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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_1400字

分類:初二作文  字數:1400字  編輯:小景

  煙火,當然是炫麗多彩的,我也一樣。

  從小,我就是“廢話王”。不僅沒有女孩應有的文靜樣子,還總講一些無關緊要的廢話,上課講下課講,一天到晚不停講。要是碰了一個同樣的廢話的同桌——那可就碰出了友情之火花。雖然能收穫“友誼”,但講廢話當然是得付出代價的。

  那是一個中午,還在讀小學的三年級。我的同桌笑嘻嘻地朝我輕輕講着廢話,我卻安靜地寫着作業。她講幾句,就“哈哈”笑了起來,有時捂着嘴。她講的我沒聽,應該是笑話之類。“張米,你怎麼在講話?”班主任徐老師生氣極了,張大了眼睛瞪着我。我茫然極了,抬起頭趕緊解釋道:“我……沒講話啊,是——”“還狡辯!”我埋下頭去,而她,我要好的同桌,卻一臉若無其事地望着老師。雖然我沒做錯什麼,但是平時廢話太多,別人的鍋幾乎都能乘機砸我頭上。

  但我也因這張善於說話的嘴而驕傲。我的人際關係還是不錯的,朋友排成排。這也算是一個益處吧,聊天這行我還是很行的,尤其是廢話。這叫善於言表。

  當然我不只話多,還調皮。我掃地有時跟男生混一塊,打打鬧鬧,結果要麼被老師批評,要麼被好友拉回去,又要麼自己先失去了興趣。老師都說我是“女生第一皮”。嘿,皮一點又怎麼了,難道老師小時候也不曾皮過?當然還有說我瘋的:“一個女孩兒就要矜持一點兒,別瘋頭瘋腦的”。還有人說,我像《小馬寶莉》里的碧琪,一隻瘋瘋癲癲的粉紅小馬。但皮和瘋這點兒我真改不了的,天性嘛。況且調皮的、瘋的女生多了去了,多我一個也不見怪。

  但當我試圖認識自己的時候,我就覺得我很正常啊。比起那些弱不禁風、文靜少言、不擅說話的人要好得多。我皮,又瘋,當然膽兒也大、皮也厚。有些小女生做不到的、不敢說的我都能幹,雖然有時候膽子會突然“縮水”。上次上課,我同學不敢發言去提醒老師課間休息(補課班),我就大膽地幫她幫自己也幫同學們提了出來。反正我的腦子裡有一句話:“不就臉皮厚實點兒的事情嘛。”

  而我的天性,卻總是顯得一點兒也不好,我也因而自卑過。老師,都喜歡文靜的女孩子。他們總認為,甚至所有人都認為,女孩,是文靜而陰柔的,這才叫女生。我也想做一個優雅美麗的小女孩兒啊!但我無法改變我骨子裡的性格,況且它早已與我化成一體了。

  跟我相處的人,幾乎每一天都能很開心。曾經的我很會逗別人笑,我就覺得,我讓別人重新笑起來了,這得是有些許榮譽感的事。但現在不同了,有些同學會“誇”我“沙雕”之類的話,可我並不喜歡他們這麼稱呼。我早在兩年前就討厭那個“沙雕”、庸俗的我了。打從那時起,我不再擅長逗人笑,性格也變得有些奇怪。所以我總覺得有時候我只能做一個逗人笑的小丑,而永遠只能在一個黑暗的角落羨慕那些翩翩起舞的舞者。所有觀眾也為他們歡呼、鼓掌着,他們下台後也只是炫耀般地謙虛地說:“我跳的不好,真是丟了臉了。”我也很少被重視過,不論是被無視,還是被丟鍋,又是被嫌棄,我想,都有天性的一小部分責任吧。但我相信,這世界是公平的,對嗎?小丑也是個默默付出的人,他回收別人的眼淚,讓烏雲密布變晴空萬里。他也有魔法,與舞者更不相上下。如果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喜歡文靜的人,那至少還有將近75000000,也就是七千萬的人喜歡我,調皮且瘋瘋的我。

  我甚至也曾幻想過,變成誰誰誰、某某某。但我就是我,是不一樣的煙火。我不能成為誰,誰也不能成為我。在生命的每個時刻,我在深邃文靜的天空中綻放,綻放。天空見了,都羨慕我的自在呢。

  至於顏色,我應該是透明的吧。那麼多煙火炸開來,但只有單一的顏色。而我,吞吐日月,包含萬物,又把許多顏色調和進來了。當然這還是我,那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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