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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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會議制度
(一)專 題 會
專題會由主任主持,相關人員參加,辦公室負責召集和記錄。
1、會期
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召開。
2、議題
中心建設和各類專題會議。
3、會議指定專人記錄,決定事項應編髮會議紀要。紀要一般在兩天內擬出,由主任簽發,發放相關人員和相關部門。
(二)中心事務會
中心事務會由主任主持,中心領導,中心屬各部門正副職,財務、人事各相關人員參加,辦公室負責會議的召集和記錄。
1、會期
中心事務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2、議題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
(2)安排落實有關文件精神、方案。
(3)下發中心屬文件。
(4)宣布人事任免決定。
(5)公布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名單。
(6)進行工作安排。
(7)宣布、下發制定的規章制度。
(8)聽取工作彙報,工作總結,工作計劃。
(9)通報督導考核結果。
(10)對工作進行講評。
3、準備
會議出席人員、會議議程由辦公室負責通知、擬定。除中心領導由會議記錄人員統一簽到外,其他與會人員由本人簽到。
4、記錄
5、會議由辦公室文秘負責記錄。
(三)黨政聯席會
黨政聯席會由書記、副書記、主任、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工會主席、共青團書記和相關負責人參加,主任主持,辦公室負責會議的召集和記錄。
1、會期
黨政聯席會一般每季召開一次。
2、議題
(1)審定規章制度。
(2)聽取相關工作彙報。
(3)審定工作總結。
(4)研究工作計劃。
(5)紀要
辦公室文秘負責會議記錄,編髮會議紀要,規章制度,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兩天內正式成文,由主任簽發,下發上報。
(四)主任辦公會
主任辦公會議由主任、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參加,主任主持,主任或辦公室負責召集。
1、會期
主任辦公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2、議題
(1)主任辦公會議題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確定。
(2)傳達局及上級的決定、通知等有關文件。
(3)研究制訂上級決定、通知的落實方案。
(4)研究審定中心發文件。
(5)審定財務預決算和專項經費安排。
(6)通報工作情況,布置工作任務。
(7)研究單位人事任免。
(8)研究確定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9)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項。
3、會議確定專人記錄,決定事項應編髮會議紀要,會議紀要一般在兩天內擬出,由主任簽發。
(五)職工大會
職工大會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中心在編上崗正式職工、公益崗職工參加。辦公室、工會負責會議的召集、安排和記錄。
1、會期
職工大會一般一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臨時召集。
2、議題
(1)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2)市園林局對單位的年度考評。
(3)新到任中心領導的任命。
(4)新工會主席的選舉。
3、其他
辦公室負責會場的布置,人員的安排、紀委的明確以及就餐的準備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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