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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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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一)

  一、在企業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質量管理工作,帶領企業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落實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

  二、加強企業的全面質量管理工作,對企業的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協調,有效實施質量否決權;

  三、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實施和維護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的有效運行,主持質量管理制度的檢查與考核工作,負責向企業負責人報告質量管理的執行情況;

  四、定期組織召開質量分析會,及時掌握質量管理工作動態,研究解決有關質量問題;

  五、負責對首營企業、首營品種質量審批;

  六、負責協調部門之間質量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七、主管質量方面培訓教育工作的實施;

  八、研究、部署、檢查質量管理工作,對質量工作獎懲提出建議,並根據企業負責人的授權,具體實施質量獎懲。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二)

  一、全面負責質量體系的運行,並組織質量體系審核工作;

  二、負責質量事故的處理;

  三、負責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並向所長報告結果;

  四、保證質量監督網的有效工作,負責接受偏離的反饋和組織糾正;

  五、組織編製質量文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六、負責《質量管理手冊》的貫徹執行和檢查;

  七、負責報怨的處理。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三)

  崗位職責:

  1、負責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2、負責複製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起草、編製及修訂工作,並指導督促文件的執行。

  3、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風險評估和質量管理制度的考核。

  4、組織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並對藥品召回、不良反應、假劣藥品報告負責。

  5、協助質量副總做好質量投訴、質量查詢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記錄。

  6、參與自采商品質量驗收與來貨商品、銷後退回商品的驗收,協助組織開展質量管理教育與培訓。

  7、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1、統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2、藥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

  3、五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驗。

  4、具備執業藥師和經營企業質量負責人證書,熟悉新版GSP。

  5、高度責任感,具管理能力,會基礎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善於溝通協調。

  6、能夠獨立解決經營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7、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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