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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的狀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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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同龢的狀元人生 標籤:人生不設限 高考狀元

  平步青雲

  自隋朝開科考試至晚清的1200年間,狀元難計其數。然而,中國的歷史卻不是在學術考試中獲取最高功名的狀元們書寫的。在狀元們紛紛被歷史的煙塵掩埋的時候,有限的幾位狀元,卻為後代留下了顯赫的歷史功績。作出千古傳頌“正氣歌”的文天祥,在宋理宗寶四年(公元1256年)考中狀元時年僅21歲。其愛國精神和民族氣節被主考官譽為“忠君愛國之心堅如鐵石”。而另一個彪炳史冊的狀元則要數翁同龠禾了。

  翁同龠禾之崛起,自然得益於其父翁心存。翁心存官至體仁閣大學士,後為同治帝師。自此,翁氏家族進入鼎盛時期,稱“一門四進士、一門三巡撫;父子大學士、父子尚書、父子帝師”。既然41%的清朝狀元都來自江蘇等吳地,翁家的興盛,自是情理之中。在道、咸、同、光四朝,翁氏兩代累任高官。當咸豐六年(1856年)翁同龠禾以27歲中一甲一名進士后,便擢任翰林院修撰。同治四年,又接替父業,入值弘德殿,為同治師傅,前後教讀九年。同治病逝后,光緒繼位,慈禧又命翁同龠禾入值毓慶宮,為光緒師傅。

  從教授光緒啟蒙識字到被撤職回鄉,翁同龠禾與皇帝之間以師生關係相處長達24年。僅憑這層關係,翁同龠禾定能在晚清內政外交中發揮重大作用。甲午戰爭至戊戌變法時期,翁同龠禾與孫家鼐、志銳、文廷式、汪鳴鑾等官僚士紳形成了與后黨抗衡的帝黨集團,進一步加強了在政壇中的地位。

  事實也是如此。舉凡翁同龠禾為官六十年所做大事,有:平反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假錯案;捲入甲午戰爭洪流;支持盛宣懷等創辦中國第一家自辦銀行(中國通商銀行),由戶部撥100萬兩“生息官款”存於中國通商銀行,實際上也成為開辦伊始的中國通商銀行的最初營運資金;再就是舉薦康梁等維新人才,親自草擬《明定國是詔》。

  楊乃武小白菜一案是晚清四大冤假錯案之首(四大冤案為: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楊三姐告狀案、張文祥刺馬案、淮安奇案)。此案發生在同治十二年(1873年),浙江餘杭縣楊乃武案發生,懦弱無知的葛畢氏(死者葛品連之妻,即小白菜)被百般威逼欺哄,誣楊乃武(與小白菜相識的舉人)為姦夫,楊乃武“被屈打成招”定為“謀夫奪婦”之罪。此案經杭州知府、浙江巡撫、刑部侍郎三審具結,草率奏報,使楊乃武、葛畢氏枉坐重罪。

  同治十三年(1874年)四月,本案第五審開始(晚清死刑案審判是五審終審制)。這時,楊乃武的姐姐葉楊氏到刑部和都察院上訪申冤。於是此案發回浙江再審。審訊中,楊乃武、小白菜均推翻原有供詞,所以沒能審結。

  光緒元年(1875年)十二月,浙江紳士汪樹屏等以“複審疑獄有官員間相袒護的事實”聯名向都察院控訴。於是皇帝和太后開始關注此案。此時,恰值翁同龠禾擢升刑部右侍郎,直接負責重大案件的審辦,他細閱全部案卷,發現供詞與訴狀的疑點和漏洞甚多。在詢閱了楊乃武姐姐的呈詞和浙江紳士的聯名控訴,走訪了浙江籍的京官,聽取了刑部經辦人員的各種意見之後,經過認真研究,訊問犯人,調查證人,重新檢驗屍骨,終於查清葛品連繫病死而非中毒死亡。至此,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得以平反。辦理此案的大小官員以及做偽證的證人全部受到懲治。《清史稿》記載此事時說:“刑部平反浙江民人葛品連獄,巡撫楊昌浚、侍郎胡瑞瀾褫職,知府以下論罪有差。申諭各省理刑,期情真罪當,毋輕率。”

