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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工作核心制度

手機:M版  分類:規章制度  編輯:小景

  5) 值班人員須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項工作,做好各項記錄,處理好使用過的物品,為下一班做好用物準備。做到“十不交接” (衣着穿戴不整齊不交接,危重患者搶救時不交接,患者入院、出院或死亡、轉科未處理好不交接,皮試結果未觀察、未記錄不交接,醫囑未處理不交接,床邊處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數目不清楚不交接,清潔衛生未處理好不交接,未為下一班工作做好用物準備不交接,交班志未完成不交接)。

  6)交接班必須認真負責,接班者提前15分鐘着裝整齊上班進行交接。對所有患者進行床旁交接。需下一班完成的治療、護理,必須口頭、文字交代清楚。接班時發現的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發現的問題由接班者負責。

  7)晨間集體交接班時,由夜班護士重點報告危重症患者、新入院患者和手術患者病情、診斷及治療護理情況,參會人員認真聆聽,晨會時間不超過15分鐘。

  (三) 分級護理制度

  護理級別由主管醫師根據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下達醫矚。護士根據患者的護理級別和醫師制定的診療計劃,為患者提供基礎護理和專業技術服務。各科室應根據本章內容要求,結合實際,細化分級護理項目內容,在病區醒目位置公示並落實到位。不依賴患者家屬或家屬自聘護工護理患者。

  ①特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搶救的患者。

  2)重症監護患者。

  3)各種複雜或大手術後患者。

  4)嚴重創傷或大面積燒傷患者。

  ⑵護理要點

  1)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監測生命體征。

  2)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葯措施。

  3)根據醫囑,準確測量出入量。

  4)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如口腔護理、壓瘡護理、呼吸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實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舒適和功能體位。

  6)實施床旁交接班。

  ②一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情趨向穩定的重症患者。

  2)手術后或治療期間需要嚴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穩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患者。

  (2)護理要點

  1)至少每1小時巡視1次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2)根據患者病情,監測生命體征。

  3)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葯措施。

  4)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如口腔護理、壓瘡護理、呼吸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實施安全措施,為患者提供適宜的照顧,促進康復。

  5)提供相關健康指導。

  ③二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情穩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行動不便的老年患者。

  (2)護理要點

  1)每2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2)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征。

  3)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葯措施。

  4)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護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相關健康指導。

  ④三級護理

  (1)護理依據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穩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處於康復期的患者。

  (2)護理要點

  1)每3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2)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征。

  3)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葯措施。

  (四)執行醫囑制度

  1)醫師下達醫囑,護士按規定正確校對,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

  2)按照醫囑的內容與時間,正確執行正確的醫囑。發現可疑醫囑,應及時向醫師提出,不得盲目執行或修改。需取消醫囑時,由醫師用紅筆寫“取消”二字並簽名。

  3)嚴格執行查對制度、遵守操作規程和給葯原則,防止缺陷事故發生。需要下一班執行的醫囑,要交代清楚,並有文字記錄。

  4)長期醫囑執行時間一般安排如下:

  Qd 8:00

  Bid 8:00 16:00

  Tid 8:00 12:00 16:00

  Qid 8:00 12:00 16:00 20:00

  Q4h 4:00 8:00 12:00 16:00 20:00 24:00

  Q6h 2:00 8:00 14:00 20:00

  Q8h 8:00 16:00 24:00

  5)醫囑執行后,由執行者簽執行時間和姓名。觀察效果與不良反應,必要時記錄並及時與醫師聯繫。

  6)手術、分娩應停止術前、產前醫囑,手術、分娩后執行術后、產後醫囑。

  7)一般情況下,醫師不得下達口頭醫囑。搶救和手術中需執行口頭醫囑時,護士需大聲複述一遍,經醫師核對無誤後方可執行。事後督促醫師據實、及時(6小時內)補開書面醫囑。

  8)因故未能按時執行的醫囑,應設法補上;因故不能執行醫囑時,應及時報告醫師處理並記錄。

  9)無醫囑時,護士一般不得擅自用藥。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護士應當先行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做好記錄並及時向醫師報告。

  (五)搶救制度

  1)各臨床科室必須設搶救室,有搶救組織、專科搶救常規和搶救流程圖。

  2)搶救物品、器材及藥品必須完備,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儲存,所有搶救設施處於應急狀態,有明顯標記,不準任意挪動或外借。搶救車不上鎖,但需貼封條,並註明時間和貼封條者姓名。搶救車未用,每周也需進行清理(如更換過期包等),必須保證搶救物品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3)護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器械、儀器的性能、搶救車內用物使用方法和各種搶救操作技術。

  4)當患者出現生命危險,醫師未趕到現場前,護士應根據病情實施力所能及的搶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測量血壓、建立靜脈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等。

  5)參加搶救人員必須分工明確,緊密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搶救規程。

  6)搶救過程中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對危重患者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後方可搬動。搶救期間,應有專人守護。

  7)及時、正確執行醫囑,準確及時記錄用藥劑量、方法及患者狀況。醫師下達口頭醫囑時,護士應當複述一遍,搶救結束后,所用藥品的安瓿必須經兩人核對記錄後方可棄去,並提醒醫師據實、及時補開醫囑。

  8)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各種用藥等應詳細、及時、準確記錄,因搶救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有關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補記,並加以註明,仔細交接班。

  9)及時與患者家屬或單位聯繫。

  10)搶救結束后,做好器械的清理消毒工作,及時補充搶救車藥品、物品,確保搶救儀器物品處於備用狀態。

  (六)護理不良事件處理與報告制度

  ① 護理不良事件定義

  護理不良事件是指在護理工作中,不在計劃中、未預計到或通常不希望發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間發生的一切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事件,如護理缺陷、藥物不良反應、儀器設施所致不良事件、意外事件(如患者走失、安全防護情況下的跌倒)等

