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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邊坡專項施工方案

手機:M版  分類:計劃方案  編輯:小景

  (3)K115+000~K115+280;

  (4)K115+030~K115+265。

  1.2 土石方路基設計概況

  本項目處於黃土地區降雨集中區,地形為黃土台塬,溝壑以及河谷階地,錯落分佈。區內地下水主要為鬆散岩類孔隙-裂隙潛水,分佈在黃土塬峁區,含水岩性為更新統黃土和古土壤層。由於該區主要為黃土殘垣、梁峁-溝壑地貌區,地形切割強烈,大氣降水易於流失,不易補給,除延河等I、II級水系河谷地區地下水相對豐富外,多數地區地下水屬弱-極弱富水區。

  依據延延高速公路兩階段施工圖設計第二冊,以及現場情況確定我合同段路基高危工程段落有:

  1.3 本合同段高填深挖方高度大於20m段落

  挖方高度超過20米的部分:K114+495~K114+770、K115+000~K115+280、K115+030~K115+265,其中最大挖方深度為48.37米,位於K114+495~K114+770處。

  填方高度大於20米的部分:K114+830~K114+945平均填方高度為23米。

  1.4主要技術指標

  本合同段內路基工程,公路等級為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主線設計車道車速為80km/h,整體式路基路基寬度為24.5m。

  2編製依據

  ⑴延延高速公路的招標文件、合同技術條款、圖紙。

  ⑵交通部頒發的現行有關文件、施工技術規範、驗收標準及有關規定;

  ⑶《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範》JTG F10-2006;

  ⑷《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04;

  ⑸《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

  3安全管理目標

  建設過程中確保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避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零死亡目標。

  4高邊坡安全領導小組及職責

  4.1高邊坡安全領導小組

  為保證高邊坡施工的安全順利進行,項目部特此成立以項目經理部為首的高邊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盧興墨

  副組長: 張常軒 王元華 林紅武

  組員: 李志強 張磊 張慶宏 馬建東 黃長喜 胡兵 郭建偉

  專職安全員:李長偉 張超 李星 寧廣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安質部,聯繫電話**********。

  辦公室負責人:何漢春

  成 員:李先彪(***********)

  4.2職責

  (1)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並開展專業培訓和演練。

  (2)配備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物資、裝備。

  (3)檢查、督促、落實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發生事故,根據事故的發生情況,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現場應急救援。

  (5)組織有關力量,全力支持現場搶救。

  (6)必要時組織疏散周圍人員,儘可能控制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7)向第八高駐地辦報告事故情況,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做好善後工作,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5危險源的控制

  5.1風險規劃與控制

  工程開工前,對高邊坡施工可能存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並採取控制措施。

  5.2危險源種類

  在高邊坡施工中存在的危險源:機械傷害、爆破傷害、觸電傷害、坍塌和滑坡。

  5.3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從人的不安全行為、作業活動的不安全因素、設備設施和周圍環境的不安全狀態等方面,高邊坡施工可能存在的危險進行識別一般危險源。預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發生的,很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其它傷害的判斷為一般危險源。

  5.4風險控制和管理

  ⑴對評價出的危險源制定控制措施,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⑵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台帳,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對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應予以公告,並在其部位懸挂安全警示標誌。

  ⑶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動態管理,項目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全面準確的掌握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加強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檢查。

  6安全保證措施

  6.1 安全保證規章制度

  ⑴、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成立強有力的領導班子,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領導挂帥,全員參加,安全長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項目的安全管理,保證施工生產安全貫穿施工全過程。

  ⑵、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素質。重點進行四個方面的教育,即“主人翁責任感”及“安全第一”的教育;安全基本知識和技能的教育;遵守規程制度和崗位標準化作業的教育;同時開展安全檢查評比活動,激發全員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另外定期給職工上好法制課,警示員工遵紀守法。

