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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乞丐囡仔》有感

手機:M版  分類:讀後感  編輯:小景

  家

  ——讀《乞丐囡仔》有感

  初一(1)虞凌雲

  指導師:沈翔

  家是什麼?是一棟房子?是一個家庭?林語堂先生對“家”有過一個十分幽默的解釋,他說人們只有在自己的家裡才能像豬一樣吃飽了就睡,睡足了吃,隨心所欲,無須處處講究,無須顧慮外人,因為家是真正屬於自己的空間。這當然不是號召我們都去過豬一樣的生活,只是做個比喻,說那個能使你像豬一樣無憂無慮的空間就是家了。但是對某些人而言,家永遠只是個遺憾!

  初次接觸《乞丐囡仔》,便給裡面的情節給震驚了!作者是台灣十大傑出青年賴東進,他寫的這本書是自傳。他的爸爸是盲人,媽媽是重度智障者。一家十四口,除了賴東進和姐姐是健康的,其餘的不是盲者,便是智障了。賴東進從小便跟着父親去乞討,一走就是幾十公里,腳底都長出好幾層老繭。

  對於我們來說,那麼小的年紀應該是在父母懷抱里度過的,在父母的翅膀下成長才是幸福!但是對於賴東進來說都是奢望!賴東進以大地為床,墳墓為家,四處流浪。討不到錢還要給老爸吊起來毒打。這麼殘忍的懲罰,我無法想象這麼多年來他是怎麼熬過來的。換成是我的話,可能早就離家出走了。他也曾經有過自殺的念頭,但是他想到了家人,要是自己死了,這個家怎麼辦?因為他是家裡的頂樑柱!姐姐不惜犧牲身體,賣身就是為了供自己讀書!他又怎麼能如此自私呢?、

  然而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們卻不懂得去珍惜!我們擁有爸爸的依靠,媽媽的呵護,還有同學的關愛!有這麼好的條件,為何還有人不願認真讀書呢?如果我的爸爸媽媽變成那樣,我該怎麼活?我還活得下去嗎?我想我一定會為了可笑的面子而不去乞討!既然我已經擁有幸福的家庭,就應該懂得惜福!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

  曾看到有人對“家”的英文拆解:Family=Father and mother,I love you.這種拆字遊戲竟能拆解出這樣溫馨而有意味的解釋。真感謝那個聰明的人,竟能把“家”拆解得這麼美妙,相信這個人一定是一個懂得愛的人,珍惜愛的人!!

  家——在我們生活的世界里,很多同齡人對家都沒有正確的認知。其實房子只是家的載體,沒有親人,便沒有歡歌笑語,房子便僅僅只是一座空洞洞冰冷冷的建築!只有填充滿愛的房子才是真正的家!也願天底下那些還沒有懂愛的同齡人,學着愛自己,愛家人,讓愛常住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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