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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副局長崗位職責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得得9

  1、局長崗位職責

  主持局的全面工作,溝通上下,協調多方面關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市委、市人大、區政府的有關決策和工作部署;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這十六字要求,實行集體領導;確立局的工作目標、任務,審定工作計劃,健全各項工作制度並付諸實施;對局的大政方針、日常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在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基礎上,作出果斷決策;主持局的會議和年度考核工作;審批財務開支;檢查、督促各科室履行工作職責,平衡各種關係;搞好計劃生育和聯繫點的計劃生育工作;完成市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副局長崗位職責

  協助局長工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局的工作計劃和各項工作制度;經常向局長請示彙報工作,對局長負責;深入調查研究,為局班子決策提供合理化建議;堅決地、一絲不荀地執行局領導班子決策,主動配合局長工作;支持和指導分管股室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平衡各種關係,充分調動分管科室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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