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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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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承包商和供應商的安全管理,使其嚴格遵守我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止因為承包商和供應商的責任而影響我公司的聲譽和效益,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與我公司簽署有關尾礦庫經濟合同的供應商和承包商及負有管理職責的相關職能科室。

  第二章細則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供應商和承包商,是指為我公司完成某些工程或提供服務以及供應原材料、設備設施、配件的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公司對供應商與承包商實施歸口管理,由相關部門負責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廢止等起草工作,負責供應商和承包商的選擇審批及過程管理。

  第五條供應商與承包商參與公司的承包活動前,必須由公司歸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預審的主要內容有:承包商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經營範圍和能力、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持證、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等。

  第三章供應商和承包商的選擇與調查

  第六條供應商的選擇與調查

  1、選擇程序

  (1)供應商資料收集;

  (2)供應商基本資料表填寫;

  (3)供應商接洽;

  (4)供應商問卷調查;

  (5)提出供應商調查申請。

  2、調查程序

  (1)組成供應商調查小組;

  (2)分別對供應商之質量、資質、信譽、服務管理作評核;

  (3)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

  3、調查內容

  (1)國家或行業辦法的有關許可資格證件;

  (2)各種管理規章制度;

  (3)遵守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能力;

  (4)滿足我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的能力;

  (5)物資產品的質量合格證、檢驗檢測報告;

  (6)過去的安全表現及取得的績效等;

  (7)供應商可能帶來的重大風險及危險因素。

  第七條承包商的選擇與調查

  1、選擇程序

  (1)承包商資料收集;

  (2)承包商基本資料表填寫;

  (3)承包商接洽;

  (4)承包商問卷調查;

  (5)提出承包商調查申請。

  2、調查程序

  (1)組成承包商調查小組;

  (2)分別對承包商之質量、資質、信譽、服務管理作評核;

  (3)列入合格承包商名錄。

  3、調查內容

  (1)資質證書;

  (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經營範圍和能力;

  (5)法人授權委託書、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質條件;

  (6)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7)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情況;

  (8)公司所需的條件及要求;

  (9)供應商和承包商預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能力;

  (10)安全績效情況:如過去的安全表現、遵守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能力、滿足我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的能力等;

  (11)承包商可能帶來的重大風險及危險因素。

  第四章供應商與承包商的管理

  第八條供應商和承包商由公司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建立供應商和承包商檔案。在供應商和承包商履行合同過程中,公司歸口管理部門要派專人及時進行溝通聯繫,解決和處理與供應商和承包商的爭端,做好批准過程和作業過程之中的各種相關記錄並保存。

  第九條在供應商和承包商的選擇、調查、評價與作業現場等各項工作中,安全管理科全程參與。供應商和承包商在與我公司簽訂經濟合同並涉及到安全生產管理時,需經安全管理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在許可供應商和承包商員工使用我公司設備設施或進入現場作業前,供應商和承包商必須認真學習 我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管理。並進行以下方面的培訓:

  1、操作規程;

  2、緊急處置程序;

  3、事故、事件報告程序;

  4、員工安全、健康責任;

  5、與任務相關風險;

  6、法律法規要求;

  7、防護設施與個體用品要求;

  承包商管理制度(二)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確認、甲乙雙方合同簽訂、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標準適用於在*****煉油化工區、油品儲運裝卸區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承擔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維修、拆卸等工程項目及日常勞務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關單位使用的外來民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石化集團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團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規定》

  3、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確認

  3、1所有施工、檢修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須實行安全、環境和健康(HSE)管理體系,編製完成HSE管理體系文件及運行程序文件,具有兩年以上良好的安全業績(安全業績包括近年內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違”發生率和隱患治理等)。

  3、2承包商持有關材料首先到公司安全環保處進行安全資格確認,經審查合格後由安環處頒發《安全施工作業許可證》,雙方簽定《長嶺分公司工程項目承包安全管理協議書》,由乙方(施工單位,下同)向分公司財務處交納一定數量的安全施工保證金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門,下同)方可與乙方簽定合同。進行安全資格確認的材料有:

  3、2、1驗證乙方營業能力和經營範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

  3、2、2驗證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要求(資質等級證書)

  3、2、3驗證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安全許可證)

  3、2、4審核乙方施工安全經歷(由施工單位在bàn zhèng時同時書面提供,主要為施工中發生的各種事故情況和相關部門獎罰情況)。

  3、2、5審核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

  3、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工程主管部門(發包部門)負責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對施工單位的合法性、適應性、可靠性、技術資質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驗證如下證件。

  3、3、1查驗安全資格審查情況,有無安環處簽發的《安全施工作業許可證》。

  3、3、2確認施工單位營業能力和經營範圍。

  3、3、3確認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

  3、3、4審核施工單位施工經歷。

  3、3、5審核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特種作業證件。

  3、3、6若存在工程分包,審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隊伍的資質。

  3、4工程主管部門和施工單位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定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3、4、1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集團公司和我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生產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3、4、2施工單位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以及必要的合乎標準的勞保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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