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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考核評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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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考核評估辦法 標籤:關鍵在於落實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工作經驗

  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考核評估辦法

  為認真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深入推進"連心、強基、模範"三大工程,強化科級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努力形成書記抓、抓書記,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基層黨建工作格局,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黨內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科級黨委(黨組)書記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考核評估試行辦法。

  一、考評、適用對象

  考評對象:各鄉鎮黨委書記,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黨組織負責人。

  適用對象: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非黨委、黨組書記負責人。

  二、考評內容

  圍繞抓好基層黨建工作的謀划部署、聯繫指導、推進落實、經費保障、督促考核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努力實現基層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推動基層黨建工作再上新台階。每年根據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要點的具體要求和任務,明確考核評估內容。

  三、考評機構

  考核評估工作在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成立考核組對各鄉鎮黨委,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負責人進行考核評估。

  四、考評方法和步驟

  每年開展一次考核評估,主要通過日常督查、述職評議、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並突出群眾滿意度。

  (一)開展日常督查考評。縣委組織部、縣直機關工委定期組織督查組,採取查閱資料、核對數據、實地考察、專項調查等方式,對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進行綜合分析,並結合平時掌握情況進行考核評分。

  (二)開展專項述職評議。每年開展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聽取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的專項述職,並組織民主評議。對專項述職承諾事項建立台賬,於次年底根據承諾事項完成情況,結合民主評議結果進行考核評價。

  (三)進行年終考核評分。結合每年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工作,對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情況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結果作為基層黨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按照日常督查考評、專項述職評議、年終考核評分5U2U3的比例,計算考評得分,根據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評定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綜合得分91分以上評定為"好",81—90分評定為"較好",61—80分評定為"一般",60分以下評定為"差".

  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考評結果,報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會審定后在全縣通報。

  五、考評結果運用

  考評結果將作為評價科級領導班子工作實績和確定各鄉鎮黨委書記,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考評結果為"一般"或"差"的,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該領導班子不能評定為好班子。對上一年度述職評議中承諾事項沒有兌現,或提出的問題沒有整改落實的,進行誡勉談話;對未按要求完成基層黨建目標任務,或考評等級評定為"一般"的,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作出檢查;對考評等級評定為"差"的,予以崗位調整或免職。

  附件:1.2015年XX縣科級黨委(黨組)書記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考核評估內容(試行)

  2.2015年XX縣鄉鎮黨委書記落實基層黨建工

  作考評評分表(鄉鎮)

  3.2015年XX縣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黨委

  (黨組)書記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考評評分表

  附件1

  2015年XX縣科級黨委(黨組)書記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考核評估內容(試行)

  一、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謀划部署

  要堅持書記抓黨建、黨建抓書記,把基層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程,親自謀划、親自部署。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有關決策部署,研究謀划本地本單位基層黨建工作。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1次黨委(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基層黨建工作。鄉鎮黨委書記每年至少聽取1次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下屬各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抓黨建工作專項述職。要制定本單位的黨建年度工作計劃,建立黨組織書記履行黨建工作台賬。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黨建年度工作計劃和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台賬要交縣委黨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2.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掌握黨建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基層黨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措施。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進行專題調研基層黨建工作不少於4次,撰寫基層黨建工作方面的調研文章不少於1篇。

  3.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以推進"賬單式工作法"為契機,切實改進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軟作為等作風問題,推進工作落實。

  二、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聯繫指導

  要堅持面上領導、線上聯繫、點上指導相結合,經常深入基層,親力親為,以身示範抓好基層黨建工作。

  1.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基層黨建工作領導機構,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具體指導;注重調動和發揮各地、各部門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2.落實掛點聯繫指導制度。鄉鎮黨委書記帶頭,鄉鎮黨員班子成員每人確定1-2個基層黨組織作為黨建工作聯繫點;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確定1個與群眾聯繫密切、直接服務群眾的執法、監督、窗口服務一線等基層黨組織作為黨建工作聯繫點。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到聯繫點指導工作不少於3天。

  3.深入開展"入戶結親、爭做群眾貼心人"活動。各鄉鎮黨委書記要帶頭幫扶企業、基層群眾,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難題,每人至少聯繫群眾3-5戶,幫扶困難戶不少於2戶,每年掛點幫扶重點企業和項目不少於2個;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黨委(黨組)書記至少聯繫群眾3-5戶,幫扶困難戶不少於2戶。

  三、抓基層黨建工作的推進落實

  要緊緊圍繞黨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和服務兩大功能,紮實推進基層黨建工作。

  1.分領域建強基層黨組織。堅持按需設置黨組織,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基層組織網絡和工作體系,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在農村,在堅持現有成熟做法基礎上,重點抓好"兩委"換屆后班子成員的教育培訓,抓好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服務群眾的機制。在社區,落實黨建"三有一化"工作,推廣社區"1365"工作機制,優化和完善社區網格和樓棟黨組織設置,構建"網格化管理、片組戶聯繫、組團式服務"的社區服務管理體系,探索創新社區基層治理新模式。在機關事業單位,推進基層黨組織"五個一"規範化建設,全面推行機關聯繫基層、幹部聯繫群眾"雙聯繫"制度,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全部進社區報到、承諾辦一件實事、開展技能志願服務。在"兩新"組織,配齊配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加大派遣黨建指導員力度,保障工作經費,採取單建、聯建、掛靠建等方式,在2015年底規模以上企業黨組織組建率達到80%,規模以下企業黨組織組建率達到50%以上,微小企業黨組織組建率達到30%以上,推進基層黨組織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

