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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國中學語文教育的法倫理學批判——兼論現代誠信觀念和傳統誠信觀念的分野

手機:M版  分類:公眾演講  編輯:pp958

對我國中學語文教育的法倫理學批判——兼論現代誠信觀念和傳統誠信觀念的分野 標籤:小學語文 語文教學 語文教師 教育的智慧 教育的智慧從哪裡來

  目前,我國正處在改革開放的社會轉型時期,而中國傳統誠信觀念中的上述方面是和現代中國改革的時代潮流格格不入的。

  三、 對我國初中語文教科書的法倫理學考察

  打開我國初中語文教科書,我們不妨翻閱一下與“誠信”有關的文章篇目,以中國傳統誠信觀念和現代誠信觀念的分野為考察工具,仔細地考察一番這些文章中所蘊涵的傳統誠信觀念。

  (一) 追求自利是可恥的。

  在談論理想的詩歌中,流沙河先生說“理想是鬧鐘,敲碎你的黃金夢;理想是肥皂,洗濯你的自私心。”②所以,黃金和理想是矛盾和衝突的,自私自利更是醜惡的和骯髒的,追求黃金和自利的人便是沒有理想的行屍走肉。如果說,這只是教科書在編輯上的必要,並不代表教科書的立場和觀點的話,那麼,我們可以舉出另外的事例進行進一步的考察:居里夫人在她的文章中說“誠然,人類需要講究現實的人,他們在工作中獲得更多的報酬。但是,人類也需要夢想家——他們受事業的強烈吸引,既沒有閑暇也沒有熱情去謀求物質上的吸引。” ③對於這一段話,編輯者所設置的學生作業是:1、夢想家最基本的特徵是什麼?2、為什麼科學家應該是“一個小孩兒?”。應該說,這樣做並不是不可以,問題在於編輯者並沒有按照居里夫人原話的全文設置“平行”的作業:現實的人的最基本的特徵是什麼?為什麼工作就應該有報酬?科學家應不應該像愛迪生或者比爾.蓋茨那樣用自己的發明換取金錢?教科書這種典型的斷章取義的作業設置方法足以反映教科書對金錢和利益方面的否定性價值評價和傾向性。

  遺憾的是,教科書忽略了一個基本的事實:中國的絕大部分中學生在未來的人生中,都肯定是講究現實的人,都要依靠工作去換取報酬而生存。在成千上萬的中學生中,能夠成為“夢想家”和“小孩兒般的科學家”的中學生如同鳳毛麟角。如果教科書只讓學生思考怎麼去做一個“夢想家”,卻沒有讓學生思考怎麼去做一個“現實的人”,這樣的教科書就算不上是一個符合時代潮流和改革開放社會的客觀要求的教科書。

  (二)片面注重通過道德內省而達於誠信。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④按照這種觀點,教科書實際上是在教導學生應該經常反省自己:我為別人辦事忠心了嗎?我同朋友交往誠信了嗎?教科書試圖告訴學生:道德內省是達於誠信的直接的和唯一的原因。即使學生遇到不誠信的損害自己合法利益的事情,也仍然應該“內自省”,而不應該去報復和尋求法律救濟。因為如果學生使用“不誠信”的手段去報復和反擊不誠信的行為,便違背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德訓令。在這些古老的訓條中,單邊主義誠信觀被體現的淋漓盡致。這些訓條在孔子《論語》中各自成文,也許本來不相干,而在現代中國的教科書中,卻被“很邏輯的”組合成為一篇課文,並且明確要求學生在學習這些訓令時要“熟讀,深思和牢記”,這樣的編排和學習要求本身就體現着教科書編輯者內心深處難以克服的傳統誠信觀念的窠臼和枷鎖。道德上的自我內省和自我譴責不是不必要,但是對此片面強調就容易造成學生觀念上的片面性和陳腐僵化。

