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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幹部談培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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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檢幹部談培訓心得

  抓早抓小 把紀律挺在前面 就是保護幹部

  2015年2015年7月16日-23日,在阿盟黨校參加了由自治區紀委舉辦的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第五期業務培訓班。通過為期8天的培訓學習,深有感觸,對紀檢監察工作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這次培訓班的學習內容很全面,我認為幾乎涉及了紀檢監察業務工作的全部內容,授課老師均為自治區紀委監察系統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理論水平的領導和專家,培訓形式有特色,課間有師生互動、課餘有討論和談心談話、培訓結束有考試,時間安排非常緊湊。通過自治區紀委相關部門專家及領導深入淺出精彩紛呈的授課及典型案例解說,使我感覺獲益匪淺,感受頗深,學到了很多以前沒有接觸過的知識。不但在理論上得到了進一步的充實,開闊了視野,同時在思想上有了新的飛躍,在認識上有了更大的提升,我感覺這次學習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通過這次培訓,我就“抓早抓小,把紀律挺在前面”,談點個人膚淺的認識。

  中紀委十八屆二次全會工作報告中指出:“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反映黨員幹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誡勉、函詢、教育,防止小錯釀成大錯。”既體現對人民負責的態度,也體現了以人為本對幹部個人負責的理念。因此,我們在反腐防腐中要特別重視對腐敗分子的心理研究,只有把握了腐敗演變的規律,制定預防機制,該管不松、該抓不拖,並有針對性地進行預防和矯治,有效地預防和減少腐敗犯罪發生。

  一、 抓早抓小要把握時機情形

  (一)“抓早抓小”對應時機選擇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現在不少腐敗案件一經查實,往往就是大案要案,有的看似“小貪”,實為“巨腐”。這既說明我們的幹部日常管理失於粗疏,反腐敗總體上處於事后發現的被動,也說明我們在反腐防腐問題上忽視了“抓早抓小”的時機。就現實生活中多數案例而言,腐敗是一個漸進式的行為,是行為人向腐心理通過自身不良行為的反饋,逐漸導致腐敗行為的發生的過程,而這個過程一定要經過幾個關鍵期或敏感期,在這個時機“抓”可以事半功倍,錯過了則事倍功半。

  一是不良環境沾染階段:多數貪腐官員初入仕途並不腐敗,有的甚至還比較清廉,他們受過良好的教育與社會實踐的考驗,但本質上沒有“出污泥而不染”品質,他們的貪腐心理往往從不良交往萌芽,結交了不良商人而又把握不準“官商交往”的限度,在齷齪的環境里只能同流合污,有的在各種利益的誘惑之下,一步步陷入腐化與被腐化的圈套之中而不能自拔,此時如不予“當頭棒喝”,這些社會精英“失足”機率必定趨升。

  二是不良需求滋生階段:墮落官員未必天生腐敗,但必定後天羨富。在當今轉型社會的關鍵時期,各種消極因素會對領導幹部的思想形成巨大的衝擊,“高人一等”心理和靠薪水過日子現狀與社會上一些人靠非法手段迅速致富,生活上一擲千金,經常出入高檔消費場所,講排場、講闊氣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部分人經受不住這種衝擊,物質需求慾望迅速膨脹,但又不願意或不敢於下海經商,於是挖空心思依靠權力尋求發財致富門路。此時如不加強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必定有人鋌而走險。

  三是不良行為嘗試階段:“作賊從偷雞蛋開始”,腐敗也是從輕微的違紀違規開始的。利用權力搞違規操作的第一次都是輕而易舉的,撈取了好處之後便逐漸麻痹大意起來也是必然的。由於是利用職務行為的便利,一些初次違紀違法行為往往不為人所察覺,並容易逃避法紀的制裁,他們的思想防線也逐步放鬆,加上在人情主義傳統文化的催逼下,很難收手,慢慢喪失心理防線從而形成了貪腐意向和權力易利的思維定勢,進而主動攬權而後再權力尋租,並以“不拿白不拿”“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為自己解脫,倘若嘗試多次而未受其挫,便會逐漸膽大妄為,為所欲為,此時的警告誡勉實屬懸崖勒馬。

  (二)“抓早抓小”階段情形分析

  能夠成為一名執掌權力的領導幹部,都有一定的自我監督調控的能力,都有一定的道德、法紀觀念以及利害得失認知判斷能力,只是在各種誘惑和考驗下情緒控制與意志力不同而已,有的違紀違法人更是貪腐“一剎那”,事後由於自身潛意識內的良知,會形成後悔與僥倖的矛盾心理,此時,有人管則收斂,不管則放任。但是,由於行為人所想所為都是隱蔽的,作為組織或領導不一定會及時知道,“抓早抓小”存在難度。然而,腐敗心理轉化為腐敗行為必定有一系列外化過程,這些過程也一定離不普遍聯繫、量變質變、共性個性的原理,只要按這些原理加以分析,就能找出“早”與“小”的不同情形,以便對症下藥。

  一是吃拿卡要:一些貪腐心理強烈的人時時都在等待着條件成熟與機遇的出現,在權力尋租心理驅使下,他們把職責範圍內應該承辦的事情與按勞取酬划等號,沒有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當有人找其辦理具體事務時,比如某個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規劃、審批、招標投標等誘發貪腐動機的情境就出現了,客觀條件和環境具備了,負責事項的領導或辦事員往往是採取“能辦暫時不辦、現在能辦拖延時間辦”的方法吃、拿、卡、要或誘使他人行賄,如果沒有明顯行賄受賄現象發生,此時尚屬工作作風問題,但絕對是苗頭和小錯。

