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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石王老五的愛情,經得起金錢的考驗嗎

手機:M版  分類:愛情小說  編輯:pp958

  29歲的顏震自認為是個很傳統的人。他喜歡紅旗車,喜歡溫婉的女孩,很多人勸他換輛進口車,他堅持不換,很多人給他介紹靚麗的女孩,他婉拒了。可當他找到心儀的女孩並決定與之結婚時,他全心全意愛着的女孩,卻向他提出了一個結婚條件——當然與庸俗的金錢有關。於是,他陷入了一個進退兩難的怪圈,繼續愛,他有疑;放棄她,又不舍。

  討債討回一個女孩

  3年前,我26歲,剛從父母手中接過家裡的生意。做了兩筆大生意后,我意氣風發,自認為世上沒有我搞不定的事。那年5月,公司有一筆30多萬元的外債拖了兩個多月還沒到賬。平日這種事一般都是派公司的年輕人去做,但考慮到欠債人和我父親是老交情,這次我決定親自去收,即使討不到賬,至少可以做到先禮後兵,讓人無可指責。

  我帶着4個人去了我的老家——黃岡地區的一個縣城。離目的地還有700多米遠,我就看見了那幢比較龐大的建築物。那是一幢4層的樓房,歐式建築,從外形看,當初的設計應該很漂亮,只可惜沒裝修,因為剛剛完工,主人就破了產。下車一看,我和幾個手下再也忍不住笑出聲來——那麼豪華的房子,居然是用從舊式木床上拆下的橫木頂住4塊舊門板權作大門。但很快我就嚴肅起來。畢竟,這裡的主人也曾輝煌過,我們家的第一桶金也是依附它的主人賺來的。

  走進大廳,裡面居然已坐了十多個人,看那架勢,也是來討債的。我心裡有數,錢肯定是討不來的。來之前,父親告誡過我,不要撕破臉皮,因此我想坐坐就走。

  誰知這一坐下,我就不想走了。

  一個女孩出來給我們倒茶,她就是小楓。7年前我見過她一次,那還是在她家的老房子里,父親帶我去她家拜年。當時她穿着粉紅色的棉襖,在練琴,想不到一下長這麼大了,還那麼清秀、溫婉,說話細聲細氣的。那天,我和她父親,也就是我這次的討債對象客套地聊了許久后我才離開。一回家,我就對父母說我喜歡小楓,沒想到他們很高興,特別是母親,說我總算安定了下來,好像她馬上可以抱孫子似的。當然,更主要的是他們見過小楓,覺得她的確不錯。

  第二天,母親給小楓的父母打了電話,她父母說要問她的意見。那天晚上,我心急火燎地等了兩個多小時,得知她答應先和我處處看時,我高興得樓上樓下地亂蹦,最後在跑步機上折騰了半個多小時才算平靜下來。

  那個飄搖的女孩為我安定下來

  剛確定戀愛關係的那個星期,每一天每一秒對我來說都如在雲中漫步般,快樂到眩暈。

  可第8天,她突然說要去北京,北京機會多,她想去看看。我覺得,她這一去很可能就回不來了。可7天的感情又讓我無法將“為我留住”四個字說出口。更何況,在她面前我多少還有些自卑。雖然她身邊的朋友聽說她和我談朋友后,都說她釣了個鑽石王老五,可每次和她在一起,我總是不自覺地感覺矮半截。

  我拿她當仙女一樣,自卑是因為太喜歡了。

  和她在一起的8天,除了她說要離開時我擁抱了她一下之外,我連她的手都沒牽過。即使晚上睡在一個房間,我也沒碰過她,以至她走後,朋友們都笑我傻,說早點下手就沒事了。我告訴他們,這一次我是來真的,我要的是她真心對我。送她上火車時,我送給她一個手機。她到了北京后,我每天都給她打電話,有時買到好聽的碟子,還放給她聽。當然,話費是我付。聊着聊着,我們的通話時間從幾分鐘到幾十分鐘,從我說她聽,變成她說我聽。一個多月後,我感覺她也和我一樣陷入了熱戀中,於是提出讓她回來。雖然她在北京做得不錯,可一個女孩,離鄉背井,無依無靠,做的又是酒店這一行,實在讓人放心不下。她猶豫很久,還是拒絕了我。但她告訴了我她離開的真正原因。

