她坐在我後面。她比我漂亮,腦子卻沒我好用,考試的時候,我把試卷攤開,有意無意地往後移,所以,王鶯的成績總是跟我一樣好。
這鬱悶的兩個月假期總得把它打發掉,王鶯總會有辦法的。有一天,她突然興沖沖地跑過來,對我說:“群群,想不想學吉他啊?”我的眼睛發亮:“吉他,當然想學了。”MTV里背着吉他在荒野里行走的齊秦一直是王鶯崇拜的偶像,其實也是我的偶像,只是我一直沒說,我習慣讓着王鶯,不會跟她搶,既然齊秦是她的偶像,我就保持沉默。
於是我們興沖沖地去樂器店,買了兩把紅棉牌吉他,王鶯的是黃色的,而我的是藍色的,我一直喜歡的顏色。然後我們斜挎着吉他,昂着頭,很藝術的樣子走在大街上,那種感覺棒極了,像令人矚目的歌手。
只是我們沒有想到吉他老師會那麼帥,而且超酷,他有着俊秀的五官,深遂而略帶憂傷的眼,長發扎在腦後。像時下的搖滾歌手。我們都看呆了。我與王鶯相視一下,然後視線迅速離開,我們都知道,我們同時愛上了這個叫蘇揚的男人,因為我們彼此的眼中,是那麼清楚地看到了內心的震撼。
其實他是歌手,他所在的那家酒吧因為有人來鬧事,被迫關閉,他暫時找不到活,為了維持生計,便先教人學樂器。從此,我與王鶯便落下了心事,而我卻不敢在蘇揚面前表露出什麼,因為,王鶯每次見到蘇揚的時候,是那麼地開心。回來的時候,說的還是蘇揚。我知道,蘇揚就是她的齊秦,就是她多年來夢中一直神往的白馬王子。
每一節課我們都不落下。只是有一次,王鶯得了重感冒,去掛滴了,沒法來。蘇揚便獨自教我。當他修長白皙的手指落在我的手指,均勻的呼吸吹着我的鬢髮,他的氣息像熏開的檀木一樣漫過來。讓我沉迷,讓我貪戀,那一刻,我感覺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女子。多麼希望時間就這樣凝滯了,永遠留在這一刻。
蘇揚說,“群群,你的手指那麼纖細與柔弱,其實並不適合彈吉他。”“噢?那麼適合什麼?”“呵,適合握在我手心。”他握住了它,我羞紅了臉,“群群,你長得很像我的前女友,真的。她和我四年。現在是別人的妻。”
然後他放開了我的手。那一天,蘇揚為我唱了一首歌,叫《流浪歌手的情人》,當他唱起這首歌的時候,目光又變得那麼哀傷。我知道,他是用心唱的,“我恨我不能交給愛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帶來幸福的旋律/我只能給你一間小小的閣樓/一扇朝北的窗/讓你望見星斗”。我突然有種強烈的願望,就是跟着這個男人,浪跡天涯,我要成為這個流浪歌手的情人。
就這樣,兩個月快過去了,蘇揚對我們說:“你們已經掌握了初級的知識,回去多練練吧,以後不用來了。”王鶯幾乎哭了出來:“蘇老師,還可以來看到你嗎?”蘇揚笑着說,“當然,只要我還沒離開這個地方。”
而蘇揚悄悄塞給我一張紙條,說的是他後天就要離開這裡了,去北京尋求發展。我想了整整一天一夜,我知道,如果我不想失去蘇揚,就要失去學歷與父母的期望,也愧對舅舅與王鶯。但是,如果不跟他走,從此,我會永遠失去蘇揚。
我想起蘇揚所唱的《流浪歌手的情人》,除了愛情,外面的世界對我來說也是一種誘惑。於是在離開的前一天夜裡,我悄悄收拾了行李,留了張沒心沒肺的紙條,無非是謝謝他們的照顧,現在將要去北京,叫他們勿擔心也勿挂念,並會告訴父母的。
敲響蘇揚的門時,蘇揚有點驚訝地看着我:“你真的要跟我走?”“是的,我決定了。”蘇揚嘆了口氣:“你吃不了苦的,傻丫頭。”“不會的,有你在,我什麼樣的苦都吃得了。”我十分堅定地說。
我們來到了北京,租了一個地下室,潮濕而陰暗,因為便宜。蘇揚在牆壁上粘滿了平克·佛洛伊德與槍花的照片。然後,蘇揚開始尋找合作的樂手,於是我們四處奔波,生活過得艱苦,而我卻感覺興奮與快樂。因為,蘇揚到哪裡總是喜歡帶着我,他說待在那個地下室,怕我悶,讓我獨自出去,又怕我走丟。
而我們的錢很快就要花光了,還好,蘇揚跟幾個樂手正式組成了樂隊,並在幾個酒吧進行了友情演出,反響很不錯,受到好評,於是跟北京一個比較有名的酒吧正式簽了約,在那裡固定演出。那天晚上,蘇揚很興奮,摟着我說:“寶貝,我會讓你過得很幸福的。不僅要給你一扇窗,還要給你所有的溫暖。”
