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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嗜好

手機:M版  分類:奇幻小說  編輯:得得9

  巴黎郊外有座叫聖萊德的小鎮,這天,來了一個叫鳩斯的富人,他坐着汽車在鎮里巡視了一遍,選中鎮東一處別墅,幾乎沒怎麼討價還價便大方地將它買了下來。

  3年後,他結了婚。妻子是當地一位商人的女兒。妻子為他生下了兩個孩子。鳩斯沒有職業,但在幾家公司里投資,生活很豪華,他沒有什麼不良癖好。他總是早晨進城,下午5點回家。

  這天,鳩斯進城比平時早得多。出發前,他說有兩件重要的事要辦,還說要為小兒子帶一盒積木回來。說來也巧,他出門后不久,他的太太便收到一張單據,說有個小包裹已經寄到運輸公司辦事處等她去取。午飯後她也進城了。

  取完包裹,她想在商店裡買些日用品,便順着大街往前走,偶然一抬頭,他看見丈夫正站在一座三層樓的窗口,直直地望着她,好像在向她招手。

  她嚇得渾身冰涼。那窗戶是開着的,他的臉看得很清楚,那激動的樣子非常可怕,他拚命地向她揮手。但剎那之間便消失了,好像身後有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將他猛拉回去一樣。她看到丈夫穿的雖是進城時那件黑色上衣,可是他的脖子上沒有硬領,胸前也沒有領帶。

  鳩斯太太確信她的丈夫是出了什麼意外,她飛快地衝進了那幢房。在樓梯口她被一個大鬍子男人攔住了,接着又來了一個打手,把她推到了街上。她心裡充滿了疑慮和震驚,急忙跑去找警察。恰好,一位警官經過這裡,聽她說明了情況,便跟她來到這家餐館,大鬍子只准許他們上三樓去搜查。

  在整個那層樓上,都沒有鳩斯待過的痕迹,只有一個跛腳的、面目可憎的傢伙似乎是這兒的住戶。這傢伙和印度大鬍子都賭咒發誓,說根本沒有任何人到過這層樓上。警官認為鳩斯太太是看錯人了,或者是一種幻覺。這時,她突然大叫一聲,猛地撲到桌前,那裡有一盒兒童積木!這是丈夫臨出門時答應為小兒子買的。

  這個發現使瘸子明顯地驚慌失措起來。警官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便對樓上的房間進行仔細檢查,結果在屋后臨碼頭的窗框上發現了斑斑血跡,還有幾滴滴在地板上。更嚴重的是在一個角落裡找到了鳩斯的全套衣服,但缺了一件上衣。從這些衣服上看不出有什麼暴行的痕迹,然而這房子沒有別的出路,鳩斯要離開它,只有從窗子出去。

  而窗下是正漲到岸邊的河水。

  與這個案件直接有牽連的人,是那個大鬍子。這傢伙早已劣跡昭彰。不過,根據鳩斯太太的說法,她的丈夫出現在窗口以後僅僅幾秒鐘,而那時大鬍子已到樓下,由此看來,這大鬍子最多是本案中的一個幫凶而已。

  那個陰險的瘸子,應該是最後看到鳩斯的人。他的醜惡的面孔,早已為這一帶的人所熟知,沒有誰走過他的面前能不看他一眼的。他一頭蓬鬆的紅頭髮;一張蒼白的臉被一塊可怕的傷疤弄得更加難看,這塊傷疤收縮時,就把上唇的邊緣翻卷上去,形成一個歪嘴;一雙目光銳利的黑眼睛,與他的頭髮形成鮮明的對比,顯示出他與眾不同的智力。他以乞討為生,但為了避免警察的管制,他裝作賣蠟火柴的小販,每天坐在那個固定的牆角上,身邊放着一頂油污的帽子。這種令人哀憐的樣子,使得過路人扔給他的小錢數量相當可觀。案發之後,警官拘捕了他,可是並未發現任何足以將他定罪的證據。他的汗衫袖子上有些血跡,但他說那是他自己的血,他的左手無名指靠近指甲處確實有被刀割破的地方,驗血后也證實,那確實是他身上的血。他堅決否認見過鳩斯,認為這個女人一定是在做白日夢!至於房裡發現的衣物,對此他也同樣感到困惑。

  搜查在繼續着。不久,警察在河灘上發現了鳩斯的上衣,衣袋裡裝滿了硬幣,竟有421個便士和270個半便士!警察立刻斷定,這是歪嘴男人企圖將上衣沉入河底而採取的措施;也只有乞丐,才能有這麼多的硬幣!鳩斯的屍體,很可能被河水沖走了。

