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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法的精神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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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法的精神讀後感 標籤:春晚觀后感 會議精神

  《論法的精神》讀後感

  巢城浪子

  摘要:孟德斯鳩作為偉大的啟蒙思想家,其思想在法學界影響深遠。《論法的精神》是他的集大成的作品。在世界法律發展史上有着十分深遠的影響,筆者試圖在淺讀這部著作之後,用自己的視角來淺析這部著作中的一些觀點,並寫出自己在讀後的一些真實的感受,希望對他人有所啟迪。

  關鍵詞:《論法的精神》 孟德斯鳩

  《論法的精神》是法國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鳩的集大成作品。也是世界法學史具有重大影響的著名法學著作。作為一個法學專業的學生,我讀了這部著作覺得受益匪淺。

  本著作共分為六卷三十一章,在第一卷中主要是在闡述法律與政體的關係。著者在第一卷中着重論述了法律的定義、法律和政體的關係、政體的種類以及它們各自的原則。在他看來主要存在三種政體:共和政體、君主政體和專制政體。緊接着他又在書中闡釋了各個政體與法律的關係,例如他將民主政體分為民主政治和貴族政治,然後又分別將他們與法律的關係進行詳細地闡釋。在這當中他無情的鞭撻着封建專制並讚揚了民主的制度,可見這位著名啟蒙思想家是多麼的嚮往民主。他在這一章節中說民主政治的國家有一種強悍的原動力——品德。並且稱民主國家中的執法的人要遵從法律並且承擔責任。這些都在證明着這位啟蒙思想家的偉大之處,他能夠準確的總結民主政治與法律之間的相互作用關係並且也引入了法所不能調節的範圍比如品德。在這一卷之後的幾章孟德斯鳩又闡述了教育法律與政體的適應,立法與政體的適應,各種政體原則所產生的結果與民法、刑法的繁簡,判決的形式,處罰的方式等之間的關係,政體原則與限制奢侈的法律、奢華以及婦女身份的關係最後概括總結了三種政體的腐化。其中給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政體原則與限制奢侈的法律、奢華以及婦女身份的關係。在這一章中作者闡釋了奢侈和奢華的由來,即財富分配不均貧富差距的存在,這一觀點的提出讓我不禁感嘆這位思想家竟具有如此的前瞻性和令人驚嘆的智慧!而且在這之後這位大思想家還就中國限制奢華以及奢華之後的後果進行了闡釋,他認為中國人口規模十分之大,所以奢華在中國十分可怕,中國的君王要求臣民們男耕女織去做一些生存之必要之事而非去做一些供人享樂的工藝。他還在其中提到了中國歷代君王滅佛之事。此外他還指出歷代君王無不是從艱苦起家奪得江山而最後也都以驕奢淫逸收場。他廣泛的知識讓人不得不欽佩而且概括的也非常準確,即使是現代的史學家也是這樣分析當時中國的情況的,而作為那個時代的孟德斯鳩就已經可以透徹的分析這一問題了,所以他的美名才可以流芳千古永垂不朽。

  在第二卷中著者首先論述了法律自由的相關問題,然後緊接着又引出了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這三種權力的關係,並且還引入了英格蘭和羅馬法實行三權分立的教訓詳細闡述這三種權力之間應該是相互制約,相互依存,作者告訴人們:如何處理三者之間的關係將關乎國家政體的鞏固,以及民眾、社會團體、政黨等社會階層政治自由是否得到保障的重大問題。

  在這一卷的章節中著者詳細闡釋了國家與防禦力量、進攻力量,其次他還闡釋了自由和民主的含義。他解釋說在有法律的國家自由不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要求人們做應該做的事,不強迫人做自己不需要做的事。這一解釋恰好契合了現代國家中立法時遵循的自由的理念,讓我讀了之後不禁要感嘆偉人具有如此強大的智慧,思考問題竟如此全面。在此卷中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著者關於三權分立的闡釋,孟德斯鳩也說自己總是離不開羅馬,他在說三權分立的時候又一次的提到了羅馬,不僅僅論述了羅馬的三權分立的制度而且還說明了羅馬國王被驅逐后三權應如何劃分,並說四種東西影響了羅馬的自由與民主:一是貴族獨佔了宗教、政治、民間和軍事上的一切職位;二是執政官擁有過大的權力;三是人民受到欺辱;四是人民在選舉中幾乎沒有發揮任何作用。[①]其後他又詳細地論述了羅馬的這三種權力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方面的具體制度。這些就是這位偉大的思想家留給我們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即三權分立制度,讓後世的人受益匪淺。

