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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司法所“隊伍形象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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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司法所“隊伍形象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人民滿意的司法行政隊伍,進一步轉變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改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按照隆司發(2012)13號文件要求,結合本所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為主線,統籌推進思想、組織、能力、作風建設,自覺踐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核心價值觀,認真查擺和有效解決當前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努力提高司法所的整體隊伍建設。

  二、目標任務

  通過隊伍形象提升年活動,努力使司法所隊伍整體素質有明顯提高、工作作風有明顯的好轉、服務質量有明顯的上升、社會形象有明顯的改善。

  三、方法步驟

  活動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學習動員階段(4月15日—4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所幹部和法律服務所人員參加的“形象提升年”活動動員大會,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司法所在月底前製作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活動實施方案,並報司法局。

  2、組織學習。組織全所幹部和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十八大黨章修正案學習讀本》等系列讀物和中央關於作風建設的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市委“十項規定”、縣委作風建設規定以及縣委、縣人民政府提出的“四個突出、五大提升”新目標、新思路、新戰略。組織集中開展崗位自學及崗位討論會,確保學習取得實效。

  (二)分析查擺階段(4月15日—5月15日)

  1、查擺問題。認真查擺本人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紀律制度遵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對查找出來的問題進行梳理和分類,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並形成個人思想剖析報告。

  2、廣泛徵求意見。自查自糾,自我剖析;召開座談會,與群眾代表暢談司法所建設;設置意見箱,搜集群眾意見。

  (三)整改提高階段(5月10日—11月30日)

  1、制定整改計劃。對查擺出來的問題及徵求的意見要制定整改計劃,確定整改目標,落實整改責任,明確整改時限。

  2、開展法律服務隊伍大整改。以評選“人民滿意律師與人民不滿意律師”、“人民滿意基層法律工作者與人民不滿意基層法律工作者”為契機,整頓法律服務隊伍。通過活動對我鎮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的收費和服務情況進行全面的清查和整頓。

  3、集中開展各類活動。為確保形象提升年活動實效,要集中組織開展各項專題活動。一是深入開展“大走訪”活動;二是組織開展各類法制宣傳月、周、日活動;三是繼續深入開展“調解化積案、息訪報平安”活動,集中排查解決各類多發性、群體性矛盾糾紛,組織開展好“人民調解大賽”活動;四是抓好社區矯正規範化建設年活動;五是制定隊伍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深化廉政建設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認真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隊伍的規範化建設。

  四、活動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此次形象提升年活動,是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全身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及縣委政法委的要求的重要舉措,也是當前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客觀需求,解決當前司法行政隊伍中存在比較突出問題的迫切需要。司法所及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此次隊伍建設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動參加這次形象提升年活動。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形象提升年活動領導小組,由司法所所長陳今文任組長,戴明敏、賀上升、賀日良任成員的領導小組。

  (三)抓好整改、完善機制。要將查擺出的問題,進行重點整改。通過整改,建立和完善效能建設制度、幹部激勵機制、規範化的工作管理機制,從而形成司法行政幹部管理長效機制。

  ***鎮司法所

  201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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