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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腿走路

手機:M版  分類:經典散文  編輯:pp958

  一部法律要想實行,必有實體與程序兩個方面。缺少程序的法律就如同沒有翅膀的鳥,缺少腿腳的人,是沒辦法飛翔和行走的。

  程序雖為實體服務,卻不能因此輕視程序的價值。否則,實體法必將因為不能很好地實行,而終將成為一具乾屍或木偶,徒具美麗的外表,而卻缺乏真正的活力。

  法律從形式上說就是一些規則,按照曾經的觀點說,是上升為國家意志的東西。其實,直白一點說會更好理解,法律,其實就是一些有國家強制力的規則,對違反規則的人,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實體法有實體法的規則,程序法有程序法的規則。現代國家,法律日益細密,實體、程序分野。許多實體法都有專門的程序法配合。刑法有刑事訴訟法,民法有民事訴訟法。孰輕孰重,難分斤兩,其實更像是兩條腿走路,任何重實體、輕程序的思想和意識都是錯誤的。

  現代中國落後於西方,不僅有器物層面的,法律制度方面更為落後。從晚清開始,中國逐步地學習西方的文化,法律是其中很重要的方面。因此,中國現代的法律制度多半是舶來品,但中共建國后,思想意識領域卻經歷了法律虛無,原有的幾乎都被砸爛。改革開放后,中國大陸的法制幾乎是在瓦礫堆里重建,可謂先天不足。

  常有人會說,法律規定的不是不好,就是執法的人不好好執行。從一個法律人的角度去想,事情遠沒有這麼簡單。執法的人不好好執行,這樣的問題西方國家就很少有,原因就是人家的程序法律對執法者有約束、對人權有保障。其實人性都是大同而小異,只是東西方執法者的權力尋租空間不同罷了。僅僅看到實體法的一些好,卻沒有看到程序法的蹩腳、落後、不切實際。殊不知,沒有好的程序法配合,實體法的實行就難免走樣,就會產生葫蘆僧亂判葫蘆案。法律寧可少些理想的完美,但一定要現實地可行。

  現在有人看到了權力擴張的危害,主張要把權力裝在籠子里,我想這個籠子多半就應該是有關程序的法律制度。從制定法本身到執法是一個過程,可以看做是一段路途,如果我們有很好的實體法和程序法,二者並重,兩條腿走路,那我們完全有可能走好這段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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