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小小說 > 精彩小小說 > 親歷函可案

親歷函可案

手機:M版  分類:精彩小小說  編輯:pp958

  親歷函可案

  ——風雲-黨崇雅明末清初30年長篇小說之二十二

  楊廣虎

  《大明律》頒布了,黨崇雅鬆了一口氣。他深知,頒布是第一步,在實際中按此行律最為重要。

  此時的多爾袞,聲威日震。順治帝福臨在北京即位后,加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權傾朝野。他的府邸,佔地四百餘畝,規模體制全仿皇宮,虎據龍蟠,金碧輝煌,日夜趕造,三年才建成,共用內帑不下千萬。

  皇帝是個娃娃,母親孝庄皇后還要依靠多爾袞執政,多爾袞掌握着大清實權,朝里朝外都在傳“太後下嫁多爾袞”。順治初年,雖然三令五申“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人”,但反抗者眾多,為了緩和矛盾,滿大臣穿着滿清服飾,漢大臣穿着明朝的官服,同朝並列,知府知縣身穿明朝的官服坐堂,否則,老百姓拒不認官,拒不服從。江南穩定后,剃髮令更加嚴厲,若有執意不肯者,當即砍頭示眾。先從漢官開始,黨崇雅被逼無法,被剃頭者在兩邊額角劃上一道直線,直線意外的頭髮全部剃掉,只留頭頂中間那一縷長發,將其變成一根長辮子垂在腦後。頭戴花翎“頂子”,身穿補褂,摸着光頭,多出一條辮子,黨崇雅覺得比受“宮刑”還難受,周身不適,如坐針毯,以後無臉再見父母;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頭可斷,發不能剃,他躲在書房翻閱歷代法律書籍,羞於出門,連哭數日。

  陝西道孔文驃奏道:“臣家宗子衍聖公孔允植,已率四世子孫告之祖廟,俱遵令訖。但念先聖為典禮之宗,顏、曾、孟三大賢,並起而羽翼之,其定禮之大者,莫要於冠服,先聖之章甫縫掖,子孫世世守之,是以自漢迄明,制度雖各有損益,獨臣家服制,三千年未改。今一旦變更,恐於崇儒重道之典未有盡也。應否蓄 ,以復先世衣冠?”

  多爾袞下旨:“ 嚴旨,違者無赦。孔文驃奏求蓄 ,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況孔子聖之時,似此違旨,有玷伊祖時中之道,著革職永不敘用。”

  多爾袞還拿綱常倫理曉諭軍民剃髮。他說道:“今中外一家,君猶父也,民猶子也;父子一體,豈可違異?若不畫一,終屬二心……”

  既然君為父,民為子,子不違父,難道父不能愛子?

  “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與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有責焉耳矣!”這是顧炎武在《日知錄》寫到的話,黨崇雅反覆琢磨,國已經亡了,天下還在么?

  殺一儆十,毫不客氣。不肯受辱的四處逃竄,死的死,亡的亡,僥倖活命的也隱居寺廟,當起和尚。

  也有搖尾乞憐,逢機獻媚的。陝西道監察御史趙開心見機行事,奏言道:

  “本月初五日朝期。諸臣跪迎攝政王。王至即回。是徒知尊王、而不知王之尊朝廷。宜其艴然而返也。初七日。鴻臚寺官、復令謝恩諸臣。至端拱門行禮。夫以皇叔之親、而兼攝政之尊。原與諸王有異。即臣民寧肯自外於拜舞。第王之恩。皆皇上之恩。中外莫不傾戴。豈區區在此拜跪之間。故群臣謁見王時。正當限以禮數。辨其衣冠。與朝見皇上之禮不同。庶諸臣不失尊王之意。亦全王所以尊皇上之心。此儀制宜定者也。稱號必須正名。臣見上諭。皆稱攝政叔父王。夫叔父、為皇上叔父。惟皇上得而稱之。若臣庶皆呼。則尊卑無異矣。臣以為當於叔父上、加一皇字。庶上下辨而體統尊。此名義宜定者也。”

  禮部嗅出味道,規定了多爾袞的稱號和儀注。稱多爾袞為:“皇叔父攝政王”,一切大禮,王公貴族要“列班跪送”。處處表明,多爾袞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崇高地位。因此,趙開心升職。

  順治五年(1648),多爾袞又被加封為:“皇父攝政王”, “凡一切政事及批票本章,不奉上命,概稱詔旨。擅作威福,任意黜陟。凡伊喜悅之人,不應.官者.濫升,不合伊者濫降,以至僭妄悖理之處,不可枚舉。不令諸王、貝勒、貝子、公等入朝辦事,竟以朝自居,令其日候府前”。

  “和碩額真”、“輔政王”、 “皇叔父攝政王”、 “皇父攝政王”,多爾袞儼然皇帝,統治着大清江山,為所欲為。

  “頑雲重霧裹城郭,舊民新民慘不樂。田中有黍誰能獲?山中有木誰能斫?盤翻灶冷守空橐,檐溜雖多不堪嚼。老僧一缽久庋閣,出門半步泥沒腳。紫蛇有光蝸有角,抱書晝卧腸蕭索。庭邊杏樹驚搖落,燕巢已破子漂泊。眼前大地何時廓?遼海浪高勢磅礴。願浮我屍填大壑,毋使蛟龍終日惡。”這是函可的詩句。一個僧人,處在江湖之遠,還在憂國憂民,隱忍苟活的黨崇雅,覺得自己雖然年老,死不足惜,要為老百姓做些事情。《大明律》中還有許多不足的地方,等待自己去完善,在自己的努力下,刑部滿尚書圖海將明代一些酷法進行刪除,並奏准除去死囚的長伽、匣床,以免獄卒凌虐;又毀掉明代鎮撫司所用的酷刑刑具,如呂公絛、紅繡鞋等。也算自己盡一份心意吧?!

