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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管學院分黨校學員培訓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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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管學院分黨校學員培訓管理辦法 標籤:行政執法培訓 幹部培訓 暑期培訓

  經管學院分黨校學員培訓管理辦法

  一、普及培訓班學員選拔標準

  1、思想方面

  自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向黨組織靠攏,並遞交了入黨申請書和入黨校申請書。

  2、學習方面

  學習態度端正,學習目的明確,學習刻苦認真。智育評分學年制班級成績排名在全班人數前50%以前,學分制班級每學期學分學分在20分以上,平均績點分在2、0以上。原則上上學期各門功課無重修現象,且主課成績在75分以上。

  3、工作方面

  工作積極負責,踏實肯干,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主動起到聯繫群眾和上級組織的橋樑作用,積極傳達貫徹上級批示精神。

  4、日常行為方面

  自覺遵守校、院規章制度,在日常行為中起到先鋒模範帶頭作用。一年級在日常行為方面有違紀現象的不吸收,二年級違紀達3次者不吸收,三年級違紀累計達5次者不吸收。品行修養學分要高於班級平均水平。

  5、其他方面

  積极參加體育鍛煉活動,參加學校、學院及班級組織的義務勞動及其他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敢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二、普及培訓班學員選拔程序

  經各班民主評議推選,下班黨員在經過深入細緻調查(包括調查本班同學、班主任以及任課老師的意見后)的基礎上,將推薦名單報到支部,支部綜合各方面意見,最終確定名單。

  三、普及培訓班組織結構及人員配備

  1、普及培訓班設正班主任一名、副班主任一名。正班長一名、副班長兩名。宣傳委員、組織委員各兩名。

  2、普及培訓班下設10個小組,每組配正副組長各一名。

  四、普及培訓班規章制度

  目的:為了規範黨校的學員管理,樹立良好的黨校學風,調動廣大學員的積極性,為黨組織培養合格的後備力量。

  1、紀律制度

  (1)上課要提前20分鐘到場,上課前20分鐘未到者視為遲到,遲到一次者在全班檢討,遲到二次者或正式上課遲到、早退、曠課一次者,取消學員資格,組織的討論和以及其他集體活動要提前10分鐘到場。正式活動開始后遲到一次者在全班作檢討。遲到二次者,取消其學員資格。

  (2)聽黨課期間,不得做任何與黨課無關的事情,不得做其他課程作業,不準看小說等其他無關書籍。不準在課堂上睡覺,交頭接耳。初次違紀者提出嚴厲批評,不聽勸戒者取消其黨校學員資格。

  (3)每位學員要模範遵守校、院各種規章制度,不得違反日常管理規定,包括日常行為、內務衛生、文化課和其他集體活動等各方面的規定。初次違紀者在全班作檢討,違紀二次者取消其學員資格。

  2、請假制度

  學員在學習期間,如遇重大事情或生病等原因出據有關證明,方可當面向正、副班主任請假獲批,分校負責人同意後有效,事後應主動找准假人銷假。除此以外,每位學員在學習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行動,否則視為違紀處理。

  3、學習制度

  (1)上課要認真聽講,仔細做好筆記,認真複習黨的基本知識,並主動加強課外理論學習。黨校結業考試不及格者,取消其重點積極分子資格。

  (2)分校將定期安排討論,討論前要對所討論的問題作充分準備,寫好發言提綱。討論時要積極發言,大膽地提出自己的見解。每次討論,每組組長要安排專人做好詳細記錄。

  (3)每位學員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思想彙報,要實實在在,有感而發,客觀實際地反映自己的思想變化情況。

  4、考試紀律制度

  所有學員要積極做好複習工作,為結業考試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全體學員在黨校考試中務必遵守考試紀律,絕對杜絕舞弊現象的發生,一經被認定為舞弊者,取消其黨校學員資格,並按校、院有關文件處理。

  5、宣傳制度

  由宣傳委員負責,從每組抽出有宣傳特長的學員1—2名,組成宣傳小組,通過各種渠道,各種方式宣傳分校各方面工作、活動情況,以展現我院普及培訓班的精神風貌。每位學員都要對分校的宣傳工作給予大力的支持。

  6、幹部考核制度

  所有幹部要各負其責,起好表率作用。工作失職者,在全班作檢討,失職二次者免去其幹部職務,並取消其學員資格。

  7、優秀學員評選制度

  根據小組評選情況以及黨校學習期間學員的各方面表現情況,將按有關標準選出數名(10%)優秀學員。學員有違紀現象,不能評為優秀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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