  (三)誠信毀壞的不可救濟。

  誠信作為一種社會資源,一旦遭到毀壞,是完全可以使用合理的自力救濟或者訴諸法律的強制救濟而獲得挽回和補償的。但是在我國的中學教科書中,學生是根本體會不到這一先進的現代誠信觀念的。我們可以通過分析《羚羊木雕》一課的課文大意來進行具體的法理學考察和分析⑤:“我”爸爸送給我一隻“貴重的”羚羊木雕,(作者註:羚羊木雕的所有權屬於“我”。)我把它“贈送”給了“我”最好的朋友萬芳,(作者註:“我”基於我所擁有的所有權對我的財產進行了合法的處分。)萬芳很感動,也“贈送”給“我”一把小藏刀。(作者註:這實質上構成一種平等交換的契約。)但是爸爸媽媽知道后,逼着我把羚羊木雕要回來!(作者註:“我”的所有權開始被父母侵犯,同時“我”和萬芳在平等契約關係下已經實現的誠信開始被“我”的父母毀壞。)奶奶在旁邊說“算了吧,這樣多不好。” (作者註:“奶奶”是維護“誠信”的第三種力量。)但是爸爸和媽媽仍然堅持(作者註:“第三種力量”的支援被“我”的父母以不費吹灰之力而瓦解,)於是我只好去萬芳家要她還回“我”的羚羊木雕,(作者註:“我”成為誠信的致害人,萬芳是受損害人)萬芳的媽媽看到了,指責萬芳說:“你怎麼可以拿人家那麼貴重的東西呀?”“看我呆會兒揍她!” (作者註:萬芳的媽媽和“我”的爸爸媽媽組成了強大的破壞和毀滅誠信的“同盟軍”,這種破壞力量不但強大而且帶有強權和“暴力”內容,是“我”和萬芳無法抗拒的。)最後,萬芳的母親從萬芳的手中“奪過”羚羊木雕歸還給了我。(作者註:誠信終於失敗!)而萬芳則追上了在“冷冷的”月光下木呆行走的“我”,將那把小藏刀塞到我的手中,然後說道:“你拿着,咱倆還是好朋友……” (作者註:友誼超越了誠信,誠信不足道也!)文章的最後說“我獃獃地望着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淚。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因為我對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麼不光彩的事呀!”(作者註:這是“我”對自己“不誠信”行為所進行的道德內省和自我譴責,也是“我”對迫使我“不誠信”力量的抗議和吶喊!)“可是,這能全怪我嗎?”(作者註:經作者查閱張中路先生《羚羊木雕》的原文無此句,這最後的一句顯然是教科書編輯者自己添加的,這一句損害了原文結尾中所包含的思想性和文章的震撼力,應屬敗筆。)值得一提的還有:教科書的編輯者在該課文的結尾補白處插入了薄伽丘的一段話“友誼真是一樣最神聖的東西……” 作者認為,這個補白鮮明地表達了教科書想要教導學生的潛在觀點和看法:誠信和財產不如友誼更有價值更重要!

  綜觀課文,尤其是通過課文正文最後一句“畫蛇添足”式的添加語句,我們不難看出教科書在實際上傳遞給學生的信息:首先,誠信的力量總是軟弱無力的,所以堅持誠信的人們(“我”)的吶喊和反抗是無濟於事的!其次,第三力量(“奶奶”形象所代表的法律力量)是軟弱的和不可依靠的,面對毀壞誠信的“惡勢力”(“我”的爸爸媽媽和萬芳的媽媽),學生除屈服和逆來順受外別無選擇!第三,教科書還要告訴學生的是,既然無法抵抗就不要抵抗了,不如轉而逃進友誼和“義氣”的自我安慰之中以獲得靈魂的解脫和自我原諒。作者認為,教科書在這裡恰恰沒有傳遞最重要的信息給學生:維護友誼的最重要的工具恰好就是誠信和互利,沒有誠信和互利便沒有真正的友誼長存!最後,教科書還試圖通過該課文教導和培養學生“重友誼輕錢財”的道德品質,卻忽略了在中國傳統文化觀念的熏陶下,所謂的“友誼”不但會危害誠信原則,而且更容易使學生在與課文的情感共鳴中,將所謂的“友誼”和違背法制原則的“江湖義氣”混為一談而難以區分,從而在“友誼和義氣”旋渦中迷失價值判斷的標準。從司法實踐的現實案例來看,這種價值判斷標準的迷失往往會成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基本心理驅動力,這是更加危險的!

  從此,我們就不難理解在2001年高考作文答卷中,為什麼即使最優秀的答卷也顯得那麼蒼白無力和陳腐不堪了。

  四、 對學生高考滿分作文的法倫理學分析

  要考察教科書中所蘊涵的傳統誠信觀念對學生所產生的影響,我們還應該進一步分析在學生高考作文中所折射出來的學生思想觀念上的若干信息。這種信息產生於因為考試時間有限而使考生“幾乎不假思索的一揮而就”的情形下,所以也更真實更可靠的體現出學生內心深處的誠信觀念。當然也更反映出中學語文教學的效果。

