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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銀河性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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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銀河性學心得 標籤:軍訓心得

  篇一:李銀河性學心得

  近來閑暇,讀知名性學專家李銀河博士的着作《性學心得》,感慨頗多。這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大膽在國人面前公開談論性心理學、為國人性權利奔走呼號的專家,因率先在國內提出“同性戀非罪化”、“賣淫非罪化”、“性產業非罪化”、“憧憬多邊戀”、“為一夜情正名”等非主流話題而身處輿論風口浪尖。她毫無疑問成了一個備受爭議的人物。

  細讀李博士《性學心得》一書,我在感慨之餘,有以下不成熟觀點羅列如下:

  一:作為一名知名社會學家,出於本身的社會責任,多年來致力於國人性學方面的調查和研究,為我們揭開“性”的神秘面紗,讓多少蒙昧中的人們開始真實面對“性”這個話題,從羞於談性,到開誠布公地談論性需求和性苦悶,實在是一個進步。她竭心儘力地維護與性、與幸福、與正當的權利、與抑制和反抑制相關的觀念,並為之爭取權利,為之辯護,實屬難能可貴。我們不應當把眾多垢弊塗抹於她身,毫無疑問,她是一個敢於同世俗一爭高下的勇者,是當之無愧的先驅。無味的褒貶是對一個有良知的社會學家的最大的褻瀆。就她的這種學術方面的孜孜以求、探索不止的精神,我們應該熱忱歡迎並關注。

  二:處於國情,我們雖不可能如西方開放地大力提倡“性解放”,但婚姻中關於性方面出現的諸多不和諧問題我們不能小覷,正確地面對並利用合情合理的方式解決它,迫在眉睫。性壓抑本身就是對自身的一種摧殘--“生命是多麼短暫,我想讓自由和美麗把它填滿!”李博士的這種觀點我贊成。

  三:李博士的性權利觀點,主要講的是只要符合自願、私密、成人之間這三個條件,是不可以被制裁、被剝奪的。這個觀點我持中立態度。眾所周知的原因,婚外情大多符合這三條,這對於和諧美滿的婚姻是最大的威脅,有縱容之嫌,每個人在尋求自己的快樂的過程中,都應該以不傷害他人利益為前提,而這種觀點無疑是對婚內配偶最大的傷害,故不予支持。

  四:李博士關於“多邊戀”、“一夜情”、“亂倫”等觀點,多是道德問題,和法律存在明顯衝突,依她所言,只要不影響他人利益,每個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選擇,可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性問題涉及道德和法律,社會的健康發展很多的公序良俗也是靠法律來保證的,比如時下流行的“一夜情”,不能簡單以個人行為來妄加論斷,作為每一個社會人,都承擔著社會責任和社會角色,如是泛濫成災,必然成為社會公害。

  五:關於“同性婚姻”、“賣淫嫖娼非罪”、“聚眾淫亂罪過時”等諸多觀點屬於爭議話題,這裡不多贅述。但這些問題的公開化,應該引起社會共同關注。

  “性學家可能是最不道貌岸然的、最接近誠實的人類,李銀河說,獲取誠實辦法之一,是徹底的、誠實地問問自己和寬容別人。”--無論如何,讓我們為這樣一位勇敢的學界泰斗致敬!

  篇二:李銀河性學心得

  今天才讀完李銀河博士的《性學心得》,在此之前因為專業的原因對李博士已有耳聞但不甚了解。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個在性觀念上過於超前的社會學家,她的某些觀念已經因為觸犯了長久以來的道德底線而難以被接受。所以,我承認,作為一個性知識極度匱乏的社會學專業學生,在閱讀這本書之初我感到好奇,驚訝,困惑,而最後,有所領悟。

  李銀河博士在書中闡述了一種觀點,即性只要是在在私秘,自願,成年的條件下,無論其對象(同性或異性),方式(虐戀,肛交或其他)等,都可以被視為個人對生活方式的一種選擇,不應當從法律角度加以限制,更沒有從道德角度進行衡量的的必要。增加對性的控制與限制並不會使某些行為減少,僅僅是使其從地上轉到地下而已。

  現在看來,西方的性觀念似乎比我們開放許多,中國人似乎一直是保守而含蓄的。高中時候講到外來文化,老師也常常將西方性解放當作文化糟粕來批判,在廣大人眼中,所謂性解放就是指爛交,一夜情,是道德的淪喪。這些都是我們認識上的誤區,是知識匱乏的表現。