  此案可謂晚清中國獄訟、法制體系自我完善的典型。而翁同龠禾忠於職責、為平民平反的職業精神,也可謂一代帝師應有的風範。

  甲午疑雲

  然而,翁同龢在一重大問題上,處理是否得當,至今仍然受到頗多爭議。這就是甲午之戰北洋水師的失敗,被很多論者認為是因為他在擔任戶部尚書期間曾長期剋扣甚至拒絕給李鴻章撥款而導致的。並且認為,這種關係又來自於翁同龠禾和李鴻章的“公報私仇”。

  誠然,作為帝黨主謀的翁同龠禾和作為後黨核心的李鴻章,在政見上確實不合,而且在另一種劃分中,翁氏是作為與洋務派對着乾的清流黨出現的。但是,把翁李二人的政見不同,歸結為私人恩怨,則是把民族大義庸俗化的一派意見。而把軍費問題當成戰敗的理由,並進而把罪責推至翁同龠禾身上,則是轉移視線的片面見解。

  翁同龠禾和李鴻章在私人恩怨上,的確存在一段故事。但是,晚清政壇互相的攻擊或者參劾並沒有現在想象的那麼嚴重,甚至到了睚眥必報的地步。

  咸豐九年(1859年),安徽巡撫翁同書(翁同龠禾大哥)任安徽巡撫時,於定遠被捻軍和太平軍圍困之際,棄城逃跑。此事未平,第二年,壽州的團練首領苗沛霖因與其他團練仇殺而叛變朝廷,反攻壽州。

  翁同書為招撫苗沛霖,答應了他的一切條件,寬恕了他的作亂行為,將苗沛霖的仇人團練孫開泰、蒙時中的首級交給苗祭靈雪仇。但苗沛霖的目的達到后,並不投誠。

  儘管翁同書處理苗氏案子,說“其中難處,非局外人所能想象”,但因其先是丟失疆土(棄城),繼則被賊寇玩弄,依據律例,同治元年(1862年)曾國藩具折嚴劾。寫此折的正是時在曾國藩幕中任事的李鴻章。其中“臣職分所在,例應糾參,不敢因翁同書之門第鼎盛,瞻顧遷就”的話語,矛頭實際對準了翁氏家族(翁心存此時朝中擔任小皇帝同治師傅)。初,翁同書被定“大辟”(斬首)。翁心存為此竟然病急而逝。后翁同書實判流放西北,三年後也病死。

  有了父兄這一段恩怨,於是,人們把後來翁同龠禾在李鴻章興辦北洋用錢之時,而翁借故財政支出困難為由,處處予以限制,歸結為翁同龠禾“徇私報復,傾陷排擠,無所不用其極”。事實上,翁氏的確因為財政困難為由,限制了北洋水師的經費支出,並且奏請海軍停購船械二年。但是,翁同龠禾身為戶部尚書,經費支出需要為全盤考慮,這也是事實。奏請停止購船械是1887年,為了堵住黃河鄭州段決口,而改《海防事例》為《鄭工事例》。當時,曾規定各省嗣後兩年內暫停向外國購買船艦。工程結束后,鑒於總理海軍衙門和李鴻章並未及時提出購買新式船艦,所以戶部也就沒有撥款。及至甲午戰爭前和甲午戰爭中,翁同龠禾曾代表戶部撥銀650多萬兩支持總理海軍衙門購買新式船艦。而李鴻章的淮軍所存銀錢800多萬兩,後來事實證明並沒有用於甲午戰爭。

  現在有論者認為,翁同龠禾當年急欲挫敗李鴻章,所以拚命主戰,相信清末另一位狀元張謇“日本蕞爾小國,何以抗天兵?非大創之,不足以示威而免患”的高調,以攻擊李鴻章避戰求和。甲午開戰後,中方屢戰不勝。慈禧恐慌之中命翁同龠禾“馳赴天津詣鴻章問策”。光緒年間先後做過翰林院庶吉士、吏部主事、御史的胡思敬在《國聞備乘》中記載:當翁問及北洋艦隊接戰情況時,李“怒目相視,半晌無一語”。良久,問道:“師傅總理度支,平時請款輒駁詰,臨事而問兵艦,兵艦果可恃乎?”翁對曰:“計臣以撙節為盡職,事誠急,何不復請?”李憤然答曰:“政府疑我跋扈,台諫(紀檢官員)參我貪婪,我再嘵嘵不已,今日尚有李鴻章乎?”翁氏為之“語塞”。