  ⑶、從施工方案設計和技術交底上,充分體現和明確安全技術方面的內容,重點在工序安全規範、操作規程、特殊工種等方面加大管理和業務培訓力度。

  ⑷、安全施工,各種施工標語和安全操作規程要在工地醒目的地方懸挂,施工布局合理、有序,施工場地採用欄杆圍護,隔斷和禁止非施工人員和車輛進入工地。

  ⑸、施工中加強對施工機具、電器設備、安全設施的檢查和維修,同時巡視員做好記錄,定時向領導彙報。

  ⑹、加強工地用電管理。照明、高壓電力線路的架設要順直,保證絕緣良好。施工中加強對機具、電器設備的檢查和維修,各種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均設置漏電保護用電安全。線路架設高度和照明度必須符合標準,嚴防行走運行機械損壞輸電線路。

  ⑺、車輛要經常檢修,保持完好,建立台帳,動態管理。動力機械必須由考試合格並持有合格證的司機上崗。嚴禁非司機開車,禁止酒後開車,維護好車輛交通道路,保證安全暢通。

  ⑻、按創建安全達標工地的要求,堅持經常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堵塞事故漏洞,並要結合安全事故規律和季節特點,重點查防觸電、防墜落、防交通事故等措施的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並執行獎罰制度。

  ⑼、經常與當地政府聯繫,密切同當地群眾的關係,徵求意見,改進工作,嚴肅群眾紀律,共同做好施工期間的安全工作。

  6.2勞動保護安全措施

  根據現場作業特點,給現場工人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工作服、手套、手燈、防塵口罩和面具、安全帶等。

  6.3施工安全措施

  ⑴土、石方開挖應嚴格按照自上而下,先清除危石、滑坡體,后開挖的程序施工,嚴禁將破面挖成反坡。

  ⑵滑坡地段的開挖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間、自上而下分層開挖,嚴禁全面抽槽開挖,棄土不得堆在主滑區。施工中應有專人觀察,嚴防塌方。

  ⑶在靠近其他建築物邊沿或電杆、電纜、電線、水管等附近開挖時,安排專人到現場監控、指導作業。

  ⑷對邊坡上出現的斷層、裂隙、破碎帶等不良地址構造,要及時處理,避免形成高邊坡后再進行處理。

  ⑸為確保施工安全,爆破作業需持證上崗。爆破時,應設專人指揮,待人員和設備都搬至安全地帶後方能起爆。開挖爆破除要嚴格執行爆破安全各項規定外,堅硬岩石的邊坡開挖應採用鬆動控制爆破,嚴格控制用藥量,並做好防落石措施。

  ⑹每次爆破后必須檢查爆破效果,消除不安全隱患。發現啞炮必須立即通知爆破公司,待其派技術人員進行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

  ⑺削坡、危石挖掘人員必須掌握安全施工方法。嚴禁站在易滑坡落石下方撬挖、嚴禁同一斷面上下同時挖掘。

  ⑻在開挖工作面的下方嚴禁人員、機械出入,除設有明顯的安全警示外,還應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護。

  ⑼隨着開挖高邊坡的進行,一定要跟進形成邊坡排水系統,防止施工用水、雨水及地下水的破壞,造成邊坡失穩。做到邊開挖邊防護。

  ⑽高邊坡開挖現場周圍及工作面的危險部位、出渣路口及可能遇到溶洞、地縫等情況,都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設置安全標誌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需要設安全警戒哨崗的,必須確保班班落實到位。

  ⑾施工中要對邊坡的穩定性進行嚴密監測,發現異常變化,要立即報告處理。對風化危石要及時清除。

  ⑿凡進入現場的人員,均要服從值班員指揮,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進入施工現場。

  ⒀抓好現場安全管理,搞好文明施工,經常保持現場管理整齊。要做到燈明、路平、無積水。易燃品倉庫設專人防守,危險區要設有欄杆和標誌,備齊消防器材,並能防盜。

  6.4高邊坡防護安全措施

  ⑴邊坡防護作業,必須搭設牢固的腳手架。腳手架必須落地,嚴禁採用支挑懸空腳手架。

  ⑵砌石作業必須自上而下進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護牆砌築時,牆下禁止站人。

  ⑶抹面、勾縫作業必須先上而下。禁止在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須用爬梯,作業在腳手架上進行。架上作業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築、下面勾縫。

