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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的一件事_6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600字  編輯:pp958

難忘的一件事 

  六年的學習生涯就要結束了,升入更高級的學校去了,但有一件事在我的腦海里揮之不去,就像昨天發生的一樣。 

  那是3年級發生的一件事,一天中午,我和我的好朋友小紅一起去商店買飯,回來的時候看見了一隻紫色的錢包我就用胳膊肘碰了碰小紅,對她說:“你看啊,那裡面有隻錢包,準是哪個送飯的家長掉下的。”我跑過去一看,打開錢包。呵!東西不少嘛,有300百元錢,還有一張存摺,哇。我在心裡想:這回可發了一筆小財,我轉身對小紅說:“走,今天我請客。咱們買吃的去!”小紅說:“這錢是丟的,那丟了錢的失主該多着急呀。”我擺擺手,擺出一副不在意的樣子:“這錢是撿的,誰丟了,誰倒霉,誰見到了,誰就幸運,再者說了,那如果丟了錢的人知道自己的錢丟了,他不早找着了嗎,哎呀,管他呢,走吧。”小紅一動不動:“花撿來的錢就那麼心安理得嗎?假如說這錢是你丟的,你就不着急嗎?”我被她問的啞口無言,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過了一會我問她:“那着錢該怎麼辦呢?”她說:“咱們就在這等失主吧,如果等不到就交給老師!”過了一會,來了個阿姨,樣子很着急,我們過去問她我說:“阿姨,你在找東西嗎?”阿姨說:“是吖,丟了一隻紫色的錢包,裡面有三百元錢,還有一張存摺。想到銀行把這錢取出來,從這路過,沒想到卻把錢弄丟了。哎!真倒霉。”我把錢包讓這位丟了錢的失主,阿姨說:“對,對,就是這隻錢包,小朋友謝謝你!”我不好意思的撓撓頭,對她說不用客氣。 

  雖然這件事過去三年多了,但還是記憶猶新,好像昨天發生的一樣,因為這件事教育了我:撿到別人的錢一定要還給失主,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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