我們把原來的地下室退了,租了個兩室一廳,房子雖不大,但很乾凈,蘇揚出去演出的時候,叫我在裡面好好待着,不要亂走。於是所有的白天與黑夜,除了洗衣做飯,我就是在沒完沒了地看碟片,聽Mazzy Star的歌。
蘇揚凌晨三點才結束演出,睡到下午才起床,有時候是徹夜不歸,而他的朋友越來越多,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卻已是越來越少,曾幾何時,我感覺蘇揚離我已越來越遠。像生活在兩個不同世界的人。就這樣,三年過去了。
一次蘇揚對我說,他碰到了一個很久沒見着的朋友,我說誰呀,我認識嗎?他支吾了一聲,欲言又止的樣子。他說是一個哥們兒罷了。我心不在焉地應了聲。而蘇揚有時是好幾天沒見着,我越來越茫然,我們的愛,是不是真的已經不在了?像有的人說的,流浪藝術家的愛情就像他們的生活一樣地放蕩不羈。
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我像一個孤獨的魂在黑夜與白天遊盪着,這幾年,我已養成習慣,只有蘇揚在身邊我才能睡得着覺,只有枕着他的胳膊我才能進入夢鄉,而沒有他的夜,我靠吃安定片才能得到片刻的安寧。而我卻沒有告訴蘇揚,我有多想他,愛他,需要他。
在一個寒冷的夜,我感覺這個房子是那麼虛冷與空蕩,我看不到愛,感覺不到一點的溫暖,於是披了件外套,獨自在黑夜裡遊盪。不自覺地,我來到蘇揚所在的那家酒吧,蘇揚第一次來這演出的時候,帶我來過。後來叫我不要來了,這個地方不適合我,怕我學壞。
我坐在最暗的角落,突然發現舞台上的蘇揚是那麼迷人,又那麼憂傷,我靜靜地看着他,有初見他時的心動。是的,很久沒這麼好好地看他了,他與兩年前一樣,似乎這兩年中他從不曾改變什麼,連愛情也不曾有過。
當他唱起那首《流浪歌手的情人》時,我的淚無可遏止地流了出來,想撲進他的懷裡,卻發現一個紅頭髮的女子跑上去,抱着他狂吻。
我手中的杯子咣當一聲落地,周圍太吵,誰都不會注意到它的墜裂,它與我的心一同墜地,支離破碎。我向服務員要了一杯紅酒,平靜地走到那女子面前,潑了上去。當那女子仰起臉的時候,我卻呆了,王鶯!我看到王鶯的臉瞬時變成一片破碎的血色。
王鶯,細波浪紅頭髮的王鶯,塗著濃厚睫毛膏,打着紫色眼影的王鶯,描着細長柳葉眉的王鶯,穿着低胸黑色緊身內衫,套着白色短貂毛外套的王鶯。若不是如此面對面地正視,我怎麼能認出她就是三年前那個清純的小女生,我任性又淘氣的表妹啊。
“三年了,群群,我找你們整整找了三年,你失蹤后我馬上去找蘇揚,但他也離開了,我便知道你們一同去了北京。那一刻你知道我心裡有多麼難受,你們就這樣一同背叛了我,連一點機會都不給我。你們走後,我也離家出走了,來北京,混跡於各個酒吧,做服務員,當啤酒小姐,做吧女,跟客人拼酒,喝得我胃出血。我用了兩年的時間,終於找到了蘇揚,並用各種手段得到了他。你知道這一切為了什麼?為了報復,我家人對你這麼好你卻奪走了我的最愛,你說過你什麼都會讓着我的,但你卻搶走了蘇揚。”
我想起蘇揚曾對我說過,碰到一個老朋友,卻是欲言又止的表情,他可能想說的就是王鶯,那時王鶯已找到他,而我卻一無所知。
我說:“王鶯,我們現在終於扯平了,你還是繼續做一個流浪歌手的情人吧,我退出,我已經很疲憊了,祝你們幸福。你還是我的表妹。”
走出酒吧的時候,我感覺一陣噁心,趴在路口的牆壁上大口大口地嘔吐,我已經懷孕三個月了,本想在見到蘇揚時告訴他的,但現在沒機會了,也沒這個必要了。
我去了另一個城市,把孩子生了出來,他長得很像蘇揚,俊秀的五官,修長的手指。對音樂表現出天生的敏感與興奮。一個男人向我求婚,一個很憨厚的男人,他是一個餐館的老闆,他對我很好,對孩子也很好。
對愛情我已不奢求,那麼,有婚姻也好。在一個溫暖的秋天,我答應了他。於是,每隔一個星期我給父母打一次電話,告訴他們我很好,有一個很可愛很漂亮的孩子。母親說,王鶯結婚了,跟那個歌手,她參加了婚禮,王鶯看上去並不快樂。然後他們又去了北京。我默然。
偶爾在街上聽到那首《流浪歌手的情人》,我會急急地走過,怕一時間會淚流滿面。因為,我會想起,我曾是流浪歌手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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