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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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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意見 標籤: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縣委普法辦、縣司法局、民政局關於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意見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六大關於擴大基層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精神,認真落實民政部、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意見》和《關於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通知》以及《雲南省“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工作實施方案》、《市委依法治市辦、市司法局、民政局、“三村”辦關於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意見》,我縣從去年1月開始,結合全縣“三村”工程建設,在首批8個“三村”工程建設試點村同步開展了23個“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通過近一年來的實踐,各單位緊密結合“三村”建設工程和村級“兩委”換屆,以法制宣傳教育為基礎,突出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圍繞“四民主”、“兩公開”,紮實有序地開展創建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湧現出了一批村級組織健全、事務管理規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落到實處,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有章可循,法制宣傳深入人心、守法、用法、護法、依法辦事蔚然成風,矛盾糾紛及時性有效化解,社會治安良好的村級法治示範典型。去年12月,我縣已經有1個村被省級命名為“民主法治示範村”。當前,隨着第一批“三村”工程建設即將完成,縣委、縣政府將啟動第二批“三村”工程建設,而“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開展現狀未能與“三村”建設同步,一些鄉、村對此項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統一,創建活動不夠深入,工作發展不平衡。為真正落實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提高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更多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範村”行列,促進依法治縣,結合我縣實際,提出進一步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

  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是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有效措施和載體,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治市、依法治縣進程的基礎性實踐,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農民群眾利益的具體體現,是全面推進村民自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內容,是推進農村改革、加快農村小康建設的必然要求,是實現農村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切實做好全縣的“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對於調動廣大農村幹部群眾參與基層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增強村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規範村級事務管理與監督,密切黨群幹群關係,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平安縣”建設,實現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點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這一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和我縣農村工作戰略,充分認識做好“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為基礎、以農村基層幹部、群眾為主體,繼續在“三村”工程建設點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創建具有榜樣和示範作用的先進典型,摸索農村基層法制建設的方法和經驗,發揮典型引路,以點帶面的作用,調動廣大農村幹部群眾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學性,增強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規範村級事務管理,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帶動全市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不斷深入,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切實抓好創建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要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相統一這一基本原則的基礎上,深入貫徹落實民政部、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意見》和《關於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通知》精神以及《雲南省“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工作實施方案》,按照市民政局、司法局、“三村辦”印發的《**市“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標準》,圍繞三個目標,完善兩項制度,形成一個機制,做好四個結合,切實推進創建活動的深入進行。

  (一)“民主法治示範村”要始終圍繞三個目標進行。一是農村民主更加健全,黨支部領導的農村基層自治組織切實發揮作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更加完善,農民群眾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得到切實的尊重和保障,形成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二是農村群眾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法律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幹部群眾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農村的法制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三是實現我市社會更加穩定、民族更加和睦、邊防更加鞏固、治安更加良好、群眾更加和睦的良好局面。上述三個目標的實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同時也是隨着實踐的發展不斷發展的過程,但“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要始終圍繞這三個目標進行,離開了這三個目標,創建活動就失去了意義。

  (二)進一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兩項基本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是農村實行村民自治的規範性和權威性的規範,主要是對村民委員會的管理權限和管理行為進行規範和約束,是村民實施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相當於一個村子的“小憲法”;村規民約側重於對個人行為的規範,是調整村民與村、村民與集體關係的重要手段,是全體村民對自身行為的一種約定,相當於一個“小民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就是要從建立健全兩項制度入手,主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依法建制。兩項制度的每一條款都必須做到於法有據。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主要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對會民大會、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調委會、治保會、衛生委員會等組織的職能、任務、村民的權利義務等基本問題信出明確的規定,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各個環節都有章可循、便於操作。村規村約要根據國家憲法、法律和現行政策的有關規定,不能出現侵犯公民權利的條款。二是要從實際出發。我市地處邊疆,民族眾多,村與村之間地理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民族風俗習慣千差萬別,在進行制度設計時,一定要從實際出發,貼近當地農民的生活實際,儘可能做到簡便易行、實在管用。三是制度的起草過程一定要嚴格程序。第一步,由黨支部、村委會討論確定製度起草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第二步,由專門起草小組進行起草,第三步,召開各方面的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進行反覆修改;第四步,召開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修改;第五步,報司法所進行合法性審核;第六步,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第七步,張榜公布,同時報鄉鎮政府備案。

