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小學作文 > 六年級作文 > 賊變 700字作文 ( 手機版 )

賊變_7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得得9

  那是幾年前,我四、五歲時發生的事情。 

  “捉賊了!捉賊了!”我們遠遠地聽到有人喊叫。緊接着響起了急促的警笛聲,隨後我們看見一個人被警察押上了警車。 

  這個被抓的人就是我們村的“二流子”—李大紅。說起李大紅也怪可憐的,他六歲時爸媽就去世了,跟着叔叔過日子。他只上到三年級,叔叔就不讓他上學了,天天讓他干農活。李大紅的叔叔是村裡出了名的小偷,到了上中學的年紀,叔叔就教李大紅偷東西。李大紅腦子特別靈,很快就能翻牆越戶,進退自如了。他們叔侄倆到處去偷,每天都能偷個七、八百元,運氣好的話,有時一下子就能偷到幾千元。村裡的人都恨死了他們,可總抓不到他們。這次,李大紅終於被抓住了,鄉親們都拍手高興! 

  幾年後,我到廣州玩(我爸爸在廣州開的士)。我和媽媽在廣州大街上散步。忽然,我看見一個瘦瘦的年輕人腋下夾着一個公文包匆匆地走着,好面熟!好象就是我們村的李大紅。我有點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是坐牢去了嗎?但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急忙趕上去一看,果然是李大紅! 

  李大紅也看見了我,高興地說:“你不是小宇嗎?”然後,他看見我媽媽,忙熱情地招呼:“嫂子!”從他和媽媽的交談中,我才知道,他那次被抓后判了三年刑,但因為他在監獄里表現好被提前放出來了。出來后,他才發現自己因為沒有文化,什麼事情也幹不了。他想再去偷,但想起那兩年坐牢的經歷, 最終決定不再干那犯法的事情了。他想,我還很年輕,不如讀點書。於是,他借了點錢到書店買了些書,在家裡學習了半年。 

  之後,李大紅經別人介紹,到廣州一家工廠打工。他一邊打工,一邊讀書,經過幾年的打拚,他的文化得到了提高,而且自己還辦了一個小工廠。今天,他就是去跟別人談生意。 

  我記得有句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可李大紅改變了自己,走向了成功的道路,我真為他高興!

賊變 作文推薦:

  • ·賊變700字
  • 您正在瀏覽: 賊變700字作文
    網友評論
    賊變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