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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事_700字

分類:六年級作文  字數:700字  編輯:小景

  那是去年暑假的一天,天氣格外晴朗,萬里無雲,而火紅的太陽像個大火球似的懸挂天空,把燥熱灑向大地。

  我無聊的坐在書桌前,對着那本厚厚的書發獃。突然,“嗡”一個聲音打斷了我的發獃,原來是只蚊子。我的手輕輕向上一合,小蚊子“乖乖”地“鑽”進了我的“五指山”。我用兩個手指捏着它,好奇的觀察起來,謹然一副“大眼瞪小眼”的樣子。細細觀察,它原來是這麼弱小,幾條細小的腿不住的掙扎,想從我的手中逃脫。只要我的手指稍一用力,它就不能動彈了。我越看它越可憐,越發覺得生命是那樣弱小,憐憫之心油然而生,我便輕輕張開手指把它放了,它落在了牆角里。我輕笑了一聲,覺得自己做了件特別“偉大”的事,好好犒勞自己一下,從冰箱里拿了一個冰激凌,然後捧起桌上那本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

  正看到精彩之處,突然感到課桌下面的腿奇癢難忍,彎腰抓癢。不經意間,我瞟了一眼,原來叮了個大包,又紅還又腫。我便想到了它????剛才從我的“二指禪”中逃生的那隻蚊子。我火冒三丈,在房間中尋找了好半天,牆角、天花板……。我一個角落都不放過,最後終於在窗戶上找到了它。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就是為了這樣一個小東西,唉,要怪只能怪自己命苦。我果斷地揮起蒼蠅拍,心中的怒氣全發泄在蒼蠅拍上,只聽“啪”一聲,那小東西命喪黃泉了。

  蒼蠅拍上,那血跡分明就是自己的呀!想不到放它一命,它卻以這樣的方式來“報答”自己。

  這件事使我真正認識到:任何東西的本性是不會變的。就像羊必定吃草而老虎必定吃肉一樣,蚊子叮人的本性也是不會改變的。一件看起來可笑但卻富有哲理的傻事使我明白了這樣一個道理。

  二七區興華小學五年級 盧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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