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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局經濟責任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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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局經濟責任考核辦法 標籤:經濟學是什麼

  為加強郵政企業管理,提高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確保文秘資源網企業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以年度方針目標和通信質量、服務質量、企業經營管理等為主要考核內容,實行百分制考核。

  第二條 全年經濟責任制實行兩級考核,即局級考核,班組支局兩種。班組支局考核本部門幹部職工。

  第三條  經濟責任考核實行百分制,局級考核由各牽頭單位逐月考核打分,每月8日前報綜合辦匯總經主管局長審批後送勞資製表,由計劃財務部發放當月獎金。班組、支局考核由各單位按照自行制訂的考核辦法逐月對本單位幹部職工進行考核。

  第四條  局級經濟責任制由各牽頭單位負責考核。

  1、計劃財務部(20分)負責考核相關單位的業務收入,業務支出、業務發展、通信質量指標。

  2、綜合辦公室(30分)負責考核方針目標、經濟責任制執行情況、計劃生育、普法教育、經濟合同、信息反饋、文明單位建設、黨風、行風、企業文化建設及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生產、職工遵章守紀、職工教育和培訓、考核物資消耗、環境衛生、公用設施管理、煤、水、電等。

  3、經營服務部(40分)負責考核通信生產管理、通信質量、服務質量、用戶滿意率、設備維護、安全生產。

  4、保衛股(10分)負責安全保衛、內部治安、四防安全等。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扣發責任人6個月獎金,責任人單位扣2個月獎金,主管部門領導1個月獎金。

  1、發生死亡重傷及重大事故;

  2、發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火災、爆炸事故;

  3、計劃生育達不到“三無”;

  4、機要出現失密、丟失、積壓、延誤差錯;

  5、發生重大質量差錯或通信事故;

  6、貪污、挪用業務用款。

  第六條  局級考核扣發的獎金由計劃財務部統一扣發,班組、支局扣發的獎金由班組、支局自行保管使用(用做鼓勵表彰先進)。

  第七條 考核標準

  一、效益質量指標(20分)由計劃財務部考核

  1、月生產獎金同局所下達的收入計劃掛鈎,凡有收入的股、班組、支局,按照局所下達的收入計算,每月必須完成月計劃數,方能得到全部月生產獎金,否則,按未完成計劃比重進行扣發。同時,還同局下達個人任務掛鈎,如沒有完成任務,按專業業務發展獎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沒有收入的股辦,如綜合辦、保衛股、計財部、郵運班按全局當月收入綜合考核,取平均數。

  3、如果到年底各支局、班組完成局所下達的全年收入計劃,可將未完成月計劃被扣發的獎金補發,如果沒有完成全年收入任務則不補發。

  4、出現數據質量差錯每筆扣1分;

  5、沒完成通信質量指標計劃每筆扣10分;

  6、發現弄虛作假、瞞報、偽造、遲報通信質量指標每項扣5分;

  二、方針目標和企業管理(8分)由綜合辦公室考核

  1、方針目標沒分解,出現漏項、斷檔每處扣1分;

  2、月方針目標不按時完成,每項扣5分;

  3、無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扣5分;

  4、經濟責任制執行不認真、隨意動用獎金扣5分;

  5、月、半年、年度工作計劃、總結材料每漏報一次扣1分;

  三、安全生產、遵章守紀、職工教育和培訓(8分)由勞資教育考核

  1、作業人員不堅守崗位發現一次扣2分;

  2、作業現場無安全措施、防範不嚴一次扣1分;

  3、易燃易爆品存放不當扣1分;

  4、生產人員不執行操作規程扣1分;

  5、當班脫崗一次扣1分;

  6、當班飲酒發現一次扣5分;

  7、當班干私活一次扣0.5分;

  8、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

  9、安全組織不健全扣1分;

  10、沒有考勤簿、記錄不全扣1分;

  11、違章違紀一次扣2分。

  四、物資消耗、公用設施、環境衛生、煤水電管理(8分)綜合辦

  1、辦公場所門窗不清潔、地面有碎紙、煙頭等經檢查不合格一次扣1分;

  2、公用設施無登記帳、無帳卡、無專人管理扣1.5分;

  3、辦公室有長明燈一次扣1分;

  4、材料用品無帳卡或帳物不符合扣2分;

  5、庫房材料擺放不整齊,達不到“五無”扣2分;

  6、私接電源、私用電器設備一次扣5分,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7、人為造成公用物品設施損壞扣2分,並按價賠償;

  8、發現長流水一次扣2分;

  9、分擔區不清掃一次扣5分,清掃不徹底扣2分。

  五、精神文明建設、黨風、行風、企業文化建設、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等(6分)由綜合辦公室考核

  1、詢問職工服務規範、職業道德、文明單位創建等有關知識時回答不上的每人次扣1分;

  2、服務工作被新聞單位批評曝光的扣5分;

  3、上級有關部門對文明單位創建、黨風、行風等項工作檢查中被提出批評的扣3分。

  六、安全保衛(10分)由保衛股負責考核

  1、發生政治案件扣10分;

  2、發生職工犯罪和違法案件(判刑、教養、拘留)扣5分;

  3、發生治安案件(打架、損壞公物)扣5分;

  4、科室發生被盜案件扣5分;

  5、四防工作不落實(無檢查記錄、值班脫崗、滅火器材無人管理、報警設備不會用、防範措施不到位)扣3分。

  七、基礎工作、通信質量、通信服務(35分)由經營服務部考核

  ㈠基本工作:

  1、各類統計報表每月30日前上報,工作總結、經營活動分析下月10日前上報,不按時限上報扣1分;

