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保護要有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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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保護要有邊界 標籤:未成年人保護法
商標保護要有邊界
江西恆大集團指責“恆大冰泉”商標侵犯其商標權,此事引起了恆大冰泉的反諷,認為江西恆大想借“恆大冰泉”出名。在此不想介入案件本身的討論,到是想到一個問題:商標保護的邊界在哪裡?
國與國之間有明確的邊界線,未經同意的跨越會引發兩國的戰爭。每個人也有自己心靈的邊界,設置了無論是什麼關係都不能觸碰的底線。商標保護範圍也是有邊界的,商標法規定在同一個類別不能註冊相同或者類似的商標,這就是商標保護的邊界,有兩條:第一條邊界:註冊的類別。第二條邊界:商標本身的相同或者近似。必須是同時跨越兩條邊界才算是侵權,否則即便是同一個商標只要不在同一個類別都可以註冊,比如,我國有幾個著名的“長城”商標,有“長城牌”葡萄酒,也有“長城牌”電器,還是“長城牌”電扇,因為不在一個類別里,大家保護的邊界並沒有交集和衝突,各不侵犯。馳名商標保護的邊界範圍稍寬一些,主要是第一條邊界被拓寬,可以跨類保護,但是這個邊界不是無限的,我國相關法律、相關的司法解釋以及國家工商局的行政法規可以衡量。
《西遊記》里孫悟空用金箍棒劃了一個圓圈,唐僧在圈裡是安全的,妖怪不能進到圈裡禍害他,但妖怪在圈外的行動是自由的。如果孫悟空連妖怪在圈外挑逗一下師傅都不允許,難免要被指責太霸道了。在實踐中明顯存在擴大自己商標保護邊界的濫訴行為,動輒起訴他人商標侵權,或在他人商標申請過程中提出異議。在司法實踐中其他人是否跨越了商標保護的邊界最終由法官來判定,個人的判斷難免帶有主觀色彩,且小企業容易被貼“問題少年”的標籤,所以商標保護邊界的隨意擴大顯然對中小企業不公平。利用商標異議途徑申請馳名商標還有情可原,但一些代理機構以此作為業務,主動為知名企業提供商標監測服務,不間斷監測國家商標局發布的商標公告,牽強附會稍有近似的就通知企業提出異議。在同一個類別申請的商標如何才構成近似,商標審查指南里有明確規定,一般代理機構都具備初步的判斷能力,如果是為了攬業務而任意擴大商標保護的邊界,故意挑起商標爭議,耗費當事人的費用和精力,事實上造成申請人商標不能正常申請,這是不道德的行為,代理機構不能用不道德的方式謀求業務。
國與國之間都有邊界糾紛,商標保護的邊界也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帶,尤其是馳名商標保護的邊界。商標理論中有個“商標淡化”的概念,曾經看到某文章說“勞斯萊斯”是頂級豪華汽車品牌,如果將“勞斯萊斯”註冊為低端的產品商標會有損“勞斯萊斯”的高大上的形象。胡適先生提倡實證主義,他強調要拿證據來,但是這篇文章沒有提供證據,只有理論上的推導。民事賠償的前提是有損失,商標保護的主要是利益,所有的商標“傍名牌”、“擦邊球”及明顯的侵權行為一定給知名商標造成經濟損失嗎?我們先不要武斷,要有科學的依據,用科學的模型進行分析。著名刑法學家陳興良教授給我們做講座第一句話就說:“犯罪促進社會的發展”,這個道理不是很容易理解的。現實中有的企業對少量的商標侵權是默許甚至是縱容的,我想企業一定有自己的理性考量。很多國外的大品牌就是因為大量仿冒才使得該品牌在中國家喻戶曉。奢侈品牌和低端產品完全是兩個銷售渠道,消費人群也沒有交集,仿冒者是促進了奢侈品牌的消費還是降低了消費呢?請不要輕易下結論,用科學的分析方法來分析,作為中介服務機構應當給企業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再幫助企業恰當地確定保護的邊界。
魯迅小說中的人物阿Q他的邊界設定很沒譜,遇到弱小的,他的禁忌無比多,遇到比他強大的完全放棄了邊界,被別人打還自稱為打蟲豸。每個人心靈的邊界大小其實取決於自信力,自信力越強大,保護的邊界就越小,對別人也越寬容。商標也是一樣,企業對商標保護的邊界需要理性設置。
作者:王瑜
2014年10月作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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