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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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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一)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結合公司現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及建築物;

  2、機器設備:指生產所用設備;

  3、運輸工具:包括汽車、地牛、叉車;

  4、計算機及設備:包括顯示器、主機、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掃描儀、投影儀、相機、鏡頭、移動硬盤、移動光驅、U盤等相關辦公設備;

  5、辦公傢具:包括空調、飲水機、文件櫃、辦公桌椅、鐘錶、電視、床、衣櫃、電視櫃等;

  6、檢驗工具:包括電子稱、卡尺、厚度計、扭力計、秒錶等。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生產管理部對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進行管理;由行政管理部對計算機、辦公設備、傢具及運輸工具、檢驗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置固定資產實物台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組長以上人員)。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物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格式見附1),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報經各部門部長、生產中心副總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計算機設備、辦公設備、傢具及運輸工具報經各部門部長、行政管理部部長、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以備合理採購。

  2、所需固定資產到位后,由其使用部門負責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登記表》(格式見附2)一式三份,在《固定資產登記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數量,並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台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見附3),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后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財務部,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見附4),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后,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見附5)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負責人、生產部門負責人、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准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並在《固定資產登記表》上註明出售日期及數量,台賬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准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並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見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准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實物交行政管理部進行處理。處理后對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山東師範大學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對達不到本辦法規定標準的設備器具作為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

  各後勤經營服務中心、獨立核算的非法人單位和實體購置的固定資產,為學校固定資產,依照本規定辦理固定資產登記並進行管理。

  第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範圍、分類和單價的確定;固定資產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帳務管理等。

  第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摸清財產狀況,明晰產權關係;建立科學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五條 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其主要管理部門為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簡稱"國資辦")。國資辦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 擬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有關制度;

  (二) 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管理固定資產。建立使用《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系統》,並確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及正常維護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處置的財務審核及數據備份工作;

  (三) 參與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和大宗物資購置,大型修繕及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招標、採購和驗收工作;

  (四) 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賬簿,按月與學校財務賬簿核對資產總額;

  (五) 審核批准固定資產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六) 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七) 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第六條 實驗室設備管理處、後勤管理處、圖書館是學校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按類目實行歸口管理:

  (一) 實驗室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儀器儀錶、機電設備、電子設備、衛生醫療器械、印刷設備、標本模型、文物及陳列品、文體設備、行政辦公設備、工具量具和器皿類的固定資產。

  (二)後勤管理處負責房屋及構築物、土地植物、傢具、被服裝具類的固定資產。

  (三)圖書館負責管理全校圖書資料(包括各部門及個人公費購買的圖書資料)類的固定資產。

  各歸口管理部門按劃分的範圍配備資產管理人員,負責具體業務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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