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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我曾深愛的靈魂_1100字

分類:初二作文  字數:1100字  編輯:小景

深夜,無人的一條小巷,伴着黑暗,只有靈魂陪我走過。 

  ——題記 

  我無法不寂寞。透過自己我依稀看到我的靈魂透着顫抖的蒼白的顏色。它以一種罪惡的姿勢向我乞求永生。 

  我無法給予,但靈魂卻同樣寂寞的陪伴我。我不知道是它不會說話,還是不願說什麼。 

  我認為,我們相愛,否則我們將不會如此只知給予,有時又如此只知佔有。可惜的是,我的靈魂並不知道,我的愛濃烈而又絕望。不求它看見,只需我知道愛過。 

  所以我經常要用一些寒冷尖利到可怕的東西去傷害我的靈魂,我要它的身上留下我愛的印痕。 

  突然有一天,靈魂對我說,我累了,我們回到過去好不好,我想看到你的笑容,那永遠是我記憶里最溫暖的畫面,我愛你的笑容。我聽后看着它笑了,它也笑的很燦爛,像撕裂的太陽散落一地。繼而我擁着我的靈魂,我說,我們走過了,卻沒有載回的車。 

  它低頭親吻我的眉毛。它說,需要多少年。多少年後,我們才能逃離這個世界之內的自由。 

  這樣,一直到那天,全城的靈魂聚集在一起,它們擁抱,微笑,交談,談自己的主人,談自己過的好不好。我的靈魂發現,它的下一個主人或許可以比我好,比我值得去愛,比和我在一起要快樂。 

  它回來時這樣對我說。那麼,請你離開。我告訴它。我說,那麼,我便不想再束縛你。我要你去找你的快樂。我要你快樂。 

  只是,你要記得,你是曾屬於我的靈魂,我們曾相愛,曾給予。 

  我只是不知道,沒有了靈魂后,我還擁有什麼。或許,我只擁有我的軀殼,那裡曾住着我的靈魂。 

  我的靈魂就與它的新主人,與其他的靈魂,徹夜狂歡。 

  一道悲傷滑過的狂歡。整個城市開始淪陷。 

  不知多久后,靈魂帶着我曾給它的悲哀,回來了。它說,我的新主人很快樂,臉上有我所愛的笑容,我想我不再需要這些悲哀。我又笑了,我說,好,只要你快樂,我收下。我伸出手接過悲哀,憐憫的抱在懷裡,讓它們舒適的伸懶腰。我笑着對靈魂說,我將會長久的與它們為伴。靈魂頓悟,它說,你不可以這個樣子,你可以快樂,我送還你悲哀,不是要你與它們永久為伴。 

  我的靈魂,縱然我將丟棄快樂,縱然我將拋棄你,抑或你拋棄我,我會一直愛你,我的靈魂。 

  我無法不寂寞。因為我丟棄了我的靈魂,因為我是那麼想要快樂。然而,這一切的代價便是,長久的悲哀與寂寞。我的靈魂告訴我,原來,快樂也是有罪的。 

  於是,在無數個深夜,無人的小巷,伴着黑暗,沒有靈魂陪我走過。 

  我也曾在很多角落看到那曾屬於我的靈魂,它擁着滿懷的快樂,與快樂的新主人重疊。它是有罪的。 

  我依然愛着我曾經的靈魂,因為它會悲哀。我也說不出我對它現在的感覺,因為它很快樂。 

  於是,我在無數個深夜,無人的小巷,伴着黑暗與悲哀,對它說,一遍遍的說: 

  風中夾雜雪花飄散。你我擦肩一遍一遍。我再沒有任何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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