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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工作先進經驗交流介紹

手機:M版  分類:經驗交流  編輯:小景

  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自1991年成立以來,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政策,積极參与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綜合治理工作,做到堅持“一個原則”、打造“二個體系”、搞好“三個延伸”,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始終堅持“一個原則”

  針對少年罪犯年齡小,犯罪原因單純,性格特點可塑性大,易於接受改造的特點,在未成年審判中始終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圍繞這個原則,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始終做到“寓教於審,審教結合”。

  一是對少年犯做到“三個一樣”。即象父母對待子女一樣,獻上一片愛心;象醫生對待病人一樣,獻上一片熱心;象教師對待學生一樣,獻上一片赤心。使他們真正感受到審判人員的“慈母心腸”,看到社會對他們仍然寄予信任和希望,感化他們發誓改邪歸正,重新做人。

  二是對審判方式,做到“三個改變”。即改被告人站着受審,變為被告人坐着受審;改法警值庭變為無法警值庭;改古板式審案變為溫和對話形式。大力推行“圓桌本資料權屬文秘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園式”審判,讓審判員、陪審員、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監護人圍圓桌而坐,以創造寬鬆環境,淡化少年犯被告人對法庭的恐懼、疑慮和對立情緒,減輕被告人的精神壓力,從而在環境上形成了教育改造的氛圍,對少年犯的挽救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全力打造“二個體系”

  市人民法院把少年法庭作為一項社會系統工程來建設,全力打造好二個體系。

  一是組織領導體系。從市人大、政協、市政法委領導到院領導,都十分重視和支持少年法庭建設,經常到少年法庭指導工作,為少年法庭審判員,特邀陪審員授課,旁聽少年法庭開庭,並提出寶貴意見。為了更好地完善我院少年法庭體系,瑞昌市人民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領導小組,確保在人、財、物上盡量滿足少年法庭的需要,在辦案車輛、物資等費用上優先安排。成立了較為固定的少年法庭,由刑事庭副庭長兼任少年法庭庭長,指定一名審判員專門負責審理少年犯罪案件。

  二是社會幫教體系。為了使少年法庭的教育、挽救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少年法庭在庭審教育的基礎上,使幫教工作向社會延伸,建立了一整套較為完備的規章制度,即《少年法庭規則》、《未成年犯罪案件登記制度》、《緩刑案件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備案制度》,通過這些制度,強化了少年法庭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規範了少年犯罪案件的操作程序。同時,注重從工、青、婦、教育、社區等部門聘請政治思想、文化素養較高的特邀陪審員。幾年來,該少年法庭先後聘請了25名特邀陪審員(現有11名),其中女性9名。該少年法庭通過特邀陪審員的幫教工作,與“未成年人回訪工作”相結合,形成良性的社會幫教體系,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努力搞好“三個延伸”

  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少年犯罪案件審判工作的基礎上,努力做到“三個延伸”。

  ——法制教育,向前延伸。他們克服就案辦案的思想,樹立大局意識,積极參与當地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之一的“免疫工程”。經常深入單位、學校、社區進行教育講座,以案釋法,對教育廣大青少年,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拓寬渠道,向外延伸。他們對判處緩刑、管制的少年犯,印發了《案情情況報告書》、《監管意見函》、主動與少年犯戶籍(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村、組或社區聯繫,以爭取社會廣大群眾對失足少年的幫教,負責。

  ——雙向考察,向後延伸。對少年罪犯,他們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負責到底。為此,他們始終堅持“非監禁刑未成年案犯跟蹤考察制度”。主要考察“主管單位的管理人員、管理制度、幫教措施”三落實的情況;少年犯在緩刑(管制本資料權屬文秘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園)期間的學習、就業及事實表現,並結合實際為少年犯解決一些困難和實際問題。這些措施對教育、幫助、挽救失足青少年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四年來,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共判處緩刑(管制)的未成年犯罪案件134件148人,在該少年法庭的悉心幫教,熱心關愛,精心呵護下,能自覺接受改造、重新做人、走上正道的少年犯達98,有的以自身為例,主動幫教其他失足少年,他們大部分已走上工作崗位,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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