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風歲月讀後感
手機:M版 分類:讀後感 編輯:小景
奇風歲月讀後感(一)
沉睡在風裡的人
范婷婷
讀這本書純粹是因為那個喜歡文字,喜歡讀書的朋友,即便是被動的喜歡,也不得不承認,這是一本好書。
對於這本書的內容,我不再做闡述和解釋。關於美國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問題,我也一概不知。
即便是這樣,這篇讀後感里還有許多,我能寫的鮮活的,生動的東西。
第一點,應該是和奇風鎮一樣的家鄉。我是一個過於矯情的人。在大約十七歲的時候,我就要學着習慣在不同的清晨,打點好背包,然後一個人走到車站,然後去縣裡讀書。媽媽說,讀書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時我們還沒有手機,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麼才能擠上那輛班車。不過,我知道就算是被擠在滿身煙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擔心,畢竟和我一起上學的人還有WJ當然習慣這麼來寫她的名字,這種類似於癖好的東西從很早很早以前就開始了。
我從來沒想過她在車上靜默的想着些什麼?可是我知道,我想的永遠是,如果有一天龐大的機器和汽車將把式溝的石山移走,那麼我可憐的北山是不是就要被迫移進發展的行列,於是,我們的白天,不再是騎着馬趕集,在集市上用我的羊羔交換你的青菜。路燈會不會驚擾到黑夜出來遊玩的鬼魂和妖精,她們會不會在汽車鳴笛聲和路燈的嘈雜下瑟瑟發抖?
我們的爸爸媽媽會不會在我們沒長大之前老去,我們的朋友會不會去更遠的地方?我們的少年會不會拋棄北山?我們的女兒是不是也要嫁到其他的地方?
當我們再次感嘆時光,會不會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還有所謂的遺留下來的力量?
第二點應該是友情,就像科里在戴維的墳前做了一夜,他感到他們還在一起聊天,聊森林裡巨大美麗的雪靈。
老朋友是不是總是指那些曾經形影不離,而今又各自天涯的人?有時候連自己都不知道所謂的回憶,到底是指回憶那個人,還是那時的自己。
兒 時的是夥伴,長大的是朋友。
曾經在四中的教學樓門口,我們也承諾過無比幼稚的誓言。我說,如果有一天,我要離開這個世界了。我會再一次撥通你的電話,告訴你,我要走了呢!就剩你一個了。朋友還笑着說,那時的你可能沒有牙,說話漏風,我可能已經聽不見,不過,我能猜出你說的話。
後來在榆中的中心廣場,我們朝着家鄉的方向。她說,以後,我要在那個地方蓋一個圖書館,讓喜歡看書的人泡在裡面。大學我一定要學設計,圖書館我自己設計。你呢?沒什麼規劃嗎?
後來,我們都走進了醫學院。
現在蘭州火車站,我帶着她去吃牛肉麵。她沒有說未來,我沒有說理想。
第三點。應該是生死。曾經以為我看透了生死,那種很明朗的看透。於是,我對那種書上寫着大人騙小孩說,死去的人是去了遠方的句子從小就嗤之以鼻。
可是,當我的親人離我而去的時候,整整一年裡,我都能夢到他們。一直以為,當苟延殘喘的人吐出最後一口氣時,活着的人就接近崩潰。可是,當我隨着出殯的人走到他們挖好的墳坑前,我才知道。當那些年輕力壯的小夥子把沉重的棺槨放在墓坑裡,然後揮起鐵鍬把你的親人送進冰冷黑暗的地下時,你的心一定會像撕破了一樣疼。
而後來,每次路過他們的墳塋,你都想他們去了遠方,還會回來,對嗎?
