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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文化

手機:M版  分類:思想鉤沉  編輯:pp958

淺談文化 標籤:文化苦旅

  文化,一個耳熟能評的詞語,世人永不離口的詞語,每一個人都期盼窮畢生之功而達到的一種“狀態”。然而,文化究竟是什麼?它包含了什麼意義?它對於個體是什麼意義,而對於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又將位於一個怎樣的地位?一些看似簡單的問題,卻使得諸多學者們為此耗盡了一生。個人非常敬佩他們,同時也視他們為自己的楷模。

  二十世紀晚期,文化一詞在學術界內外都成為了一個流行的專業術語。似乎在平日交談的語言中,“遺失”文化一詞是件傷及體面的事情。二十世紀後期,英國“文化研究”成了一個單獨的學科,緊隨其後的是美國、澳大利亞以及其他的國家和地區的“文化研究”變體。一時之間,文化又重新回歸到它本應屬於它的地位,並開始“穩坐江山”。似乎人類在經歷了無數戰火與滄桑之後,偶有小感,發現自己已不再擁有那份“貴族”氣質,不再滿腹經綸,不再擁有出口成章的“本領”了,甚至已經丟失了那份“隨生即滅”的本質化,因而,慌了、急了,在並不“光亮”的指引下,開始昂頭挺胸地憑着直覺向著“希望”走去。好事?壞事?你我估計割捨。

  然而,一個頗具戲劇性的狀態發生了,就在文化達到流行的顛峰之際,許多學者開始表示懷疑,開始大加批判,認為文化一詞的概念已經超越了其有用性。文化一詞使用的是如此的泛濫,幾乎人類所到之處、所觸及到的領域都可以用文化來形容與界定,因此很多學者認為,這個術語不再保持所指的特性,而這種特性可使其有分析性的意義。譬如,傳統上,文化的定義是居住在相同的地理範圍的人類群體,他們說同一種語言,有相同的信仰,在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行為是相似的。而如今,文化的地域性早已不再像人們想象中的那麼清晰,在許多方面作為地域統一體的“國家”觀念不再作為文化的同義詞很好地發揮作用,因為今天生活在任何國度里的群體都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民族群體變體,遷徙的人群越來越多,移民的比例也越來越大,生活方式各式各樣,傳統的地域性文化概念越來越模糊,並且人人都能夠從紛繁複雜的跨國文化以及生活風格中汲取一些東西,最終使得傳統性的文化轉變成為一種現代性或後現代性的結域性的文化概念。

  文化是具有活躍性的,換言之,文化永遠不是一個完全給定的永久的狀態——不是群體性的,也不是個體性的。當代文化的符號化和綜合性特徵,連同人從世界的一端遷移到另一端的空前的移民運動,看似已經摧毀了傳統的文化支柱。筆者認為,文化是“我們做事的方式”,它揭示“我們是誰”、“我們不是誰”以及“我們的‘根’在哪裡”。這種根源性的狀態,事實上從我們出生的那一刻開始便已經諸如身體與精神之中。當代的問文化在集體與個性之中徘徊,它不能完全脫離集體,當然也無法絕對的個性化,因為,文化連繫着一個地區群體的語言、宗教、社會階級、家庭、日常生活習慣、價值觀念以及交流模式等等。群體與個體在如今有多重文化側面:“文化不是人們從其祖先那裡繼承下來的沒有區別意義的知識板塊。文化是一整套觀點、行為和期待,隨着人們和群本身的變化而不斷變化”(華森,1997:8)

  無論任何一個時期,歷史上任何一個國家都從未放棄過或者放鬆過對其民眾的文化思想的禁錮統治。其原因人所共知,每一個國家都儘可能地突出其國家、種族的文化特性,並使得其文化特性具有無可替代性,從而鞏固其種族延續性。我國有五千多年的歷史,早已形成了一整套的相對成熟的民族文化特性,這種特性具有着強悍的不可替代性。因而,國與國之間的較量中,中國這樣的一個泱泱大國,無論從空間上,還是從種族文化特性上,都使得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強國不寒而慄。筆者認為,文化是衡量一個國家、一個種族是否存在於世的根本標準。換言之,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種族的“根脈”,是一個國家和種族的“靈魂”。這個國家不管是地域上的消亡也好,還是空間上的“擱置”也罷,都是“短暫”性的。然而,如果這個國家的“根脈”斷了,“靈魂”飛了,縱然它傲然挺立於世,也只是有一層並不華麗的外表而已,事實上它隨時可能“消亡”,並且這個民族(種族)將永不復存在。

  文化這個標籤有其象徵性的意義。人們害怕失去文化,他們牢牢地抓住文化認同,拚命地向主流文化靠攏。然而主流文化的“擁有者”是需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的,因而那些不具備條件的人們,開始自我“創造”非主流文化。人類創造了文化,同時又被文化所創造。因而人類是符號和文化的動物。認識文化的主體,同時又是文化的對象。人存活於世界上,就意味着存活在文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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