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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和溺愛的區別_700字

分類:初一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pp958

  生活中,愛無處不在:下雨時打在你頭上的一把大傘,放學時接你書包的一隻大手,回家時為你準備的一碗麵條……但是。如果愛過了它的限度,就好像澆花時澆了太多的水,只會加快它的死亡。這種愛就是“溺愛”。

  第二幅圖中,這個小孩子正聚精會神的看着爸爸為了引開孩子注意力而做出的各種各樣滑稽的動作,就好像看着馬戲團里的小丑。而在一旁的媽媽則看準了機會給他喂飯。小孩子看着爸爸的“表演”,高興的笑了起來,還把腳丫搭在餐桌上,弄得菜湯灑了一桌子。

  不禁感嘆,這個孩子的父母會不會想到,這真的是愛嗎?

  生活中也不乏這樣的例子。有一個初中一年級的孩子,因為總是被家人寶貝似的寵愛,乾脆就取名“小寶”。他的穿着都由媽媽負責,從來不自己動手;吃的都由奶奶負責,才1.5米的個就已經130多斤了;最不放心的就是小寶的安全了,因為害怕他上下學路上發生意外,乾脆就由爺爺背着上下學……只要一看見小寶,所有人就都恭恭敬敬的問寒問暖。而小寶早已習慣了這種被寵愛的感覺,回家就向家人下命令:明天要自己上學。這下可給家人急壞了,這怎麼能行呢!連走幾步都要擔心的小寶怎麼敢自己上學?可是沒有辦法,如果他們堅持送,小寶就不上學了。於是,奶奶決定:媽媽和爸爸今天晚上把缺的路轉都補上,把下水井邊上做上危險標誌。而早上,她和爺爺在馬路邊等着,在小寶橫過馬路時迅速衝到馬路中間,讓所有車輛來個“紅燈停”。媽媽和爸爸在後尾隨觀察,隨時準備應付小寶可能發生的一切意外。

  準備工作是做齊全了,小寶也不會發生什麼意外了。可是他們有沒有想過,小寶長大的那一天,他沒有了家人的保護傘,會自己過馬路嗎?會躲避缺少井蓋的下水井嗎?能自己生活嗎?這樣沒有限度的愛,真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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