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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德育百分競賽量化考核實施細則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小景

  一、環境保護和衛生管理方面

  1.教室缺“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席次表、值日分工表”扣5分/張,宿舍缺作息時間表、值日分工表、宿舍管理細則扣5分/張。

  2.教室、宿舍地面有廢紙扣5-20分,有痰跡扣5分/處,有口香糖疤扣20分/個。

  3.衛生區有廢紙、塑料袋扣5-10分,樓梯上有痰跡扣5分/處。

  4.掃帚、畚箕、拖把等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扣5分,衛生區有壞拖把沒有及時處理的扣5分/個。

  5.課桌凳擺放不整齊扣10分,壞桌凳修理不及時扣10分/個。講台、壁櫥內有雜物扣5分,有垃圾扣10分。

  6.教室、宿舍內外及走廊、牆壁、樓梯不幹凈扣5-20分。

  7.教室、宿舍有壞玻璃、壞插座扣5分/個。

  8.宿舍物品未按要求擺放或擺放不齊扣5分。

  9.衛生區水泥地面上有大量積水、積雪打掃不及時扣10分。

  10.班級自行車擺放不整齊扣10分,班級齊,但年級不齊的,扣相關值日班主任所在班級10分,未在規定處停放自行車扣10分/輛。

  11.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打掃不及時、不到位扣10分,接到管理人員通知后仍未及時補救的,扣20-30分。

  12.黑板報未按要求及時出好扣10分,板報內容與標題不符合要求扣10分

  13.年級中有班級因環境衛生方面管理不到位而被通報扣分的,扣值日班主任所在班級10分以上。

  二.文明禮貌和紀律安全方面

  14.參加集隊、集會、升旗等集體活動時,有學生大聲喧嘩、吵鬧的班級扣20分,隊列不齊扣10分。

  15.集會時,有學生遲到、早退、看書報、吃東西,將腳擱到凳面上,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故意鼓倒掌或有意延長鼓掌時間影響會場秩序,以及其他不禮貌行為的(如穿拖鞋或穿背心進會場等)扣5分/人。

  16.留中分頭、留長發、剃光頭、染髮(染黑色除外)、穿奇裝異服、佩帶飾物的扣10分/人。

  17.言語不文明扣10分/人,未經許可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等扣10分/人,在校外騎車違反交通規則的扣10分/人。

  18.教室白天未及時關燈或晚自修下15分鐘后仍未關燈的扣10分。

  19.課堂秩序混亂,扣20分;課前、課間追逐、吵鬧,造成秩序混亂的扣20分/起。

  20.停電時,教室吵鬧或有學生吹口哨扣20分,上下樓梯攜手而行,及搭肩、推搡、追逐的每人扣5-10分。

  21.做廣播操或眼保健操無故遲到、缺席或做操不認真的扣5分/人。

  22. 校園內學生自行車不鎖(或無鎖)扣10分/輛。

  23.有意損壞公物或他人財物,採摘花果,在黑板、牆壁、布告欄等處亂塗亂畫扣10分/人。

  24.亂拋雜物,隨地吐痰扣10分/人次,向樓下拋雜物、潑污水、吐痰扣20分/人次。

  25.宿舍無人而門未及時鎖好的扣10分,水龍頭未關扣10分,未及時關燈扣5分。在宿舍使用違規電器的扣30分/起。

  26.午休期間在宿舍大聲喧嘩扣10分,在校園內進行體育活動扣20分/起。

  27.宿舍晚上熄燈后,30分鐘內有學生講話扣5分,30分鐘後有學生講話扣10分、有學生看書、聽收錄機等扣5分。

  28.在教學區、宿舍區進行打牌、下棋、打球等體育活動的,扣20分。

  29.中午有學生未在宿舍就寢扣10分/人,晚上有學生未在宿舍就寢扣20分/人、留宿他人扣20分/人。

  30.無故跨越欄杆、花池、踐踏草坪扣10分/人,故意踩臟牆壁扣20分/起。

  31.翻越圍牆進出教學區或宿舍區扣50分/人。

  32.在宿舍區購買流動銷售的盒飯等扣30分,購買校外地攤食品扣50分/人。

  33.在教學區吃零食扣10分/人次,在校園內吃口香糖、泡泡糖,扣20分/人次。

  34.對教職員工或值周學乾的正確管教、批評無理頂撞、吵鬧扣20分,有謾罵現象的扣30分(其它責任另究)。

  35.學生抽煙、喝酒扣50分/人,進遊戲廳、錄相廳、看黃色書刊、租看黃色碟片、參與賭博扣50分/人,參與打架、鬥毆扣50分/起,有偷竊行為扣50分/起(其它責任另究)。

  36.年級中有班級因紀律方面管理不到位而被通報扣分的,扣值日班主任所在班級10分以上。

  三、學生證使用方面

  37、檢查時未帶學生證進出校門,扣5分/人次。

  38、檢查人員檢查時,故意隱藏身份不主動出示學生證,扣每人次5分以上。

  39、塗改、偽造學生證,扣20分/人次。

  40、學校舉行的各類考試中,無學生證進場考試扣5分/人場次。(無學生證者可暫由班主任或年級部主任或其它有證明資格的人員當面作證明方准予考試)

  41、使用他人學生證作證明使用,扣使用者每人次10分以上。

  42、學生證照片與本人不符者,扣當事人10分/人次,並追究責任。

  43、其它場合要求出示學生證而未出示者扣5分/人次。

  44、住堂生辦走讀生學生證或走讀生辦住堂生學生證,扣10分/人次。

  四.誠實守信和遵守公德方面

  45.考試作弊,扣30分/人。

  46.私自拆看他人信件和日記,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0分。

  47.故意破壞燈具、開關、電視機、投影儀等公共設施,浪費水電,扣20分。故意破壞他人自行車、助力車等扣30分/輛。

  48.學生亂拋廢紙等雜物的扣10分,威脅恐嚇舉報者的扣30分(其它責任另究)。

  49.學生在校園區抓住他人亂拋廢紙等雜物,獎該生及所在班各10分。

  50.學生舉報其他同學在教學區或宿舍區進行打牌、下棋、打球等體育活動或舉報其他同學破壞公物、嚴重破壞環境的,獎勵該生及所在班級各20分。

  51.學生抓住其他同學在校園內吃口香糖、泡泡糖,獎該生所在班級20分,舉報其他同學在校園外地攤上購買食物的,獎該生及所在班級各30分。

  52.學生舉報其他同學進網吧、遊戲室、錄相廳,舉報其他同學看黃色書刊、租看黃色碟片、抽煙、參與賭博或考試中作弊的,獎該生及所在班級各30分。

  53.班級出現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等好人好事的每件獎5-10分,班級有學生對違紀現象進行檢舉的,每起獎5-30分。

  五.其他方面

  54.每個 “文明宿舍”每月獎10分。

  55.能採取積極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獎該班級100分。

  56.集體主動承擔公益活動並能圓滿完成任務的,每次獎10分以上。

  57.班級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一次性扣班級100分(其它責任另追究)。

  58.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需獎勵班級德育分的,以活動通知精神為準。

  59. 未列入上述條款的其他事項,將依據具體情況比照執行,有專項細則的以專項細則為準;特殊情況的,可依據領導要求加重扣分;情節嚴重的,除扣德育分外,另給當事人相應的紀律處分。

  60. 本細則解釋權歸政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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