  二是隨波逐流:初涉仕途的領導幹部開始必定志存高遠,想有所作為,抵制腐敗的心理和能力都比較強,但是在金錢、人情和虛榮等消極因素的包圍下,行為人抑制腐敗的心理因素逐漸淡出腦海,加上社會上存在着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未被發覺或被發覺了未受到嚴厲打擊和懲處的現象,同時又進一步誘發了他們心態上的不平衡,產生了“你拿、我拿、大家拿”的想法,“不拿”反而不好意思。當更加具體巨大的貪賄機會與情境出現在自己身邊時,其貪腐犯罪意向就不由自主地轉化為具體的行為。這就是為什麼有些重點領域、特殊行業的領導幹部“前腐後繼”的重要原因。

  三是伺機尋租:不能否認領導幹部中確有一些“吃慣腥的貓”,小錯誤不斷又沒有受到警告和查獲,甜頭多了膽子也大了,但他們又區別於已然的“巨貪”“大腐”,這些人手中有權,很怕“過期作廢”又不明目張胆,因而,在單位里總是要經過一番偽裝的,會想方設法應付周邊環境,一方面表現得很勤儉清廉,另一方面卻又在暗地裡權力尋租。他們的特點是隨機應變,抓則“回頭”,不抓則“勇往直前”。他們對環境表現得隱晦而靈活,而對機會和財物表現得沉靜而貪婪,在隱形外衣的遮蓋下,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是典型的“准貪官”。

  二、 抓早抓小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在思想認識上有偏差,主要表現在抵觸教育提醒、忽視作風小節、滋生“羨腐心理”。有的黨員幹部認為紀檢監察機關的談話提醒是對自己的一種不信任,使個人隱蔽的小問題擴大化、公開化,造成工作的被動,不但對組織沒有心存感激,反而心理上抵觸、反感談話提醒。有的黨員幹部認為吃點、喝點,工作上散漫一點都是小節問題,也由來已久,沒有必要小題大做,紀檢監察機關應該將更多的精力放在查辦嚴重貪污腐敗案件上,沒有必要在作風小節上斤斤計較。同時,由於當前的腐敗成本相對較低等諸多原因,導致社會上出現“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受到懲處的貪污腐敗分子畢竟是少數”等亞文化,對黨員幹部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有的產生“羨腐心理”,甚至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二)在工作力度上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對幹部的監督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有些地方和部門在對黨員幹部管理上降低標準,放鬆要求,過多關注業務上的一攤子事是否做好了,“一俊遮百丑”,而對“小毛病”不聞不問,不敢抓不敢管;出了“大問題”能捂則捂、能蓋則蓋,處理上能松則松、能寬則寬。有些領導幹部面對功名利祿與燈紅酒綠時迷失自我、迷失方向,從庸俗化和“小毛病”最終到“小洞不補,大洞吃苦”。有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執紀不嚴,對一些違規違紀問題深入調查不夠,被一些表面上的輕微問題所迷惑,而忽視了深層次的更大腐敗,導致案件查處偏輕,處理不到位,既沒有震懾作用,也使一些腐敗分子心存僥倖,在貪污腐敗的路上越走越遠,最終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

  (三)在體制機制上不健全,主要表現為腐敗的發現和揭露機制不完善。就反腐敗職能部門來講,一般是坐等案件上門,只要沒有人舉報就不去查,主動發現的案件太少。受地方保護主義或少數領導幹部的干擾等方面的影響,下不了手或下手太軟,使一些本來已經發現的腐敗得不到應有的查處。就監督機構來講,由於機構分散,在體制上缺乏有效的紐帶把各個監督機構整合在一起,各個監督機構的分工協調沒有制度上的保障,難以形成合力。就公眾參與反腐敗機制來講,參與渠道不暢,網絡成了群眾揭露腐敗現象的重要渠道,但網民主體大多是來自“草根”,“體制內”的問題不可能深度介入,很難發現“一些深層次的腐敗現象”的“蛛絲馬跡”。

  三、 “抓早抓小”要把紀律挺在前面

  基於“抓早抓小”的對應時機、情形和存在問題,作為紀檢幹部在具體工作中應:一要着眼於關心保護幹部,提前預防,開展提醒教育。立足於抓早抓小,加大紀律提醒、注重教育預防、加強監督檢查,通過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紅紅臉、出出汗,對問題早發現、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錯釀成大錯,讓黨員幹部時刻牢記紀律這條紅線,自覺做到敬畏紀律、遵守規矩。提醒教育本部門黨員幹部,要帶頭習紀律、帶頭守紀律,帶頭執紀律,牢固樹立“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觀念,嚴格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以身作則,做遵紀守法的模範,做落實規章制度的排頭兵。時刻繃緊政治紀律這根弦,做到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二要着眼於倡導清風正氣,小處着手,狠抓作風建設。把作風建設作為貫徹“抓早抓小”要求的重要方面,堅持抓提醒,抓細節,抓督查,有力促進了黨員幹部良好作風的養成。組織黨員學習,營造守紀氛圍 配合“守紀律、講規矩”相關活動,加強對黨員的紀律教育,引導和督促廣大黨員認真學習貫徹黨章、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以及其他黨內法規,使每個黨員、幹部時時刻刻想到必須按黨的紀律要求規範自己的行為,從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正確執行黨的紀律。三要着眼於。轉變紀檢觀念,做好基層紀檢工作。

  作為派駐紀檢幹部,要將今後的紀檢工作重點放在發現和糾正違紀行為上。發揚“啄木鳥”精神,經常性開展對執行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各種違反紀律的行為和傾向,督促糾正整改,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按照“紀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的要求,堅決反對和認真處理一切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破壞黨的紀律的行為,保證本地區本部門幹部安全健康。(阿右旗人民檢察院紀檢組長 侍明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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