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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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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三公經費管理制度(一)

  1、嚴格執行公務卡結算。行政人員、處室副職,、年級工作組成員及其它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辦理並開通使用建行地方預算單位公務卡,研讀並留存《華容縣公務卡操作指南》,嚴格執行《暫行規定》及《強制結算目錄》。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專用材料費等,和5000元以下零星購買支出,必須按強制結算目標相關要求使用公務卡結算。

  2、公務卡財務報銷流程。上述因公消費支出報批時須附消費發票及銀聯小票,履行經手、證明、入庫、處室主任審核及學校財務集體審批等程序后,再到財務室結算。財務室結算時先登錄公務卡支付系統,錄入持卡人消費信息,刷卡消費金額由財政及銀行系統直接還款至公務卡,現金消費由財務室直接支付。

  3、按照《教育局學校財務管理實施細則》要求,嚴格控制接待費、差旅費、租車費、會議活動費等支出。此項費用年度開支總額不超過教育局規定標準。教師培訓費按公用經費5%安排。各種會議和來客接待原則上在食堂就餐。出差伙食費補助和公雜費補助按實際出差天數計算,每天報銷限額:伙食費省外50元、省內30元、市內20元;公雜費省外30元、省內15元;縣內公差費伙食費和公雜費每天20元;交通費住宿費按規定標準據實報銷。局管幹部縣內出差補助和交通費參照城關學校標準執行。

  4、嚴格控制公款接待用餐。所有因公接待用餐及住宿等開支須嚴格執行事先申報制。申報時須先到辦公室填寫申報單,註明接待事由、接待人員及陪同人員,並由辦公室註明消費限額,加蓋公務接待專用章。300元以上的公務接待用餐申報須經校長簽字同意;300元以下公務接待申報須經值班副校長或辦公室主任簽字同意;所有公務接待用餐應事先申報表申報;電話口頭申報的事後及時補辦申報;未申報先用餐的不予報批。所有因公接待用餐嚴格對口接待、盡量減少陪同,並按照對口徑、誰經手、誰刷卡、誰報批的原則經手和審批,堅決杜絕簽單消費。用餐申報單、公務卡刷卡銀聯票及對應發票,為接待用餐報批憑證,系公務卡刷卡消費時由辦公室加蓋公務卡消費專用帳。直接與年級發生工作關係的部門來客和由年級組織的教師工作性用餐,由年級工作小組負責審批和結算。

  5、嚴格控制接待用煙及商店購物。校內常規接待用煙由辦公室2人簽字申報、後勤處商店3人簽字,批量採購入庫、批量領取使用;辦公室保存申報、領取及具體使用登記明細;每期期末雙方核對無誤后列入商店支出。校內常規公務接待堅決不發整包煙。部門協調應急用煙由當事人申報、辦公室經手、學校行政採購,並經行政財務審批後於行政帳報批,報批時須附採購申報單及公務卡銀聯小票。嚴格各處室直接到學校商店拿用物品。各處室常規用品須由處室主任申報、後勤主任審批后,交由學校行政集體採購;確需在學校商店臨時拿物的,須先到辦公室填寫申報單,註明事由、物品及數量,經辦公室、對應處室主任及後勤處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到商店拿取。每學期期末,由辦公室與後勤處人員憑申報單結算,結算總額列作商店支出。

  6、嚴格控制公務租車用車。全年學校公務用車嚴格控制在教育局規定範圍內。各年級晚自習後送教師回家用車車費列入年級收支預算。行政人員及各處室特殊情況需要租車的,縣內用車須向值班副校長或辦公室主任申報,縣外用車的須向校長申報。所有公務用車應事先申報表申報;電話口頭申報的事後及時補辦申報。《公務用車申報單》須寫清用車事由、主要線路及用車時間、用車金額;用車人及隨車人須簽字認可。事先申報的,申報單由用車人交車主留存結算;事後申報的,申報單由辦公室留存與車主結算。辦公室與車主要做到一月一清理、一月一結算。工會教職員工祝賀慰撫用車,須控制車次、控制標準、嚴格審批,費用列入工會開支。其它以年級名義組織的教師活動、家訪和學生活動用車,經費由年級負責。

  7、接待費、租車費、差旅費、培訓費等非生產性開支,財務室、辦公室應每半期形成一次分析報表,供校長室決策用。本規定下發至全體行政人員、處室副職、年級工作組成員及其它相關人員。

  三公經費管理制度(二)

  1、局機關車輛主要供局長和其他領導成員工作時使用。其他人員因公確需用車的,可根據車輛情況經分管辦公室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使用。

  2、局機關車輛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非重要活動或緊急情況不得租用社會車輛。

  3、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派車單由局長或分管辦公室領導簽發,駕駛員憑單出車和報銷費用。特殊情況先出車的,應事後及時補單。需要改變出車地點和時間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因單位車輛均已公差外出,且工作時間緊確需租用社會車輛的,經報請局長同意,應按派車程序進行租用社會車輛,租車費用由車主來局簽批結算。

  4、局屬車輛由駕駛員負責保管,駕駛員應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內外清潔,出行安全。救災專用車輛在防汛救災期間,必須無條件服從全縣統一指揮和調度。

  5、車輛維修由駕駛員根據車輛狀況向辦公室提出,事前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報單,並附維修項目清單、費用預算,經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核后報局長批准,按規定維修。維修費用由辦公室派員結算。

  6、嚴禁非駕駛人員駕駛車輛,局機關工作人員因個人特殊情況確需用車的,必須經局長批准后按派車程序進行。

  (一)接待來客

  1、接待來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30條規定,做到熱情、周到、節儉和對口對等。

  2、金寨籍老紅軍及其配偶回鄉探親,由辦公室和分管領導牽頭接待,其在本縣境內的親屬一般不單獨招待。

  3、上級領導來縣和兄弟縣區來人聯繫工作,確需安排食宿的,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分管領導和對口股室陪同,接待標準按縣有關規定辦理。嚴格執行禁止工作日午間飲酒的規定。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從事高消費娛樂活動。

  4、鄉鎮(部門)領導或工作人員來局聯繫彙報工作,確需安排就餐的,經分管辦公室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標準按縣規定執行。確需陪餐的,其陪餐人數不得超過來客人數。

  5、接待用餐實行定點“派餐單”制度。具體由局辦公室制定實施辦法下發執行。不按規定安排接待就餐的,其費用不予報銷。接待用餐實行定期通報制度,每月與就餐單位結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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