  2.強化幹部隊伍建設。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化黨委(黨組)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幹部考察時的責任。堅持幹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凡推薦幹部一律實行書面署名推薦,誰推薦誰負責。認真抓好黨員幹部黨性教育、廉潔從政警示教育,加強年輕幹部培養力度,對缺乏基層工作經歷的後備幹部和年輕幹部,都要有計劃地安排到一線崗位培養鍛煉。嚴格管理監督一把手,凡涉及人事、財務、工程、採購、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事項,一把手都不能直接分管。嚴格執行鄉鎮幹部帶班、值班制度,鄉鎮黨政班子成員,除特殊情況外,工作日原則上應在工作地住宿。嚴格執行重要事項、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凡重要工作、重大活動、重大突發事件等,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凡領導幹部外出、個人事項等必須如實報告。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關於加強作風建設具體規定,堅決反對"四風".

  3.嚴格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嚴格執行黨員發展計劃、程序和標準,全面貫徹"三述三評三票決"制度,繼續實施"五發展"工程,嚴控總量、提高質量。大力發展壯大青年黨員隊伍,新發展農村黨員35歲以下的佔60%以上。完善黨員學習制度,加強黨性教育。加強流動黨員管理,建立流動黨員信息庫,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雙向共管模式。堅持和完善"黨員先鋒創績百分制考核"制度,抓好《XX縣教育轉化和組織處置不合格黨員暫行辦法》的落實。建立黨員每年向所在黨組織書面彙報一次思想情況制度。充分發揮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作用,確保按時播放,有播放記錄。健全黨內表彰激勵機制,組織開展先進人物評選活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引領示範作用。進一步完善黨內關懷幫扶激勵機制,堅持走訪慰問、黨內結對幫扶等制度,擴大黨內幫扶基金規模,確保"黨組織關愛金"應發盡發。

  4.落實黨內組織制度。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帶頭落實 "三會一課"、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帶動和推進基層黨組織黨內生活規範化、正常化。各鄉鎮黨委書記,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主持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對其他班子成員至少提2條以上的意見建議,並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屬黨支部組織生活,參加民主評議黨員;每年至少為基層黨員幹部上1堂專題黨課,每年至少與每位下級黨支部書記談心談話1次;指導基層支部如實記載《黨支部工作記錄簿》,做好會議記錄。同時加強對下級黨支部和黨員幹部落實黨內組織制度情況的監管。各鄉鎮要實施黨代會常任制,發揮黨代表作用,建立黨代表活動室、黨代表工作室,健全黨代表工作制度。

  5.健全基層服務體系。全面推進"民心民聲互動平台"建設,發揮"楊斌聖群眾工作室"作用,有條件的窗口單位和服務行業均要建立"楊斌聖群眾工作室".各鄉鎮、縣委各部、縣直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探索形成聯繫服務群眾的長效機制。各鄉鎮要嚴格按照《XX縣推進幹部技能化、農民知識化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雙化"工作。

  6.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全面掌握黨組織班子現狀和運行情況,按照從嚴整頓、常態整頓要求,運用好整頓措施,每年按10%的比例倒排,滾動開展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活動,切實解決基層黨組織"弱化"的問題,不斷提升黨組織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整體水平。

  7.規範基層組織運行機制。落實"費隨事轉、權隨責走"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村(社區)"履職清單",進一步釐清村(社區)權力和職責內容、邊界、辦事流程等。依法依規開展黨務公開、村(居)務公開、財務公開,全面推進農村(社區)權力運行規範化、治理法治化。探索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加快村(居)民理事會建設步伐,2015年全面建立村(居)民理事會。

  四、抓基層黨建工作的投入保障

  加大基層黨建工作投入力度,按照有關規定解決好基層黨組織的機構設置、人員編製、經費等問題,在人力、物力和財力上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和堅強保障。

  1.強化隊伍保障。選好用好基層黨組織書記,優化班子知識、年齡結構,推進基層黨務工作者專職化。加強基層黨務工作者的教育培訓,各鄉鎮每年對村(社區)幹部進行培訓,對其它基層黨組織書記進行普遍輪訓。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要配齊配強黨務幹部隊伍,有效避免黨務工作者邊緣化、兼職化問題。

  2.強化經費保障。各鄉鎮要把基層黨建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2015年增長20%以上,確保基層黨建工作經費、基層幹部工資報酬、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基層黨組織辦公和服務場所建設經費按要求足額配套到位。確保社區服務群眾專項經費不少於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保障,每名黨員每年活動經費不少於100元。建立健全村(社區)幹部待遇落實和正常增長機制,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推進各領域基層黨組織規範化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落實到位。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推廣異地置業模式,繼續實行掛點幫扶制度,着力提高基層黨組織自我保障能力,逐步消滅集體經濟收入"空殼村".

  3.強化場所建設。對基層黨組織沒有辦公活動場所或場所未達標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健全配齊,對辦公活動場所已到位的,要充分發揮功能和作用。同時,每年按照不低於5%的比例,對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進行維修改造。

  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督促考核

  着力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的督查、考核、評價工作,有效傳導責任和壓力,帶動和督促下級黨組織書記抓好基層黨建工作。

  1.落實下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制定出台下級黨組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考核評價辦法,組織開展述職評議工作,堅持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推進黨建責任落實。

  2.加強對下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督查。採取集中督查、專項調研等方式,對基層黨建工作落實情況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

  3.強化對下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考核結果的運用。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運用綜合評估結果,真正把其作為下級黨組織書記工作實績評定、評先選優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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