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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機關工作人員落實制度獎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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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機關工作人員落實制度獎懲辦法 標籤:關鍵在於落實 三項制度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鎮機關工作人員落實制度獎懲辦法

  為創建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推進機關效能建設,確保我鎮各項工作的有效推進,並為年終考核和評優選先提供依據,特制定以下落實制度獎懲辦法:

  一、檢查內容

  1、上班考勤

  2、節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駐鎮值班

  4、學習、會議簽到

  二、檢查辦法

  1、上班簽到由黨政辦負責,每月月底統計一次當月考勤情況,並於次月5日前公布。鎮機關行政效能辦公室成員、鎮領導隨時核實簽到真實情況和簽到時間執行情況。

  2、正常上班時間除簽到外,還實行不定時點名制度,每月由書記、鎮長各抽籤點名一次,必要時也可隨時點名。

  3、周末值班實行抽籤檢查制度,每月由書記、鎮長各抽查1個周末。

  4、工作日晚上駐鎮情況,由書記、鎮長每月定期抽籤檢查兩次。

  5、學習、會議簽到由黨政辦負責,每月月底統計一次,並於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況。

  6、黨政辦在次月10日前將各項制度檢查落實情況匯總送交主要領導審核后存檔,作為機關人員當月和年終獎懲依據。經濟發展辦、農場財務科依照考核匯總表予以扣款、發放獎金。

  三、獎懲辦法

  落實制度情況實行計分制,根據得分情況實施獎懲。

  1、每日上班規定時間內未簽到的,一次扣20分。代簽的,雙方一次各扣100分,並作出檢查。上班時間請假和當天上午補勤的扣10分,請假扣分不計入年終獎金分數內,但請假應事先辦好手續、事後請假不補假;補勤應在當天上午,否則視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當手續的不扣分。若公事無法簽到的應提前報告,由主要領導交代黨政辦登記。

  2、上班時間離崗(因公事,股級以上幹部向主要領導、一般幹部向分管領導報告),事先未報告,點名時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務不需報告,但遇點名時應用所在村村部電話或村干手機向領導報告。

  3、節假日值班,檢查時擅自離崗的、上級機關下達指令無人接受的,值班人員一次扣20分,並取消本周末值班補貼。

  4、工作日晚上駐鎮值班,檢查時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學習、會議簽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積分在150分以下的,則將所扣積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終獎金所得金額從年終獎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發放當年年終獎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發放當年年終獎金的50%;全年被扣積分超過250分(包括250分),當年年終獎金全部取消,不能評先評優。

  7、所有扣分情況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實制度無扣分的給予年終獎金的15%獎勵。

  9全年在上班簽到、點名、值班無扣分的給予年終獎金的10%獎勵。

  10、對8、9項受獎人員同時予以通報表揚。

  11、得分情況作為年終評議公務員、黨員、先進個人的重要依據。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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