  (一) 誠信和法律無關

  法理意義上的誠信原則源於西方古代的羅馬法,要求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誠實、善意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現今世界各國包括我國都普遍地規定和接受了此項原則,誠信原則也因而被稱為民法中的帝王條款,成為規範社會主體行為的最高原則。因此,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誠信,主要體現為一種法律原則和行為基本準則。作為當代中國的中學生,將誠信和法律聯繫起來進行議論和分析,本來應該是情理之中的。但是,在筆者閱看過的《高考作文狀元卷實戰啟示錄》的滿分作文中,竟然看不到一篇直接將誠信和法律聯繫起來進行立意和寫作的作文。雖然也有學生在作文中寫道:“……建立一個信用懲罰機制,用信用機制和國家強制力雙管齊下,對信用違規事件,用經濟手段加以懲罰,用國家手段加以監督,來促使信用良性運行。” ⑥但他只是“間接地”感覺到了法律對維護誠信的重要性,卻沒有意識到市場經濟中的誠信問題本來就是一個法制問題而不是道德問題,也沒有意識到這種維護誠信的“懲罰機制”早已存在且被切實的實行(例如眾所周知的“違反合同就要承擔違約責任”“王海知假買假后依法索賠”等社會常識),更意識不到“經濟手段不能替代國家法律的懲罰”乃是一種基本法律理念。需要特別提及的是,不但學生如此,教師也更是如此。在這本《高考作文狀元卷實戰啟示錄》中,我也同樣沒有看到擔當著作文評點者的教師體現出應該具有的基本的法律素養和最起碼的法律意識,筆者不能不為這種現象感到驚訝和困惑!

  (二) 誠信是至高無上的

  在一篇高考優秀作文中,學生這樣寫道:“我把“誠信”拉過來,與我一同上路。我遇見一個躺在路上奄奄一息的人,我呼喚他,用自己的體溫將他暖醒;我給他我的麵包,給他喝我的水。然而待他體力恢復之後,卻一把搶過我的錢袋。我愕然地張大了嘴巴,但我不記恨他,我堅信他有一天會內疚,並為此感到深深的不安。”而教師則是這樣評點的:“……所幸的是在物慾橫流中,仍不乏特立獨行堅守誠信的人。“我”就是其中一位:不但要用生命去捍衛“誠信”,還決心用一生去實踐“誠信”,雖九死仍不悔,這就是“帶着‘誠信’上路”的含意。”⑦在另外一篇滿分作文中,學生寫道:“我常常被那個叫做尾生的古人感動的落淚……尾生就是這樣一位執著的可愛的君子,為了一個或許並不重要的約定,為了守住自己心靈深處寫給自己的那一份契約,他竟然用生命來壯烈的捍衛它。我從他身上看到了閃光的兩個字——誠信。”教師在評點時竟然將這種典型體現陳腐落後道德觀念的觀點界定為“正論” ⑧筆者認為,前一個“教師”無疑是在讚美對待犯罪行為不但不應該抗爭,甚至不應該“記恨”的所謂“美德”?!而後一個“教師”則實際上是在鼓勵學生樹立“拿生命當兒戲”的反道義反理性的思想觀念。他們好像不知道一個最基本的常識:生命才是人類最高的目的!生命是誠信之皮,誠信依附於生命而存在。在誠信和生命的相互關係中,生命不可能也不應該是維護誠信的手段。如果生命都不存在了,空洞的“誠信”就只能是毫無意義和存在價值的垃圾。這種評點實在不能不使筆者感到驚詫和憤慨!我不由的想起了魯迅先生的一句話:我在這字裡行間只看到兩個字:吃人!

  (三) 思維混亂和反理性思想

  某考生在名為《找回誠信》的“滿分”作文中寫了這樣的一個故事:一個“真誠”的小男孩子為了獲得“三好學生”的榮譽,給“我”雨中送傘,然後要“我”寫個的是,因為語文學科在中學教學體系中的重要地位,使它所給予學生的信息總量和信息強度遠遠超過《思想品德》課或者《政治》課,相應的,語文教材和作業中所包含的思想道德觀念對學生思想觀念養成或改變的影響程度也必然超過其他任何中學課程,語文教育給學生心靈所打上的思想烙印也更深遠。那麼,我們就不能不思考這樣的一個問題:語文應該給學生傳遞什麼樣的倫理和法制觀念?