  ②處置

  1)發生護理不良事件后,首先要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對患者的損害

  2)發生重度或極重度缺陷不良事件的各種有關記錄、檢驗報告及造成患者損害的藥品、器具均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塗改、銷毀、藏匿、轉移、調換,相關標本須保留,以備鑒定。違反規定者要追究相關責任

  3)凡實習、進修人員發生的護理缺陷或安排護理員、衛生員、陪人進行其職責範圍以外的工作而發生的缺陷,均由帶教者及安排者承擔責任

  4)科室設有護理不良事件登記本。不良事件發生后當事人除口頭向護士長彙報外,應登記事實經過、原因及後果。科室根據不良事件性質及時或每月組織分析討論會,向護理部遞交護理不良事件報告表

  ③上報程序

  1) 一般不良事件 當事人及時報告護士長,採取有效措施將損害減至最低程度。護士長24小時內報告護理部。

  2)嚴重不良事件 當事人立即報告護士長、科主任或總值班人員,及時採取措施,將損害降至最低程度,必要時組織進行全院多科室的搶救、會診等工作,同時向護理部、醫務部、主管院領導彙報,重大事件的報告時限不超過15分鐘。護理部於搶救或緊急處理結束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3)護士長應於一般不良事件發生7日內、嚴重不良事件發生1~3日內組織全科人員進行分析討論,提出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填寫“護理不良事件報告表”一式兩份,一份報護理部,一份留科室保存。

  ④結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報后,護理部每月組織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成員對上報的資料進行分析討論。主要採取趨勢分析和個案分析。趨勢分析包括科室內部的縱向比較、與其他科室的橫向比較、與標準及實踐的比較。通過討論,制定整改措施,並組織全院護理人員認真學習,舉一反三,消除護理安全隱患及缺陷,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⑤處罰及獎勵

  護理部營造開放、公平、非懲罰的護理安全文化氛圍,鼓勵責任人及科室主動報告護理不良事件。對主動報告護理不良事件的科室及個人視情況不予處罰或從輕處罰;對主動發現和及時報告重要不良事件和隱患,避免嚴重不良後果發生的科室和個人給予獎勵和保護;對發生護理不良事件后不按規定報告、有意隱瞞的科室與個人,事後經主管部門或他人發現,按情節輕重及醫院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七) 護理安全制度

  ①患者安全管理

  1)評估患者安全危險因素,向患者、家屬及陪伴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兒童、老年患者、意識障礙和需要卧床休息的患者,設提示牌、加護欄等,落實床邊安全護理措施,向患者及家屬做好解釋,防墜床、燙傷、跌倒、誤吸、導管脫出等意外事件發生。

  3)患兒玩具應選用較大、不易誤吞的物品,禁止玩弄刀、

  4)剪及易破損的物品。任何針頭、刀剪、玻璃等銳器在操作完畢后必須清點檢查,不能遺留在病房內。工作人員工作服上不使用大頭針、別針等,以免刺傷患兒。

  5)新生兒科(室)及無陪護病區(部門)要嚴格執行出入人員的核查與管理。

  ②環境安全管理

  1)病區(部門)物品同定放置,不影響行走。病區(部門)走道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拖地時置防滑標誌,防滑倒、跌傷。

  2)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於患者拿取。

  3)提供足夠的照明設施。

  4)洗手間、浴室有防燙、防滑標誌,熱水使用有提示標識和使用指引。

  ③防火安全管理

  1)病區(部門)內一律不準吸煙,禁止使用電爐、酒精燈及點燃明火,以防失火。

  2)保持消防通道通暢,有明顯的標誌,不堆堵雜物。

  3)保持消防設施完好(如滅火器等)。

  4)醫護人員能熟練應用消防設施和熟悉安全通道。

  ④停電安全管理

  1)有停電的應急措施,病區(部門)備應急燈或其他照明設施。

  2)有停電的應急預案。

  ⑤用氧安全管理

  1)防火、防油、防熱、防震,標誌明顯。

  2)氧氣房要上鎖,做好交接工作。

  3)有氧、無氧標誌清楚。

  4)對用氧患者進行注意事項宣教。

  ⑥防盜安全管理

  1)做好患者宣傳工作,妥善保管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放在病區(部門)。

  2)晚9時清點、勸導探視人員離開,鎖好大門。

  3)加強巡視,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報告保衛科。

  (八) 消毒隔離制度

  1)加強組織領導,各科室建立醫院感染管理小組、設兼職監控員,做好各項監測。

  2)各病區(部門)人、物流向符合環境衛生學要求,兒科有單獨的出入通道。

  3)嚴格遵守清潔衛生制度,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

  4診療用物按規定消毒滅菌

  5)護理做到一床一毛巾、一桌一抹布。用過的毛巾和抹布及時清洗消毒,床刷每日消毒1次,患者出院或死亡后按要求做好床單位的終末消毒。

  6)準確配製各種消毒液,監測消毒液的濃度及消毒效果。

  7)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要求,對免疫力低下患者採取保護性隔離措施。對特殊感染和傳染病患者採取相應的隔離措施。

  8)洗手設施符合要求,工作人員講究個人衛生,遵守手衛生管理要求、做好個人防護,不準穿污染的工作服進食堂、會議室等。

  9)保證患者飲食衛生。做好衛生員、配餐員、陪人、探視人員的衛生管理及宣教工作。

  10)無菌操作時嚴格遵守無菌技術操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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