  ⑷邊坡支護應緊跟開挖進度進行,以確保施工安全和邊坡穩定。即挖空一層,必須進行相關防護后才能挖下一層。

  ⑸施工前,應認真檢查支護作業區及周邊邊坡的穩定情況。排除危石及障礙物,確保在安全的狀態下進行邊坡支護施工。

  ⑹邊坡支護應在工作平台、腳手架上進行,工作平台、腳手架搭設必須牢固,並確保滿足作業操作或承重載荷要求,承重連接部位應採用雙扣件,在臨空面應設置安全防護欄杆。

  ⑺在工作平台、腳手架上進行打孔、安裝錨索、錨桿等作業,要嚴格執行其操作規程和高空作業的各項安全規定。

  6.5用電安全保證措施

  在施工區、生活區和道路旁設置照明系統,且確保照明亮度。在非作業地段照明電壓採用220V,在作業段照明電壓採用36V。

  臨時用電採用“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方式,工作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歐姆;供電線路始端、末端必需重複接地,當線路較長時,線路中間應增設接地,其電阻不得大於10歐姆。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嚴格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的有關規定採取防護措施。

  進入現場的電氣設備、固定吊裝設備等可能因雷擊或外殼帶電造成人身傷害的設備、設施均應設線接地。

  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兩台以上的用電設備;漏電保護符合國家《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規定,並與用電設備相匹配。

  在工作區內高壓電力線路的架設應順直,電杆牢固穩定,保證絕緣良好。施工中加強機具、電器設備的檢查與維修,各種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均設置漏電保護器確保用電安全。

  6.6爆破作業安全措施

  ⑴、在編製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有爆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各項爆破技術參數應取較高的安全係數。

  ⑵、各類爆破方法的施工工藝、施工注意事項、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滿足《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設計安全規範》(GB50089-2007)及《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0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範、規程中相關條文規定的要求。並向爆破作業所在地設區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和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估企業出具的爆破設計、施工方案評估報告,複雜環境爆破作業應嚴格按照公安機關批准的爆破作業方案實施。

  ⑶、對易燃易爆物品(如臨時儲油罐和炸藥庫、雷管庫)應遠離居住區和主要作業現場存放,並符合有關安全規程;場區內和庫房內備有消防器材。

  對爆破器材的運輸,儲藏和使用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當地的有關爆破物品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⑷、組織相關人員學習爆破安全規程,提高技術水平,嚴格按照爆破程序進行施工,嚴禁違章操作。

  ⑸、電雷管使用前,應在安全地點用專用爆破儀錶逐個檢測每次爆破所用的電雷管的電阻值,電阻值應符合產品證書的規定。檢查合格的雷管的兩腳線必須短路聯接。爆破員連線時擦洗乾淨手上沾染的油污、泥漿,先連工作面上的線,然後朝起爆電源的方向連線,且在正式連接前各類導線均處於短路狀態。網路敷設和連接完畢,必須用專用導通儀對網路進行導通,確保網路順利起爆。

  ⑹、爆破前做好充分準備,避免早爆、拒爆、盲炮事故的發生。

  ⑺、危險區邊界上未設警戒,不得在夜間進行爆破。使用木質炮棍裝葯,用水炮泥填塞炮孔其後部必須用不小於0.15m的炮泥將炮孔填滿堵嚴,禁止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壞起爆線路;不得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衝擊起爆藥包;炮響完后,不少於15min(經過通風吹散炮煙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員進入爆破作業地點。

  ⑻、爆破工作開始前,必須確定危險區的邊界,並設置明顯 “爆破危險區,不準入內”的標誌的標誌。危險區的邊界設置崗哨,使所有通路經常處於監視之下。

  ⑼、爆破前必須同時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和看到,爆破后,爆破員必須按規定的等待時間進入爆破地點,檢查護壁、盲炮等情況。每次爆破后,爆破員應認真填寫爆破記錄。

