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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牛虻》有感_700字

分類:高一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得得9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願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於備戰考試卻並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後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13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秘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後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於他深愛以及愛着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後,他成了筆鋒犀利、幹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於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於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說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麼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後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麼地愛戴他,握着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後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後,才後悔莫及,後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後也逼瘋了 自己。到了這裡,宗教在主教心裡慢慢退去,這也暗示着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後,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註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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