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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相愛到分手

手機:M版  分類:散文欣賞  編輯:pp958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后,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后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后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

  如果曾經深深的愛過一個人,並且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如果說分手后,還會保持聯繫,這隻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可是,捫心自問,如果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真的對不起你,真的還能做成朋友?不,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

  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看着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

  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着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舍了。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

  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歌里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里殘留着,久久不能散去。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着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是啊,有時候感情就像一場遊戲,但也並不是誰都願意這麼做。人這一輩子記得最多的應該是最快樂的那段日子,即使有傷害和痛苦,也不會為此後悔過,人不能後悔,後悔就代表否定自己,否定自己那就不可能快樂。也許你的收穫僅僅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並不如你想象的那麼美好,有一個美滿快樂的結局,但起碼自己曾經那麼的珍惜和努力過,足矣!

  分手后:

  不可以做朋友

  因為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

  因為彼此深愛過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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