  ⑽、爆破作業人員不得穿化纖衣服,雷雨天氣停止爆破作業,在火藥附近禁止明火出現。

  ⑾、發現盲炮立即向報告領導及時處理,處理員應為有一定經驗的爆破員。若不能及時處理應在盲炮周圍設危險警戒標誌,危險區內禁止進行其他作業,妥善處理后標誌撤除,並將處理情況登記存檔。

  ⑿、為保證起爆器材性能準確無誤、安全可靠的起爆炸藥,使用前對起爆器材性能進行檢測,超過貯存期限或檢驗不能使用的及時銷毀,貯存爆破器材的材庫按爆破安全規程進行選址和管理。

  6.7施工機械作業安全措施

  ⑴進入高邊坡部位施工的機械,應全面檢查其技術性能,不得帶病作業。

  ⑵施工機械進入施工區前,應對經過線路進行檢查,確認路基基礎、寬度、坡度、彎度、橋樑、涵洞等能滿足安全條件後方可行進。

  ⑶施工機械工作時,嚴禁一切人員在工作範圍內停留;機械運轉中人員不得上、下車;嚴禁施工機械(運輸車輛)駕駛室內超載,出渣車車廂內嚴禁載人。

  ⑷挖掘機械工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帶要制動,挖斗迴轉時不得從汽車駕駛室頂部通過,汽車未停穩不得裝車。

  ⑸機械在靠近邊坡作業時,距邊沿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確保輪胎(履帶)壓在堅實的地基上。

  ⑹裝載機行走時,駕駛室兩側和鏟斗內嚴禁載人。

  ⑺推土機在作業時,應將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操作規程的規定以內。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拖拉大型鑽孔機械下坡時,應對鑽機阻滑。

  ⑻運輸車輛應保證方向、制動、信號等齊全可靠。裝渣高度不得高出車箱,嚴禁超速超載。

  ⑼施工機械停止作業時,必須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礎牢固的平地,嚴禁在斜坡上停車,臨時在斜坡上停車,必須用三角木等對車輪阻滑。

  ⑽施工設備應進行班前班后檢查,加強現場維護保養,嚴禁“帶病”運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險地段進行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6.8防火安全措施

  加強領導,建立項目部、施工隊、班組三級防火責任制,明確職責。

  加強對職工的防火教育,消除麻痹大意及僥倖心理。

  7環境保護措施

  ⑴高邊坡施工中,特別是坡頂截水溝施工中,嚴格控制佔地範圍,盡量少佔地,將施工場地布置在紅線以內,無故不得破壞紅線以外土地及植被。在新建或改建路基排水系統,施作包括路塹頂截水溝和土溝及臨時排水系統時,不的將污水排入農田,不污染自然水源,不引起沖刷和淤積。

  ⑵高邊坡清表工作量大,坡度陡,高度大,給鏟草和挖掘樹根帶來困難,但嚴禁採用放火燒荒的方式加以處理,避免傷害線外林木;石方爆破必須採用定向控制爆破,避免飛石損毀紅線外的植被;挖掘機向下轉移石渣時不得漿大塊石頭滾落至紅線之外。

  ⑶開挖出的土石方,除部分留作自用之外,棄土及棄碴必須及時運往棄碴場,不得在施工場地及沿途隨意堆棄,影響施工及地方交通;渣場的選擇必須進行地質調查,不得將棄碴場布置在滑坡體上,不得靠近河流溪溝,棄土堆必須先進行護腳處理,避免暴雨產生滑塌,引發山體滑坡,阻塞河道。

  ⑷高邊坡施工期間,重載車輛四周進行維護,不得將棄土沿線散落,並對途徑道路洒水降塵,是路面處於濕潤狀態。

  8高邊坡事故應急救援

  ⑴當高邊坡發生崩塌、滑坡、危岩、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后,項目經理部應立即啟用應急救援預案。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立即將事故向監理總監辦、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⑵項目經理部要及時幫助受到高邊坡地質災害威脅的現場施工隊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⑶當發現有人被埋時,立即組織施工機械展開挖掘拯救,並向公安、武警、消防部門救助。

  ⑷經專家技術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事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上級部門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宣布險情或事故應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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