  在第三卷中作者引入了一個十分新穎的關係即法律與地域和氣候的關係。這在我們看來甚至是有點可笑的沒有科學依據的觀點。首先他說明了氣候對人的影響例如對人的性格、人們的宗教信仰、立法者對於人民的信任等等。並在其中批評了印度人由於炎熱而追求“不動”,認為這種懶惰不利於國家的發展,而立法者也總是無法克服這種氣候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對於這一觀點我一時不置可否。但是在我看來氣候固然是會有一些影響但不能斷然的下結論認為氣候會有如此之大的影響,這樣的觀點有些主觀和片面。另外作者還提到了中國,他給予了中國君主鼓勵耕織的舉措以高度的表揚,認為這種制度可以鼓勵人們進行勞動從而避免了懶惰這一問題。另外作者還認為氣候會影響人的性格、飲酒習慣、疾病、兩性關係甚至在立法方面都有影響。在這一卷中我覺得有一章讓我覺得很奇怪但又忍不住細細讀了,那就是第十八章 土壤性質與法律的關係。法律是人文科學中的東西,而土壤則源於自然,是天然形成,二者究竟有怎樣的關係呢?讓我十分費解。首先他糾正了大家的傳統觀念即土地肥沃的地方應該有更多的人居住,他認為越是肥沃的地方就越是會有人來侵略所以很多人會選擇貧瘠的地方居住。另外作者還認為貧瘠的土地會讓人更加靈巧、更具有智慧、更具有勇氣,會在戰爭中表現得更加的勇猛。他還說精於法律與各民族的謀生方式有着密切的關係。一個從事商務和航海的民族比一個僅限於耕種土地的民族需要更廣泛的法律知識。從事農業的民族比那些以放牧為生的民族需要更多的法律知識。從事放牧的民族要比以狩獵為生的民族需要的法律知識要多得多。[②]我不得不說看過了這些記述之後我確實認同了孟德斯鳩的觀點,這一次是偉人的獨特的觀點與思考問題的角度讓我折服了。

  在此之後的四五六章我只是大致的閱讀未來得及細細品讀。但僅僅是隻言片語間也讓我見識了很多東西。在第四五卷中作者論述了貿易、人口、貨幣、宗教與法律的關係。這些幾乎涵蓋了所有影響法律制度的因素並且還進行了詳細地論證,舉出了很多實例來證明他的觀點。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關於宗教的論述。

  從中我們不難看出孟德斯鳩並非一個真正的無神論者,他認為一些宗教的教義可以教化臣民,不應該完全放棄,應使其與政治相結合。例如他說基督教讓人們相互敬愛。毫無疑問,這個宗教希望每個民族都享有最好的政治法規和最好的民事法律。因為,除基督教之外,這些最好的政治法規和最好的民事法規就是人們能夠“給予”和“收受”的最大的幸福了。[③]固然我們不能說作者的觀點是錯誤的,但是他只看到了宗教的表象而未能深刻認識到宗教的本質是唯心的,與法律的本質是想背離的。這樣的觀點也使孟德斯鳩日後的研究受到了局限。

  在第六卷中作者從歐洲的立法實際和法律發展等方面論述了正確的制定法律的方法。如他詳盡的記述了羅馬法中繼承法的起源與變革、新西蘭民法的起源與變革等等。最後也是在證明着自己的觀點即三權分立制度和法律的相關制定方法。

  其實縱觀全書我們不難看出來,孟德斯鳩未能完全摒棄封建制度,他的觀點趨向於將封建制度和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相結合,另外他也未能在立法方面脫離宗教。他認為宗教可以在法律中起到一定積極的作用。這些都成了他日後研究以及觀點的局限。

  但是我們不能否認這位偉大的思想家的這部巨著給世人帶來的影響之巨大。《論法的精神》在那個黑暗的年代給了多少人思想的啟迪,給歐洲的黑暗的封建統治社會帶來無限的光明。更給後世留下一筆無可估量的財富,讓後世的人們不禁感嘆偉人的智慧與思想是如此之偉大。這位偉大的思想家和他的著作《論法的精神》也將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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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第二卷第十一章第十四節

  [②]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第三卷第十八章第八節

  [③]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第五卷第二十四章第一節

  參考文獻:《論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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