  2、經濟責任制不健全、無考核標準扣5分,執行不認真扣3分;

  3、不按時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通信質量分析會一次扣2分;

  4、各種管理表簿(包括統計資料、個人工作量統計)齊全,不齊全一項扣3分,記錄不認真一項扣1分,記錄后不處理一項扣2分;

  5、二十八個監控崗運行正常,未運行一項扣5分,記錄不認真扣2分;

  6、執行上級文件、通知、規定、郵政調度通知、綜合作業計劃,按通知及時修改資料,不執行扣2分,執行不認真扣1分,上級檢查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扣3分。

  ㈡通信質量:

  1、積壓、延誤郵件每袋(捆)扣2分,給據郵件每件扣1分,平常郵件每件扣0.5分;

  2、丟失、損毀郵件每袋(捆)扣5分,給據郵件每件扣2分,平常郵件每件扣1分;

  3、報刊損失一份雜誌扣2分,一份報紙扣1分;

  4、訂銷報刊延誤一份雜誌扣1分,一份報紙扣0.5分;

  6、認真執行規章制度,不執行每項扣2分,執行不認真扣1分。

  ㈣通信生產管理:

  1、各工種嚴格執行本崗位操作標準,不執行扣2分,執行不認真扣1分;

  2、各項資費收費準確,漏收一件扣2分,錯收一件扣1分;

  3、帳目日清月結,帳實相符,不結帳扣3分,帳不平扣2分;

  4、事後監督、匯檢、檔案檢查發現的差錯,一般差錯扣1分,主要差錯扣3分;

  5、執行票款、空白憑證、空白收據管理規定,不執行規定一項扣2分,執行不認真扣1分;

  6、檔案理訂整齊,按時上繳,管理表簿齊全,查驗及時,檔案不整齊扣1分,不按時上繳扣2分,查驗不 及時扣5分;

  7、郵票的請領及出入庫手續,入庫無兩人簽章扣1分,未入庫出售扣2分,借條或白條扣3分,不複核出庫扣1分;

  8、按規定的路線、時限投遞,不執行規定一項扣2分;

  9、執行通郵規定,不執行扣2分,未辦通郵手續但位置明顯、標識醒目,必須投遞郵件報刊,不投遞每戶扣2分;

  10、加強資金和票品管理,執行各項資金管理制度,不執行一次扣3分,按規定繳協款,補退款,不符合規定一項扣2分;

  ㈤文明生產

  1、擅自離開崗位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離崗一人次扣2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一人次扣1分;

  2、遵守營業時間,按時到崗,一次不遵守扣2分,不按時到崗一人次扣1分,不到崗扣4分;

  3、發生用戶有理由申告一次扣5分;

  4、嚴重違 紀,一人次扣10分;

  5、穿標誌服,戴工號牌,不着標誌服一人次扣1分,不戴工號牌 一人次扣1分;

  6、不使用服務用語一人次扣1分,有生、冷、硬、頂現象扣5分;

  7、時鐘、日曆準確,業務標識齊全準確,一項不合格扣1分;

  8、營業廳及庫房不準堆放私人物品,違者扣2分;

  9、封閉作業,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現場,一人次扣1分;

  10、工作時間不認真,發牢騷,講怪話鬧不團結,一人扣2分;

  11、生產場地嚴禁吸煙,發現一人次扣5分;

  12、不準酒後上班,發現一人次扣5分;

  13、認真對待用戶查詢,不受理查詢扣3分,不認真扣1分。

  八、通信管理,生產過程管理(15分)由經營服務部考核

  1、設備完好率達不到95%扣2分;

  2、操作標準執行率不到95%扣2分;

  3、不按時召開質量安全分析會一次扣1分;

  4、發生通信案件(事故)一次扣10分;

  5、檢查記錄不健全,不認真扣1分;

  6、生產場地發現吸煙一次扣5分;

  7、不認真執行綜合作業時間一次扣2分;

  8、規章制度執行率達不到95%扣2分;

  9、職工遵章守記率達不到95%扣2分;

  10、各類報表、工作總結不按時限上報扣1分;

  11、不認真執行上級文件、規定、通知、郵政調度通知一次扣2分;

  12、上級檢查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扣3分;

  13、積壓、延誤郵件每袋(捆)扣2分,給據郵件每件扣1分;

  14、丟失、損毀郵件每袋(捆)扣5分,給據郵件每件扣2分;

  15、不認真執行三項基本制度(機要四項)一次扣1分;

  16、無日戳打印簿扣2分,打倒不合格每處扣0。5分;

  17、郵政用品用具管理不善扣1分;

  18、不執行郵件安全防護制度每次扣1分;

  19、違反郵運紀律每次扣1-5分;

  20、發現當班飲酒者一次扣5分;

  21、發生用戶申告一次扣5分;

  22、出現事故、差錯不及時上報(一小時內)每人扣5分;

  23、值班人員不按時到崗,不遵守作息時間每人一次扣2分,脫崗免獎;

  24、當班人員不服從指揮調度一人次扣5分;嚴重者調離本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

  25、違反局規者視情節扣發生產獎或給予行政處分。

  26、作業現場、郵件倉庫、接班、轉趟汽車不準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發現一次扣5分;

  27、用袋單位每超儲郵袋1條扣0。5分,挪用、散失每條扣1條,郵袋統計台帳、月報表、請、退清單填寫數字每錯一筆扣3分,每漏加蓋名單,公章一處扣0。5分。

  28、亂接電源、亂用電器設施,每發現一次扣5分,在計算機設備上使用其他用電設施,發現一次扣5分;

  29、特快專遞郵件、保價郵件,不單獨交接,每發現一次扣1分。

  第十條 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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