  函可字祖心,號剩人,俗姓韓名宗騋,字猶龍,為明萬曆禮部尚書韓日纘之子,廣東博羅人。生於明萬曆三十九年(1612),二十九歲在廬山出家為僧,入羅浮山華首台。順治二年春,函可自廣州前往南京,刷印藏經,正遇清軍南下攻滅南明,返回道路受阻,只得久居南京。他目睹人民飽受戰亂之苦,看到殺身成仁的明代遺臣,寫下了傳記體的《再變記》,詳述清豫親王多鐸率大軍攻陷南京,朱由崧的弘光王朝覆亡的過程。順治四年(1647),函可便通過與其父有師生關係的洪承疇,取得返回廣州的印牌。函可與四個徒弟出南京城時,在經笥中被搜出弘光帝答阮大鋮的書稿,以及《再變記》。函可被滿洲大將、江寧總管巴山、張大猷拘捕,巴山上奏:“疑有徒黨,拷掠至數百,但云某一人自為,夾木再折,血淋沒趾無二語。”甚至“項鐵至三燒,兩足重傷。”

  看的人,都驚顧咋指,嘆為有道。

  函可一直說:“吾一人所為,非有他人。”

  其時,洪承疇為招撫南方總督軍務大學士職銜,多爾袞害怕他變心,四處防備,派滿將巴山監督。洪承疇由於與巴山本有矛盾,看到一個和尚拿着洪承疇的護行印牌,百般盤問,故意找茬,發現《再變記》后即可告訴朝廷“私攜逆書”,並影射洪承疇與這些人私通。

  洪承疇連忙寫好書信,告知多爾袞事情原委。

  黨崇雅也對多爾袞說:“此記純屬個人日錄而已!”

  順治五年(1648年),多爾袞考慮到穩定江南局勢,沒有就這樁“文字案”大興“文字獄”,不想再生事端,對函可從輕發落,流放到瀋陽慈恩寺,從南國到北方,函可在寫到:“開眼見城郭,人言是舊都。牛車仍雜沓,人屋半荒蕪。幸有千家在,何方一缽孤。但令舒權履,到此亦良圖。”

  流放東北的函可與流放遼東的一些文人、官員等,結成“冰天詩社”,飲酒對歌,長歌當哭,仰天問道: “皇天何苦我猶存?碎卻袈裟拭淚痕。白鶴歸來還有觀,梅花斫盡不成村。人間早識空中電,塞上難招嶺外魂。孤雁乍鳴心欲絕,西堂鐘鼓又黃昏。”

  沒有人作答,留下:“地上反奄奄,地下多生氣。”的遺憾!

  誰能相信他們這些明朝遺老,投降清朝的漢臣呢?歷史多變,命遠多舛,大節有虧,空活人世。可,這有什麼辦法呢?

  難道非要一死了之?

  黨崇雅記起,多爾袞說道:“在東邊,只聞洪軍門是至清的好官,其用兵上陣亦有可觀。松山之戰我就很費心思,親自披甲上陣,現在身體疲弱就是那會兒留下的病根。”

  馮銓聽他的話對洪承疇不利,趕忙說,“洪軍門以前有罪,現 在到江南去總督軍務,就可以立功贖罪。”

  接著說,“我亦認為他做得來,諸王也認為他好,所以令他南去。”

  洪承疇聽到他後邊的話,忐忑不安的心才平靜下來。

  黨崇雅心裡清楚,不是誤會,不動聲色的多爾袞老奸巨猾,在試探他們這些漢臣。

  在多爾袞一心要殺明朝太子朱慈烺“假太子案”中,黨崇雅就感到了法外有法。御史趙開心言道:“太子若存,大明之幸。”多爾袞嘴上沒說什麼,暗裡早已咬牙切齒,只是礙於明朝有海瑞抬棺上書的先例,言官為了名節不顧一切,免去趙開心死罪,但罰俸祿三個月。搞了一些虛虛實實的假象,在人們沒有看見真相之下,以太子為假,殺了。清朝要從偏處一隅的盛京遷都北京,作為正統,一統天下。

  順治五年(1648),六部開始設立滿漢尚書各一名,黨崇雅作為掌管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的刑部漢尚書,聞聽大明弘光政權稱之為“南渡三案”的大悲案、太子案、童妃案之後,一言不語。

  各種案子撲朔迷離,真假難辨,人為干預,更是千年謎案了。

  世事弄人。

  函可四十九歲於瀋陽金塔寺圓寂,臨終留下一偈:

  “發來一個剩人,死去一具臭骨。

  不費常住柴薪,又少行人掘窟,

  移向渾河波里赤骨律,只待水流石出。”

  水流石出,何時水流石出呀?黨崇雅心裡在流血,說不出口,更不敢寫在紙上。

  2014年6月24日夜匆於長安

  來自楊廣虎個人新浪博客:

您正在瀏覽: 親歷函可案
網友評論
親歷函可案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