  (三)要形成一個符合自治要求的矛盾調解機制。在村民自治的實踐中,不可避免村民與集體之間、村民相互之間會發生一些矛盾糾紛。這些問題往往構不成刑事處理和治安處罰,但明顯違反了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的規定,而法律又沒有給村民委員會設定處罰權。在創建中可以以人民調解組織為依託,建立一種矛盾調處機制,凡涉及村民與集體、村民與村民之間發生矛盾,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由村民委員會出面調解,形成調解協議,雙方自覺執行。一方反悔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這樣的一個矛盾調解機制就相當於一個“小民庭”可以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四)“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要注意搞好四個結合。一是要與實施“雲嶺先鋒工程”,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通過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搞好村民自治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二是要與“三村”建設相結合,圍繞建設生態村、文明村、小康村的目標,整頓村容村貌,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不斷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三是要與解決突出治安問題,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相結合。通過採取綜合治理措施,把突出的治安問題整頓好,把正常的社會秩序建立進來,把農民的信心樹立起來,把村民委員會的權威樹立起來,在這個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四是與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搞好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相結合。進一步在廣大村民特別是基層幹部中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動,使廣大農民群眾學法、守法,積極履行公民應盡的義務,並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廣大農村幹部自覺地遵守法律法規,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把向廣大農民群眾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和必要的法律援助作為推進“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重要措施,為廣大農民群眾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加強領導,措施落實、確保“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取得實際進展

  縣、鄉黨委、人大、政府要高度重視,把“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作為抓好“三農”的基礎工作和“三村”建設工程的一項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

  1、在縣委、縣政府對第一批“三村”建設工程考核驗收時,將“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納入考核範圍,並在部署第二批“三村”建設工程時,統籌安排創建內容,以促進各地“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深入進行。

  2、成立市、縣、鄉(鎮)村三級“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縣級由縣委普法辦、縣司法局、縣民政局、“三村”辦組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負責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創建活動的開展,各鄉鎮村也要相應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及時制定創建活動方案及建設標準,有步驟、有程序地進行創建。

  3、“民主法治示範村”的確定,根據省、市有關要求,經研究,確定以下村(社區)為2005年開展創建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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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開展上述24個創建點的同時,繼續抓好***等15個村委會的創建工作。

  4、加大對農村基層幹部的培訓力度,特別是“兩委”幹部認真組織學習《意見》、《通知》精神和《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講話》、《**市“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標準》、《**市農村基層法律知識讀本》,使他們首先成為法律明白人和民主法治帶頭人,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組織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推進農村民主法治建設進程。

  5、以點帶面,逐步推進。我縣村級政權分佈較廣、民族眾多、地理環境、區域差別及幹部群眾差異較大,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時,要立足本地實際,勇於開拓創新,選擇不同類型的地區,開展創建活動的試點工作,在抓好試點的基礎上,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創建活動,以點帶面、分類指導、分批進行、逐步推進,把創建工作健康持續深入地開展下去,力爭在兩年內,使全市30%的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範村”行列。

  6、落實責任,分級命名。進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力度,使此項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今年下半年,要在市、縣兩級建立完善工作目標責任制,市“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市“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標準》,對“示範村”執行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務、財務公開、農民負擔等群眾關心的重大事務進行量化考核。我縣也要在認真組織檢查的基礎上,命名表彰一批縣級“民主法治示範村”,為全縣“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廣泛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7、加強督促指導。全縣各級司法行政、民政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針對新勢下開展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逐步探索創建活動的規律和特點,適時加以引導,增強創建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工作的長效機制,經常抓、抓經常,防止形式主義。要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督促、指導基層“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開展。組織、宣傳、統戰、農業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各級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使“示範村”切實發揮示範作用。

  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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