這時,我們就變成了小孩子,寧願不相信科學,也要相信我們的親人只是去了遠方
奇風歲月讀後感(二)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贖心情
我對此書宣傳語中"最好看的XX書"、"不朽傳奇"之類的詞語向來嗤之以鼻,理由很簡單,真正符合此類標準的書只要在封面上把題目和作者寫得顯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爾摩斯、愛倫坡之類本身就是傳奇的代名詞,即使內容不合口味,你也應該把記住這些名字當作基本素質的訓練。當然,這些顯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現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經常以一句"好書"撈推薦費的作法讓人牙酸齒冷。
另一個更好的拒絕它的理由是,在內容很和諧宣傳很有料的情況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時間沒有簡體中文版本,這在譯介速度堪比影視劇的今天是不可思議的,畢竟它不是《百年孤獨》,沒有那麼大的扭捏資本。
另外它很厚,書名在讀到內容之前、在四周環繞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說中也顯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時間讀完后證實了幾件事情:它很厚是因為一個小鎮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這麼長的篇幅來回憶。它名字很土是因為它原來的名字更土,而且對於一本內容充實的書來說,名字貼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簡體中文版本也許不是它本身的問題,而是我們真的沒有欣賞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紀,與老友痛飲時就愛說少年糗事,說來說去,原本普通的東西東加西添,變成了一段段傳奇,會讓人困在裡面走不出來。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黨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頭幫和連環殺手橫行的時候結伴嗅聞到死亡的氣息,不敢說,因為混了二十年,姑娘們一直在跟別人繁衍,傳說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過了童年,我們無論攀爬到什麼位置都會覺得景色平淡無奇。二十年,沒有記錄的二十年,喜歡的人們在美容院毀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餓死在千倍增長的價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當著臆想記錄師的角色。《奇風歲月》的新序里麥卡蒙說一輩子有這麼一本書擺在"經典文學"的平台上也就夠了,的確,這本譯成中文近五十萬言的大書切入點卻是小鎮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長的文字間極少冗餘,跳躍自如,以至於看上去很好萊塢的結尾也讓人感覺充滿誠意。我始終相信一個人擁有的能夠影響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磚頭一樣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釋放地如此徹底,後來離開文壇也許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種重新積聚的過程。
它曾被歸類為推理小說並被日本讀者選為"這本推理小說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 of the Best"榜單,也正因為這重身份,它才會被快遞到我手裡。其實麥卡蒙自己回憶創作初衷,也的確是想寫一個美國南方小鎮的謀殺故事,還好因為寫作過程的無聊而轉向,否則少一本《奇風歲月》多一冊冗長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從推理角度正經看去,此書當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懸疑加冷硬的感覺。雖然這條主線並非寫作的重點,——科里誕生后,麥卡蒙的敘事核心就從一件揪心的案子轉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鎮人與事,就像裸男弗農沉醉於搭建一個擁有所有細節的全裸奇風鎮,他的寫作也散發出自傳的味道,傾斜向一個人、一代人或者永遠的同齡人的傳奇記錄——但是全書仍然至少包含了三個完整的謎團:一件作為主要敘事線索存在的謀殺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組織犯罪,以及多年前一個如幽靈般縈繞不去的撞車事故。三者雖並無直接聯繫,但卻聯手為這本厚度非凡的書提供了極佳的閱讀節奏和許多經典橋段。日本推理獎項雖然一向喜歡拉扯非推理領域的作品以壯門面,但從此書提供的謎團和解答以及營造出的懸疑氛圍來看,當選也無可厚非。
而頗有一些人將《奇風歲月》作為奇幻小說來讀,證據是書中有女巫和幽靈賽車,有酋長的箭頭和擺脫引力的棒球,有遠古巨獸和亡者遊魂,有對抗死神的祈禱,甚至還有詳細描寫了飛行的章節。如此一總結,倒更加深了麥卡蒙給我的絕頂高手印象。作為一個二十年後的成年人,我當然認為這些描寫都來源於十二歲少年科里過剩的想象力。可當我看到真正的小讀者埋怨書中奇幻情節太少的留言時忽然感到羞愧,我們自己的Boy’s Life淪為談資后始終得不到整理,現在有人提供了一份接近完美的幻想紀事,我們居然不能全情投入?
當然把《奇風歲月》當作童書也沒什麼問題,雖然麥卡蒙自己說這書原本不是寫給孩子們看的,但獻詞中那些"永遠的孩子"顯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為小鎮傳奇也沒什麼不妥,在紙上用文字搭建一個城鎮是寫作過程中最有挑戰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並且書中還有一個用自己的方式建設虛擬城鎮的裸男),不知道Zephyr這個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圖上出現過,但它所擁有的生動細節讓人忍不住串燒那些紙上城鎮的名字。果園城,馬孔多,聖瑪利亞,北山鎮,等等等等。"奇風",還真是個貼切的名字。現在我不覺得封面上的四個字有多土了。
最後說說此書被當作教科書的事情。據說在美國的很多中學,《奇風歲月》的段落會出現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學生因為追看此書而一生鍾愛閱讀。這些說法雖然宣傳色彩濃厚,但僅就寫作技巧來看,將其作為教材解析也並不讓人驚訝。其中印象深刻的有兩點。一是限知視角帶來敘事困境的最簡便解決方法可能就是此書序曲中所說的,那些是我後補的,或者是我編的,或者是我認為發生過的而已。二是小說的厚度導致人物與線索眾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後呼應。不只三個謎題的解決過程,兩次出現的教堂,兩次湖底沉車等等橋段都有着很明顯的對應關係,而最後一部接近三十年後的返鄉之旅解決了所有剩餘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線索的收束問題,辦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風歲月》里有種東西,在我為了躲避書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時候一直追殺我,直到滿分為止。
這種東西的簡單成分如上。
我覺得麥卡蒙的確可以死而無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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