  從古代來講,西方的性觀念是相當保守乃至壓抑的,這與西方文化的宗教傳統有關,受到禁慾思想的巨大影響。而在古代中國,性被視為一種極其自然的東西,是值得被享受並允許從中取樂的,這也許與中國人中庸的態度也有關係。而中國人對所謂西方性解放的普遍理解實際上是有失公正的。我個人認為,性解放其實該稱為性革命才更為合適,它並不是簡單地對不負責任的性享樂的宣揚,而是與女權運動,人權問題緊密相連的;是把西方從被宗教妖魔化的性觀念中解放出來,使其成為人類尤其是女性追求合理幸福的內容之一的巨大變革。

  從李銀河博士的研究看來,中國正在進行一場悄無聲息的性革命。婚前性行為比例提高,發生初次性關係的年齡逐漸減小……和西方不一樣,中國的性革命不是在大街上遊行,在報紙上論戰,而是從卧室里開始的:越來越多的夫妻開始嘗試不同的性交體位,注重性行為的技巧,提高性生活的質量,性和生育分離開來……

  李銀河博士的《性學心得》內容豐富,難以一一概括,我最為欣賞的是她試圖向人們傳達的一個觀念,即上文中提到的:性只要是在在私秘,自願,成年的條件下,無論其對象,方式等,都可以被視為個人對生活方式的一種選擇,不應當從法律角度加以限制,更沒有從道德角度進行批判衡量的的必要。這是一個從人權角度可以被大部分知識分子接受的觀念,但是我們內心難免不對其做道德評價。這是很正常的,這也是我們對於性生活的一種選擇:我尊重你同性戀的權利,但是我選擇異性戀;我尊重你一夜情的選擇,但是我只和配偶發生關係;我尊重你虐戀的嗜好,但是我選擇傳統的方式……在當前條件下,個人,社會都不可能真正做到李銀河博士所提倡“尊重權利”而屏棄道德評價的標準,那麼在道德評價的過程中我們該如何抉擇?

  我不敢說完全理解的李銀河博士的意圖,但是我想她所提倡的是科學,而既然我們無法避免道德評價,那麼就應當樹立一種科學化的性道德。科學化的性道德是與衛道者的傳統道德相區別的,它提倡從以科學(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知識為基礎,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做出理性的,有益於人類健康幸福的,符合社會倫理及人權的道德價值判斷。

  簡單地說,這種評價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健康和人權。首先,我們在評價性行為時應當提倡安全健康的性行為,反對危險的性關係。如果我們批判多邊戀或賣淫,那是因為它不健康,容易傳播疾病,而不是因為傳統的道德觀念上對性的嚴格限制。而手淫行為是應當提倡還是應當制止,則要從身心健康的角度通過科學的證明,不能只憑主觀看法,覺得其不是正常的性行為。而所謂健康,也包括快感的獲得,這就和女性權利密切相關,所以要說到人權。在性生活中,人們有權利選擇各自的性生活方式,無論是健康的還是不健康的(當然,我們只提倡健康的)。性生活的權利與吃飯穿衣一樣,是人類生存的最基本權利。所以,人們有權利選擇性對象,同性戀也應當被允許並受到法律的保護;人們有權利選擇一夜情,婚外戀(但是不提倡,因為沒有健康保證,有損於家庭和睦);女性有權利在性行為中獲取主動,得到快感,而不僅僅是男性性行為的工具。應當說,在評價性關係的時候,健康和人權才是最基本的標準,是最符合人性的,是最應當被關注的。比如說:兩個成年人在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在私人空間內發生自願的性關係,即使他們素昧平生,即使他們並不相愛,即使他們是同性,即使他們是虐戀,那又怎麼樣呢?在他們的關係中,人權和健康都有所保障,他們雙方沒有受到傷害,也沒有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因為他們的行為是兩人之間的,是私秘的。再設想另一種情況,有一對法律上的夫妻,如果其中一方瘓有可以通過性行為傳播的疾病,卻堅持與另一方在不採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這種性行為就是難以被接受的,因為它不健康不安全,損害了另一方身體健康的權利。所以說,在當今社會中,性早已不是一元的了,它正在往多元的方向發展,這是一種不可能被逆轉的趨勢。所以,我們的評價標準也不能停留在原始單一的道德層面了。我們提倡多元的性道德,從基本的方面上說就是科學,即健康和人權;從更高的層面上說,我們希望以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為目標。這也是不提倡換偶,婚外情等的原因之一。應當注意的是,我們不能用最高標準去否定基本標準,後者是一個理想狀態,只可能無限趨近而不可能到達,而前者才上一我們應當盡一切努力去實現和提倡的。這樣的性道德方可謂科學的性道德,是我們應當遵守並為之努力的,是最有利於個人幸福與社會健康發展的。