  此段記載,也無旁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翁同龠禾並非軍事戰略專家,對於北洋被吹噓成什麼樣子,自己並不知曉。從他離津前,請其兒女親家、長蘆鹽運使季邦楨囑將北洋“將士之賢否,軍報之虛實,器械之良窳”相告的情況來看,不能斷定翁氏故意為了報私仇而整李鴻章。最合理的解釋是翁氏相信中國海軍的力量,而這是和他一貫的清流派思想一脈相承的。

  光緒三十年(1904年)五月,翁同龠禾去世,消息傳到北京,慶王請示喪葬典禮規格。被內政外交搞得焦頭爛額的光緒帝竟至大怒,“曆數翁誤國之罪,首舉甲午主戰,次舉割青島。太后不語,慶王不敢再言,故翁無恤典。”直到1909年(宣統元年)又詔復原官,追謚文恭。

  看來,很多論者也和光緒一樣,把責任一股腦兒推到了翁師傅那裡。其實,這和把戰敗責任推到李鴻章那裡一樣,都是片面的。大廈之將傾,豈是幾個裱糊匠(李鴻章用語)所能夠扶持得住的?

  戊戌風雲

  1898年,翁同龠禾參與並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維新變法,是其一生之最亮點。其維新舉措,體現在對維新派最直接的鼓勵和支持上。其一,他從戶部撥銀1500兩作為強學會活動經費,並密奏皇上“教育為自強之本,未可遏阻,使天下寒心”,通過改強學會為官書局而免除了別人的彈劾。其二,親自起草成立京師大學堂的奏章;其三,主張廢除科舉,開經濟特科;其四,採納康有為等人的汰冗員、停捐納、修則例、裁綠營、練新軍、辦學堂、薦人才、修鐵路、開銀行等十二道新政;其五,與康有為結下友誼,親自拜訪並挽留康在京城商議改良;其六,親自草擬定國是詔。

  然而,維新變法剛剛開始幾天,剛毅、榮祿、懷塔布等,以“祖宗成法不可變”為由,接連上書慈禧,彈劾翁師傅“結黨私政”“攬權誤國”,遂導致慈禧下令撤去翁毓慶宮授讀;後來翁被地方官長期監視居住。這樣的結局是他和康有為等都沒有預料到的。康梁變法失敗之由,在很大程度上,就在於他們天真的幻象——認為抬出一個憂鬱而膽小怕事的年輕皇帝就能解決一切問題!

  士志於道。作為兩朝帝師,翁同龠禾期望通過自己與皇帝的私交,推動其理想的實現。可是,這個皇帝,從小就膽小怯懦。這是翁師傅自己教出來的弟子,居然他也會認識不足。時人謂光緒帝“性情急躁,喜怒無常,雷霆雨露,均無一定”。此人是註定辦不成大事的。不過,光緒帝曾經非常看重翁同龠禾。1898年5月末,當時的首席軍機大臣、恭親王奕訢病重,慈禧攜光緒帝去恭王府探視。光緒帝與恭親王單獨交談時,談到了即將實施的新政。恭親王問及主持新政的人選,光緒帝答是翁同龠禾。恭親王卻說:是所謂聚九州之鐵不能鑄此大錯。就是說皇帝如果任用翁同龠禾主持新政,是把全中國的鐵聚到一起也不能鑄成的大錯。

  恭親王之所以對翁同龠禾有如此大的成見,源於此前我們回顧的翁同龠禾在朝中與李鴻章在太平天國時就已經結下的恩怨,以及後來甲午戰爭二人的糾葛。恭親王對翁是不放心的。

  有這麼一位皇帝,看來,不僅翁師傅下台下得冤,而六君子的頭,掉得更冤。(摘自《晚清外交的風雲人物:晚清三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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