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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懂法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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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懂法心得體會 標籤:軍訓心得

  學法懂法心得體會(一)

  在學習各種法律的過程中,我的收穫頗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思潮的湧現,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到了我們中學生,我們變壞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網吧、遊戲廳等,你們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齡的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會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有的同學愛 打架或盜取別人的錢財。小小的年紀,就粘上了許多惡習。走出校園 或早或晚,幾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們最後走上這一步,並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你們這個階段、你們這個年齡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因此,這的確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我們完全有必要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盡量減少甚至完全避免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我們要明確,依靠法律是預防侵害的首要原則,是自我保護的必備武器。

  在學習中,我深知:依靠法律,必須學法、知法。要學習憲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要弄清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無罪,什麼是犯罪;什麼是自己的義務、權利和合法權益,什麼是受到侵害。還要弄清家庭、學校、社會、司法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內容和法律責任。作為青少年,祖國的未來,我們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要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行使權利,並在違法犯罪行為對自己形成侵害時,能夠依靠法律手段進行自我保護。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對方報復,乾脆自認倒霉"的錯誤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報復"的錯誤做法。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自我保護,而不能用個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總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變得優秀,是內力自我約束和外力強制作用所然。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體統。我們要學習法律,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己,遇到壞人、壞事,一定不要驚慌,要提高預防各種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對危險的麻痹和僥倖心理。同時也要樹立自我防範意識,掌握一定的安全防範方法,增強自身的防範能力,使自己在遇到異常情況時,能夠冷靜、機智、勇敢地去應付。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願我們同學都能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個守法的小公民,從而平安、健康、茁壯地成長

  我們應注意時刻學習法律。不要等用到法律的時候才覺得法律知識太少了。出現那種書到用時方恨少的感覺。需要我們日常生活中多聽多看、多觀察、多積累。

  學法懂法心得體會(二)

  自去年開始,區局陸續下發了《稅法學》、《法律熱點面對面》、《一生的法律指南》等八本書,也拉開全區地稅系統“學法、懂法、用法、守法”培訓活動的序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學習、領會和實踐,我深深的感到區局黨組開展此次培訓活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不僅八本書選的精準而貼近工作實際,更是與地稅形勢日趨複雜和多變密切相關,為進一步促進地稅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文化底蘊。

  地稅機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承擔著為國聚財、發展經濟、促進民生的重任,相應的國家和政府也賦予了地稅機關一定的權力,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部門,稍不留神自己的一言一行就會影響到地稅機關的整體形象,更有甚者將步入犯罪的深淵。近年來,各級稅務機關濫用職權、違法違紀的案件屢見不鮮,這更說明學好法律、遵守法律業已成為當前地稅機關一項刻不容緩的政治任務。通過學習,就我本人而言,收穫頗多。一是進一步擺正了自己的工作位置。自己手中的權力是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而不是用來貪圖享受和以權謀私的;二是進一步樹立了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俗話說,“要成事,先成人”,作為一名國家公務員,要想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要先把自己這個人做好。通過學習,使我深入認識了一個人具有高尚的情操、厚重的道德和正確的信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進一步加強了自我約束力。在當前紛擾複雜的社會中,地稅部門的人員面對的各種誘惑無處不在,同時各類陷阱也是無處不在,自己如果把握不好,將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因此,我進一步加強對自己行為的約束,用學習的知識時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使自己始終有一種危機感,將壓力化為動力,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保護能力,促進工作的持續開展。

  通過學習,我還有幾點深刻的體會。第一,我覺得對法律知識的學習貴在堅持,我們應該注意時時刻刻學習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時候才意識到自己法律知識不足,出現那種書到用時方恨少的尷尬局面。第二,我們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學會用法,進而守法。這就需要我們領會法的實質,理解法的內涵精髓。我覺得在學習八本書的時候,完全可以聯繫自身實際,結合自身體會,加以通讀、領會和貫穿。雖然有些法律條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來,但是個中脈絡要領會清楚。同時還需要我們日常生活中多聽多看、多觀察、多積累。第三,就是:學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權利受到了侵犯,卻不懂的用法來保護自己,只得忍氣吞聲,影響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還有的人意氣用事,感情為先,觸犯了法律還振振有詞;更有甚者,視法律為兒戲,肆意踐踏。這就要求我們每一個人應該從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學法所擁有的知識向他人宣傳,引導他人自覺學習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地稅事業才會在和諧的氛圍中更快更健康的發展。

  學法懂法心得體會(三)

  隨着依法治國方略的不斷深化,依法行政成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客觀要求。公務員是依法行使政府職能,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我們能否運用法律手段來開展工作,將直接影響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新時期要求公務員必須增強自身法制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實現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才能潛移默化地為經濟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制引導和示範,做到研究問題先學法,決策問題遵循法,解決問題依據法,言論行動符合法,依法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為推進扶貧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提高扶貧人員的法律水平,促進“五五”普法規劃的全面實施。現將我在學法用法的體會如下:

  一、積极參加各類法律學習,推進依法行政

  從“五五”普法以來,我積极參加各類法律的法律知識培訓,參加培訓了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法等法律培訓。通過參加嚴格的培訓、考試,增強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提高了學法用法的積極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二、學用結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學法的最終目的在於自覺遵守並嚴格執行法律規定,表現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等各個方面。一是“五五”普法和“五五”普法通過開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學習教育活動,使我自己認識到法律是管理經濟社會、處理各種疑難複雜社會問題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從學法用法的具體實踐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質有所提高,學法用法熱情也越來越高,使我從不主動學法到主動學法,增強了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問題先學法、決策之前找專家”的工作思路。

  三、今後學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學法用法中,要積極主動學習各類法律,掌握各類法律知識,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有創新學法意識,切實增強學法的實效性,提高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體現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不斷提高依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過程中,要以用促學,學用結合。我要把用法作為學法的着眼點和落腳點,真正做到學用結合,在“學”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範地樹立憲法和法制觀念,增強法律素養和專業素質,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遵循“重大決策依法、開展工作合法、遇到問題找法”這一思路,將法律意識貫穿於今后的扶貧開發工作中,做到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使得廣大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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