  性不僅是一個卧室里的私人話題,也是一個社會應當關注的問題,比如說同性戀,賣淫,性犯罪,淫穢製品的問題等等,所以社會也應當有評價其性的道德,並與其法律密切相關。比如說,關於賣淫國際上有幾種比較普遍的看法:賣淫合法化,賣淫非法化,賣淫非罪化。目前在我國,賣淫是違法但不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理。而人民大學的潘綏民教授則是最早提出在中國實行賣淫合法化的社會學家之一。這個問題和淫穢製品問題一起在理論上牽扯到一系列女權,法律問題,是我力不所及,難以深究的。但是,從現實利益上說,這兩種在傳統道德觀念上說極其淪喪敗壞的現象是有其合理性的。比如,在賣淫合法化的一些國家裡,性犯罪的比例有所降低,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更好的保護等等。而在賣淫非法的一些國家,賣淫現象並沒有減少,只是由地上轉為地下而已。同樣,在淫穢製品合法的一些國家,淫穢製品也起到了相同的作用。在這些國家裡,除了剛剛解禁的初期,淫穢製品消費激增,不久以後就又返回到解禁前的水平,並沒有造成人們所擔心的色情泛濫的狀況。又比如說同性戀,它之所以被反對是因為被認為有違一陰一陽,受精懷孕的自然常理。我國法律雖沒有明令禁止,但是它依然被認為是違背道德的,是禁忌的。在這些問題上,我們的社會該樹立這樣的科學性道德呢?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法制的社會,不能僅憑道德觀念行事,所以說對於一個社會來說,科學化的性道德應該是法制化的性。因此對於一些敏感的性問題,法律採取什麼樣的態度就顯得尤其重要,也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內,人的性權利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那麼,我們不禁要問,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們要讓賣淫合法化,要讓同性戀婚姻合法化,要讓法律允許出版淫穢製品?從目前的中國國情來說要實現這些還相當困難,至少短期內是不可能實現的。但是我們應當意識到幾個問題:賣淫,淫穢製品的問題是不是用法律加以禁止就絕跡了?顯然不是的情況下,這些行業本身是不是以逃避法律為前提,同時混亂不堪?如果法律不對其實行禁止而是加以控制管理,是否能使其得以規範?用法律取代行業潛規則能否更大程度上地保護從業者利益,使其擺脫黑社會的控制並控制此類產品服務的流向,將其限制在成年人消費範圍之內?答案基本是相當明確的。這也就說明,在對待這些狀況時,法律的禁止是不能解決問題的,而法律的控制管理則能最大限度的減少傷害。法律只是規定道德的底線,並不能將某些問題的合法化當作道德的淪喪,法律允許做的並不是社會提倡做的,究竟做還是不做,關鍵還在於受眾個人。但是在具體的操作執行上,仍然需要社會學家與立法者的進一步溝通交流,需要全社會對這個問題產生更為理智的認識。

  而同性戀婚姻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因為它與道德無關,任何人都有自由選擇婚姻伴侶的權利。但是由於有違正統觀念,這個問題近些年來一直被中國人忽略了。很多人仍然以為同性戀只在《藍宇》《春光乍泄》的電影里才會有,卻沒有意識到在我們周圍有3%的人生來就是同性戀,這是生理決定的,是自然的產物,還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後天在社會影響下形成的。在同性戀的問題上,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法律對於少數人權利的保障,還有全社會的善良與寬容,更必須有基本知識的普及。我在這裡想簡述兩個問題。第一,同性戀是不是違反了自然或社會的發展規律?第二,同性戀婚姻是否應當合法化?關於第一個問題,在社會學研究領域,將人的性別劃分為基因性別,生理性別,社會性別,心理性別。通常情況下,一個人身上的這幾種性別是統一的,當不統一時就產生了性別的錯位。一個人的生理性別是男性,而社會性別是女性,或反之,他(她)可能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同性戀。同性戀是一種自然的現象,它不是疾病,並不可怕,它和異性戀一樣正常。天生的同性戀難道不是自然的選擇么?有一個例子,在太平洋的某些島國上,同性戀佔據社會的大多數。也許你會說那是因為他們原始落後沒有文明,但那不恰好說明他們更接近自然的天性么?有人反對同性戀是因為同性性行為不能生殖,所以對社會來說是不正常的。但是在如今人們採取避孕手段的作用下,越來越多的異性性行為也沒有導致生殖,這憑什麼就是正常的呢?恩格斯認為,婚姻家庭的產生是經濟作用的結果,因為人需要通過此來產生後代,繼承財產,婚姻帶來生殖,這是經濟活動的要求。而在如今,避孕技術,人工受精的發展,婚姻,性行為,生殖逐漸分離開來,生殖不再僅僅依靠於婚姻中的性行為,那麼按照恩格斯的理論,同性性行為和同性婚姻就不需要為了經濟活動而是僅僅為了愛和樂趣而合理地存在了。關於同性之戀,我們的社會需要的是普及一種寬容的道德標準,就象少數民族一樣,同性戀只是一群在性取向上做出了與大多數人不同選擇的少數人而已,大家都愛吃青菜,但偏偏有那麼幾個人喜歡胡蘿蔔,這有什麼不對么?一個母親不會希望看到自己同性戀的兒子被歧視被侮辱被火刑處死,我們也不可能回到那樣一個蒙昧的時代。所以在這個社會的性道德中應當有所理解,有所寬容。關於第二個問題,李銀河博士已經向全國人大提交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提案,為此她給出了幾點理由:“一,據現行法律,同性戀不違反中國法律,同性戀者是具有各項權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結婚的要求……與他們作為公民的權利沒有衝突……得到承認;而鑒於同性戀屬於少數族群許多國家已設立反歧視的保護性法律;三,由於同性戀者的關係沒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縛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戀者交友隨意,增加性病傳播的可能性……建立和保持長期關係……減少性病傳播的可能性;四,從歷史和跨文化的研究看,凡是人口增長壓力較大的國家,對同性戀一般都採取比較寬容的政策,而人口稀少的國家則對同性戀比較嚴厲;五,我國有保護少數組群和弱勢群體利益方面的成功經驗……有利於國家形象和社會穩定,免於……同性戀不斷示威遊行……與中國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諧的精神合拍。”所以說,同性戀婚姻有其合法化的現實意義。