  其次,我國語文教科書的編輯者必須認識到:我國的中學語文教科書是社會轉型時期的教科書,必須與時代一起進步,擔當起對國民進行現代思想觀念教育的擔子,尤其是要擔當起對作為未來希望的未成年國民進行現代法制觀念灌輸和教育的重大責任。而目前的教科書,則明顯缺乏對學生進行現代法制意識灌輸和培養的考慮。時代在進步,歷史在發展,但是21世紀最新版本的語文教科書卻在教育改革的口號下,“新瓶裝舊酒”,繼續製造和傳遞中國傳統觀念中落後和陳腐的信息,這不能不說是我國國民現代法制觀念落後的一個關鍵證明。我們難以想象在現行教科書所造就的落後和陳腐的信息環境下,我們的下一代傳人能夠樹立先進的和現代文明的思想觀念和意識形態,因為馬克思主義的唯物主義告訴我們一個真理:“存在決定意識”。有什麼樣的教科書就有與之相適應的老師和教法,而有什麼樣的老師和教法就有什麼樣的學生思想觀念被奠基和被養成。所以,編輯和審定教科書的人們應該認識到目前教科書的問題之所在,勇於承認和解析教科書篇目編選以及作業設計在指導思想上存在的不足和誤區。

  第三,我國中學教科書的編輯者應該具有強烈的現代文明觀念和法制觀念。沒有正確的理論便沒有正確的行動。中學語文教科書遍選文章的指導思想必須和黨中央在改革開放時期的各項理論和方針政策保持一致,尤其是必須和我國憲法所確立的“以法治國”的基本國策保持一致,和世界發展的主題保持一致。編輯者應該注意教科書所編選的文章在思想內涵上可以對學生世界觀和法制觀念的養成會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進而以灌輸現代文明觀念和法制觀念為己任。

  第四,教科書具體篇目的選定應該開放和透明,尤其是應該徵求法學界和經濟學界以及其他相關學科學者的意見,不應該局限在“學者相輕”的成見和學科隔閡之中。可以考慮在定稿前將教科書草案交付社會進行討論,在廣泛徵詢大眾意見的前提下形成試用教科書,然後根據具體的教學實踐反饋作進一步的修改之後再出版定稿。或者將編選教材的權力有選擇的下放到各省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個別的試驗和鑒定,然後對地方試驗教材和國家統一教材進行比較論證,結合各自的優點最終形成統一的教科書。

  第五,中學語文教科書編選文章的內容在理論依據上應該和大學教科書的基本理論保持一致。如果學生在中學時期接受的是陳腐又傳統的信息,而在大學時期接受的卻是和中學格格不入甚至截然相反的現代觀念和信息,就很容易造成學生在思想觀念上的矛盾和混亂。這種矛盾和混亂將導致學生思想上的無所適從和自相矛盾,不利於學生形成正確和穩定的價值判斷標準和是非觀念,從而造成“觀念斷裂”和“思想地震”,進而造成認識上的混亂。因此,中學教科書的設計必須以面向二十一世紀的大學教科書中正確的法制理論為依據進行取捨,重新進行編排設計!

  結論

  我國現代社會正在自傳統走向現代,自落後走向文明,從人治走向法治,從身份社會走向契約社會,從鄉村社會走向城市社會。在這個劇烈變革的時代,教育肩負着傳播現代文明和法制觀念的重要責任。語文教育的思想觀念內涵十分豐富,它對一個人精神領域的影響是深廣的。因此,要在語文教學中重視和發揮語文教科書對學生價值觀的導向作用,使學生要既學語文,又學做人。中學語文教育改革,應該與時俱進,擔負起傳播與現代改革開放相適應的價值觀念和倫理法制觀念的責任,跟上時代的浪潮和步伐。語文教科書應體現時代特點和現代意識,關注人類理性,關注自然,理解和尊重多樣文化,有助於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誠信觀念。如果說,參加高考的學生在作文中表現出了思想上的迷茫、混亂乃至於錯誤,那麼,我們就不得不對我們中學語文教育進行反思和批判。這種反思和批判更是對中國主流的意識形態中傳統誠信觀念的反思和批判。更追問下去,則意味着對整個傳統的和主流的道德意識形態領域中陳腐和蒼白道德成份的審判和割除!

  註釋:①曹韌、師欽主編《高考作文狀元卷實戰啟示錄》,北京大學出版社、蘭州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第11頁。

  ②流沙河:《理想》,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七年級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第27頁。

  ③瑪利.居里:《我的信念》,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七年級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第41頁。

  ④孔子:《論語》,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七年級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第44-45頁,第46頁。

  ⑤張之路:《羚羊木雕》,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七年級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第119-123頁,教科書編輯者有刪改。

  ⑥曹韌、師欽主編《高考作文狀元卷實戰啟示錄》,北京大學出版社、蘭州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第162頁。

  ⑦見《燕找趙都市報》2001年7月31日相關文章。

  ⑧曹韌、師欽主編《高考作文狀元卷實戰啟示錄》,北京大學出版社、蘭州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第129-131頁。

  ⑨曹韌、師欽主編《高考作文狀元卷實戰啟示錄》,北京大學出版社、蘭州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第175-176頁。

  ⑩曹韌、師欽主編《高考作文狀元卷實戰啟示錄》,北京大學出版社、蘭州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第176-1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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