  原來,她第一次來我家時,留下來住了一晚,不是因為玩遊戲玩得不想走了,也不是和我投緣捨不得離開,而是因為那晚我母親對她說了一句:“今晚別走了,就住這裡吧。”雖是在商量,母親的語氣卻很堅決,她只有點頭。當時她很想問她睡哪個間房,可我母親沒有一點收拾客房的意思,很明顯,母親是想讓她跟我睡一個間房。她的眼淚差點兒就流了出來,覺得自己是被賣了30多萬元。那晚她一夜沒睡。我沒碰她,她很感動,也對我有了好感。可她總感覺在我家抬不起頭來,特別是有次在我家吃飯時,她說她不會喝酒、不會打牌,我表弟竟然嘀咕了一句:“裝什麼裝!”這句話讓她下定決心要在外賺足夠的錢,回武漢開一家屬於自己的公司,讓我們家人不再小瞧她,不再認為她是我們家花錢買來的。

  聽完這番話,我又開心又痛心,都是我的疏忽讓她受了這麼多委屈,在外受這麼多苦。我說:“回來吧,我不會再讓人欺負你。”可她說什麼也要賺夠錢才回來。一個女孩孤身在外,再能吃苦,又能賺多少錢呢!我說:“回來吧,我給你開公司,等你的公司賺了錢再將本錢還給我。”她開心地說:“真的?你沒騙我?”我說:“真的。”

  第三天,她從北京飛回來了。

  在猜疑中左右為難

  她回來后,我先安排她到我的公司上班。畢竟那時她還不到20歲,花錢給她開公司肯定是虧多贏少,雖然她想做的生意投資不大,但會做生意的人肯定不會下這種本錢,而且這樣對她也沒好處。她聽說要先上班有些不高興,說我騙了她,我耐心地解釋了很久,並且許諾她,等她具備了獨當一面的能力時一定給她開家公司,她才轉怒為喜。

  她來公司上班后,我感覺渾身有使不完的勁,一些枯燥的瑣事也變得有趣起來。我們一同起床,一同上班、吃飯、回家,生意不太忙的時候,我會帶她兜風,沒有目的地朝郊外開去,找一片青青的草地躺下,靜靜地看着頭頂的藍天。看着她一天比一天愛我,我很開心。

  她的能力讓我吃驚。不知是不是遺傳,她很有做生意的天分,不到半年她對公司的運作就了如指掌,如果不是她,我有一次差點進了別人的套子。到第三年,她已能在公司當半個家了。我父母看她這麼能幹,也很開心,放心地將公司完全交給我們。

  如果一切就這樣發展下去,我們都會過得很開心。可今年的7月24日,我給她過23歲生日那天,她提出要自己開公司。雖然我想天天和她在一起,可想到當初對她的承諾,我還是一口答應了。沒想到回到家,我和父母商量這件事後,他們臉色陰沉,既沒答應也沒否定。飯後,母親將我拉進書房,對我說小楓比我有心計,現在我就掐不住她,等她開了公司,翅膀硬了,還得了。何況,她和我談戀愛后,她父親欠的三十多萬元就算結清了,如果再花十多萬給她開公司,她生意做起來后將我甩了怎麼辦?她要開公司,先結婚再說。雖然我很相信小楓,可母親的話也讓我有了顧慮,畢竟在某些方面,小楓比我還精明,一點兒都不像23歲的女孩,先結婚也好。

  沒想到,我一提這事,她就翻臉,說要先開公司再結婚,因為一結婚,我媽就會讓她在家養小孩。我當時就火了,我說:“你和我在一起就為了開公司嗎?不給錢你是不是就不和我結婚?”當晚,她氣得回了家。等我和父母去她家接她並向她父母提親時,他們家竟意見一致——先開公司后結婚。我爸媽很堅決地說,可以拿出8萬元作聘禮,她想怎麼花就怎麼花,開公司是不可能的。

  那天,我們兩家不歡而散。將近一個月,我們互不搭理,最後,還是我熬不住了,跑去找她。那天,她一直在流淚,她說沒想到和我一起這麼久了,我會認為她愛的是我的錢,她說我沒有為她着想,她家欠的錢,肯定只能由她來還,我父母不會替她家還清的,要還債,除了她自己開公司,還有什麼辦法。她父母年紀大了,身體不好,姐姐又出嫁了,按她們那裡的規矩,出了嫁的女兒是不用管家裡的事的。看她哭得那麼傷心,我很心疼。可想起父母說的話,再想想她做生意時的狠勁,我又不敢完全相信她的話。

  現在,我們就這樣僵持着。

  我該相信她,給她一筆錢,幫她開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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