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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體育場地向社區開放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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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學體育場地向社區開放須知

  為了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市政府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與長橋社區的聯繫,區屬中小學的體育活動場地向社區居民、團隊與學生開放,為群眾參加體育鍛煉活動提供方便,推進長橋社區群眾體育活動的蓬勃開展。為了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場地向社區開放工作的管理,特制定須知如下:

  一、學校體育活動場地向社區開放,是促進學校為社區建設服務,提高其場所資源共享率,推進長橋社區群眾性體育活動廣泛開展的一項新舉措,各單位要從提高全民身體素質這一高度正確認識學校體育場地開放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搞好宣傳。

  二、學校體育活動場地向社區開放,要以保證學校進行正常的教學活動為前提。對外開放期間,學校要安排門衛和值日老師參與、配合對學校及活動場地及有關設施的管理。

  三、利用學校體育活動場地開展健身鍛煉活動,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由長橋街道社發科與所在地區就近學校商洽有關具體事項,辦理有關手續,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及安全防範措施,確保開放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四、利用學校體育場地開展健身鍛煉活動,實行憑證入校制度,體育鍛煉證只限本人使用,各相關社區居委會蓋印后發放。

  五、為了加強對活動點的管理,社區居委會必須選派一名具有管理能力,又有技術指導能力的同志,與所在學校一起做好活動點的管理工作。

  六、參加健身鍛煉活動的人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自覺愛護其設施和花草樹木,活動內容必須以科學、健康,嚴禁練習各類帶有迷信色彩的活動,堅決打擊、制止非法集會和邪教活動。

  七、參加健身鍛煉活動的人員,進入場館內不得吸煙,自覺遵守上海市“七不”規範。不準帶食物,不準帶寵物入校,未成年人有監護人管理,對故意損壞器材者應照價賠償,對使用不當過失損壞器材者應酌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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