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手機:M版  分類:優秀隨筆  編輯:pp958

  工作畫上句號,交接工作歷時一個月已經於上周五全部完成,從今天起我成了無業游民。

  掃尾工作是發放工資和打印工資表,周五再次練習後繼任應該能獨立完成。周五是表妹訂婚的日子,我想提前到場,於是爭分奪秒地安排工作,同事因謙虛有點兒慌,說:下周你就不來了嗎?你再來吧,我有點擔心。我望着她,真誠地說:下周就是新的一個月了,我再來就不合適了,應該交待的以及我能想到的和我能提前處理的都做過了,百密難免一疏,如果你在工作遇到問題,你就打電話,不用客氣,只要是我能解決的,只要我還在,我就過來幫你,如果我不在,電話或者郵件處理。同事又說:剛和你相處,才有點了解你,你就走了,認識你太晚了,真捨不得讓你走。不管同事是否說的真心話,我都謝謝她的表白。同事又說:有時真的弄不清,就是同一個人,別人的評價怎麼截然相反呢?周四你不在,上午過來一個領工資的,把你罵了半天,說公司又不是你家的,那麼為公司說話;下午過一個領工資的,又表揚了半天,說你很能幹,人又好。要不是和你相處這一個月,我都不知道該想信誰的了。我笑着問:是大集體那部分的人吧?同事說:應該是,是工資小表上的。我翻開工資表瀏覽一遍已領工資的簽名,說:我知道了,罵我那個人來公司要過幾次錢,每次她問:經理在嗎?我答:你去經理辦公室看看吧。一會兒又過來問:經理去哪兒了?我答:不清楚,經理沒和我打招呼。她又說:家裡困難,想問公司要錢。我答:公司太困難了,應該給不了,你試試吧。她每次都匆匆來匆匆去,問話都不帶變樣的。我回答的也是事實,經理出門不需要和我請假,我當然不知道經理去向,公司沒錢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實,不是我編的。那個說我能幹的人是我的師母,她的表揚有偏愛的成份,這也是事實。我不會在意的,只要問心無愧。

  俗話說:眼見為實,耳聽為虛。事實上,眼見的未必就是事實。曾經在報到中看到一起案件,原告起訴一名攝影記者和報社,原由是這家報社出版的報紙上有一幅照片,照片里,一對白髮蒼蒼的老人坐在公園的椅子上,相互依靠着打盹,腳邊還放着裝滿菜蔬的籃子,周圍是來來往往的遊人。無論誰看到這幅照片都會認為是一對恩愛老夫妻。記者也沒有火眼金睛,照片標題是“黃昏戀”。事出有因,偏偏他們就不是夫妻,而是陌生人,照片見報后,子女認為嚴重損害了老人和家人的名譽,於是一紙訴狀把記者連同單位送上法庭。如此看來,眼見也未必真實。

  那真相是什麼呢?真相需要用心去感知,用時間來證明。如此,追尋一個真相是不是太費力了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有些事情,又何必去追尋真相呢?

  每個人都有自己做人做事的標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心理底線,不要拿自己的標準衡量別人,更不要拿別人的標準衡量自己。

  無論工作還是生活,問得過良心對得起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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