  剩下的衣物還在屋內,顯然是由於警察來得太快,歪嘴男人沒有來得及處理完,然而,僅憑這些,仍然無法定他的罪,只好暫時將他拘留起來。

  3天後,鳩斯太太突然收到丈夫的來信。

  信封的紙質很粗糙,上面的字跡潦草,而且隨信附來了她丈夫的圖章戒指。信是這樣寫的:“親愛的:不要害怕,一切都會變好起來的。已經鑄成一個大錯,這也許需要費些時間來糾正,請耐心等待。”信是用鉛筆寫在扯下來的書本扉頁上的,字跡很匆忙。

  “我認為他真的活着。”鳩斯太太對趕來的警官說。

  “活着他為什麼還不回家呢 ”警官問。

  “從信上看他是遇到了些麻煩,不過,他總之會回來的。”鳩斯太太充滿了信心。

  由於實在尋找不到什麼證據,鳩斯失蹤的事成了無頭案,警長只好將那個令人生厭的臟乞丐放掉。

  當警察把這個乞丐提出來宣布他獲釋時,也許是興奮過度,他的那頭亂蓬蓬的頭髮刮在鐵門框上,居然整個脫落下來,露出一頭整齊的金色頭髮。

  在場的人全部大吃一驚,乞丐也嚇得一哆嗦,他趕緊去拾那頭髮,但是,警長一把扯住了他:“你還有什麼是假的 ”

  “沒,沒什麼!”乞丐驚慌地說。

  警長將他推倒在地,命令警察,把他身上能弄下來的全弄掉!”

  兩名警察衝上來,一把扯下他的破爛衣服,裡面居然是保養極好的肌膚。又在他臉上一揪,哇,整張臉被揭了下來,露出來的竟然是鳩斯的臉。

  這一下又讓眾人吃了一驚,鳩斯將頭深深地埋下去。

  接下去,警官對他進行了審訊,鳩斯說出了全部真相。

  鳩斯從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年輕時,喜歡演戲,在一個戲班子里當過一個時期的演員。後來在一家晚報當了記者。有一次,報社總編輯想要一組反映大城市乞丐生活的報導,鳩斯自告奮勇接受了這個重任。不料這竟成了他一生歷險的開端!他利用當演員時學到的化妝技巧,將自己也妝扮成乞丐,混在乞丐群中,由此收集了不少第一手材料,寫了一組很成功的報導。然而,在當乞丐的這段日子裡,每天都可以輕易討到幾十個法郎的事實,也讓他大吃一驚!

  不過他很快把這些都忘掉了。有一天,他借了錢,債主逼着要,他拿不出來這一筆錢,急得走投無路,想到當年乞討的收入。他央求債主寬限半月讓他去籌款,然後就化妝起來,到城裡去乞討。他僅用了10天時間,就討到了一筆錢,還清了這一筆債。

  這使鳩斯懂得,只有他在臉上抹上一點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靜靜地坐着,一天能掙不少錢,比報社一周的收入都高。是要自尊心還是要金錢 他思想鬥爭了很久,最後金錢佔了上風,他拋棄了記者生活,日復一日地坐在那個街角,等待着行人施捨的硬幣。只有一個人知道他的秘密,就是那個大鬍子,大鬍子收了他高價房租,供他每天早晨化妝和下午卸妝,所以會為他保密。

  很快,他就積起大筆錢,在郊區買下了別墅后,結婚成家。從來沒有人懷疑過他的真實職業。

  出事的那一天,他剛結束一天的乞討,在餐館樓上換衣服,偶然向窗外一望,忽然看見他的妻子站在街心,正朝這邊張望。他驚惶極了,忙用手臂遮住臉,從窗前跳開,跑到樓下找大鬍子,求他阻止任何人上樓。然後他飛快地脫下衣服,重新妝扮成一個乞丐,並迅速打開窗子,想把衣服扔出去。由於用力過猛,他在窗框上碰破了剛 剛癒合的舊創口,弄得到處沾上了血跡。為了讓衣服沉入河底,他把乞討來的硬幣塞在衣兜里。可是他剛處理完一件上衣,警察已經上樓來了。不過,誰也沒有認出他就是鳩斯,連他的妻子也毫未察覺,卻把他當成了謀殺鳩斯的嫌疑犯。

  乘着警察搜查房間混亂的機會,他偷偷寫下那封短信,連同圖章戒指一塊交給大鬍子,請他寄給太太,讓她不要着急。可是大鬍子一直被警察監視着,好不容易才找到個可以信得過的人,把信發了出去。這樣就耽擱了好幾天。

  警官審視着鳩斯:“以前你沒有錢,把乞討當成一個職業,尚且有情可原,你現在已經是你們那個鎮上的富翁了,為什麼還要做這種事呢 ”

  鳩斯喏喏地說:“我一生沒有什麼其他嗜好,就喜歡做乞丐,想控制都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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