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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基本要求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小景

  班主任工作基本要求

  (1)班主任應了解班級整體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要求班主任必須每周到校三天,早自習應到崗不少於三次。

  (2) 班主任例會每月一次,班主任必須到會,將會議精神和工作安排落實到班級各項活動和工作中。因故不能出席請事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並由教務處批准。

  (3)重要活動(春遊、運動會、年級及全校性活動、各類比賽、新年聯歡會等)班主任必須到崗並精心策劃、組織落實。

  (4)班主任每周組織一次班會(除學校安排的集體活動外);每月一次主題班會,主題班會要求班主任準備教案;每周指導一次班委會或團支部會。

  (5) 班主任應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關心學生的學習生活,紮實細緻地做好各項工作,特別要做好後進生的思想轉化工作。

  (6) 班主任要與任課教師聯繫,了解學生課堂學習情況,反映學生聽課意見,及時解決“教”與“學”中的溝通問題。

  (7) 班主任必須與每位家長保持聯繫,以便交流情況,共同做好學生工作。對缺勤的學生應及時通知家長,並核實缺勤原因,期中、期末應將學生成績通知家長,學生受到表彰或受到處分時應通知家長,必要時請家長簽字或到校面談。

  (8) 班主任要做好本班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不發生重大傷害等事故。對班級出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並及時上報學生科及有關部門。

  (9) 班主任應認真完成以下資料: 班級工作計劃、 總結、論文、主題班會資料、各種報表等。

  (10) 班主任要協助財務科負責100%收繳本班學費、住宿費等。

  11、班主任應掌握學生考勤、學生紀律、班級衛生、間操、公寓(即百分評比)等基本情況,指導班委會和學生搞好班級常規管理,並引導學生自我管理。

  12、班主任應加強對違紀學生的教育,及時做好給予處分後學生的思想工作,真正達到教育學生的目的。班主任對嚴重違紀的學生負一定的責任。

  重大傷害事故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如死亡、傷殘等事故。

  一一重大責任事故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學生心理、 生理的傷害,如產生心理障礙、與學校發生糾紛引起訴訟產生不良影響等事故。

  一一重大傷害事故和重大責任事故由學生工作考核小組提出意見,校領導辦公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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