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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信息全面公開應讓“領導信息”先行

手機:M版  分類:亂彈八卦  編輯:小景

  根據今天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發布的《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2013)》(以下簡稱《報告》)的調查顯示,國務院部委機關基本的工作信息公開情況不理想,特別是部門領導信息公開不全面。在對55個國務院部委的官方網站進行觀測后,發現有26家未提供部門領導的分管情況,佔比為47%。(2月24日,法制網)

  事實上,對於政府部門領導信息公開不全的話題並非首次被提及。人們印象最深的應該就是2011年9月9日,清華大學法學院女研究生李燕,因為學術研究的需要,向國土資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申請公開“副部長分管部門、兼職狀況及負責聯繫的單位”等信息被拒絕後,一紙訴狀告上法院。雖然此案最後以部委公開信息、李燕撤訴而告終,但看似民意訴求大獲全勝的背後,卻並未得償所願地“一石激起千層浪”,各大部委在領導信息公開的問題上,依然我行我素。可以說此次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發布的《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2013)》,便是對這一現狀的最有力註腳。

  不可否認,政府部門各有各的利益考量,在信息公開方面也各有各的焦慮節點。但是,領導分工情況是最基本的政府信息,對此進行公開只會滿足公民的知情權和辦事之需,提升政府部門的公信力,贏得民眾的更多信任,沒有負面效應。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雖然國家三令五申地加大對幹部任免信息的公開力度,但在實際中事關行政幹部的各種職權、任免信息,一直都是不願或者是忌諱公開的敏感信息。如此好事為何常常“難產”?

  筆者認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政府部門的高傲自大,並沒有將百姓真正放在眼裡。在他們看來,權力如何分配本是他們心中自己內部的事情,並不需要老百姓知道,更不能讓老百姓進行監督。在這種權力的自我封閉、自我授權下,公開透明儼然成為了一紙空文,難保權力濫用的亂象不會發生。另一方面,恐怕是為了逃避責任追究。倘若領導的職責權限一一公之於眾,從此大家就知道了某些責任該由誰來承擔。姑且不說會平白無故給自己增添多少現形的工作量,倘若來日東窗事發,按照責任分工一一追責,連尋找替罪羊都成為了不可能。

  做為一個開放、透明、服務於民的政府,讓老百姓知道每一名政府領導在做什麼、是怎麼做的,本應是政府職責之所在。建議除法律規定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以外,包括領導職權在內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動公開,使之成為動態的公民“實用指南”。別再讓領導信息不公開成為官民對簿公堂的理由,因為那樣,只會讓政府部門“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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