  總的來說,在對於科學化性道德的理解上,個人觀念的更迭要求以保護健康和尊重人權為新道德的基礎,社會觀念的進步要從社會立法(“避免立法上的道德清高主義”),社會寬容(是合法的,理性的,不等於縱容),社會理性(擺脫陳舊道德觀念束縛,反對固執刻板)以及社會性知識的普及(普及青少年性教育,糾正對於某些問題的一元理解)等多個方面入手。無論從那個方面來來說,這都是一項浩大而艱巨的工程,這也不僅僅是一場性革命,而是一種科學觀念的更新,是我們無法抗拒的思想觀念的革命與進步。

  科學化性道德是一種價值觀,在這種價值體系之內我們尊重他人擁有多元性生活的權利,我們的評價標準更為寬容和人性,但是我們雖倡導這種科學的價值觀,卻並不等同於倡導這種價值體系範圍之內所允許的性生活方式。所以那些道德淪喪之類的批判聲是沒有道理的。我們依然倡導香草型的關係(西方人創造的與虐戀對立的詞,指一般的,尋常的性關係)而不是虐戀,倡導不換偶而不是換偶,倡導夫妻關係而不是一夜情,倡導長期關係而不是短期關係,倡導一對一關係而不是一對多關係,倡導雙邊戀而不是多邊戀,倡導性交而不是自慰,倡導現實性交而不是虛擬性愛,倡導兩人在家裡做而不是多人在聚會上做……但是不倡導不等於反對,我們無權反對他人的合法權利。我們有權利倡導,同時也有義務尊重。

  如今的社會變革無時無刻不在發生,而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性革命正是這種變革之一。在變革的浪潮當中,僅僅順應是不夠的,我們會在潮流中變得盲目,以至於迷失。所以,我們的政府需要有所行動,在這場革命中為社會中的眾人引路。首先,要加強性方面的立法,保障性工作者,同性戀作為公民的合法權利。其次,要在全社會尤其是青少年中普及性教育,增強性知識教育,促進新一代健康成長(這尤其要依靠社會工作者來解決),促進社會的文明開化。

  幾千年來,中國歷史上的性觀念一直相當文明開放(不一定完全科學),而近幾十年來性受到了嚴重的壓抑以至於產生一種社會性的變態。而如今,政治有了更為開放的發展,外來文化湧入,人們的意識形態也受到多元觀念的影響,舊的性道德已不適於社會的發展和個人的幸福,甚至與人權,自由等觀念向違背,所以新的科學化的性道德應當即時得到提倡,否則社會便會進入一種失范狀態,正常的社會秩序就會受到衝擊。而變革的同時,女權運動以及反對聲音也會在各方面響起,性學更將在生活中更為廣泛地影響着我們。

  言難盡,意亦無窮,而我在李銀河博士的書中得到了最為簡單的啟示:在這場性革命中,我們需要做的是在一片更為開放的天空中經歷風雨,認清方向,只有這樣,小的幸福,大的和諧才會長久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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