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被陰霾的向日葵
手機:M版 分類:情感隨筆 編輯:pp958
他們都說,90年代后出生的孩子擁有刺眼的幸福。為何,我不能體會到這種說法?我不是他們口中所說的“身在福中不知福”,絕對不是。
我是很容易知足的人。因為從小得到的東西就不多,所以我很寶貴那些我可以得到的東西。我不怕失去,因為會失去的說明不屬於我的。我總這樣安慰自己。我,一個九三年出生的孩子,卻是個歷經風霜雪月的女人。八月份出生的我,現在算起來,還不足十七歲吧。其實,有時我也會怨恨,我也會不甘心,為什麼該由我承擔這一切?現實就是現實,埋怨也沒用,這是宿命,在遇到轉機之前的宿命。我不喜歡哭,因為小時候我奶奶說眼淚是血變來的,那樣太浪費。不去奢望這世上還有多少人能真正愛我,我愛自己,那就夠了。我總是這樣提醒自己、別人剝奪了我太多了,我起碼要給自己留一點好。很多人跟我說過,全世界不要你,我要你。而後呢?物是人非,都不曾記得是否有對我說過這樣的話。
有時候我會很變態的覺得,我是我自己給的,而不是我父母給的。很不孝的想法,我知道。可我的確沒有家,我不知道家是怎樣的一種定義。所謂家,就是我和我奶奶么?父母,無非給了我流淌在身上的血液,還有那顆很常被傷痛的心臟?因為得不到親情,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開始很重視友情。我有很多朋友,可是我自己又覺得我不需要太多朋友。有那麼一兩個知心的,能傾訴心事的就可以了。很慶幸,我有找到。中學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在職校的時候又遇到了一個。直至現在,我們的感情依舊很好。那樣手牽手,肩並肩的笑着,打鬧着,那是我最快樂的時光。
愛情,也許你們會認為還未足十七歲的孩子能有什麼愛情。錯了,我有過,而且有過很多段,都很戲劇,都刻骨銘心。我長得不醜,有娃娃的臉蛋,還算大的一雙眼睛,吸引了許多異性。真正愛過,亦真正傷過。愛情、友情,若讓我抉擇,我還是會傾向於友誼。有那麼一段時間,我為了一個出來混的男人要死要活,在身上刻在不知道幾個他名字。現在想起來,真是幼稚。要走的始終還會走,我們這年齡的愛情,有幸福沒未來。如今看透徹了,便沒有什麼了。
我是個奇怪的人。有時候自己想什麼都不知道,就像現在,思維混亂,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寫些什麼。對於文字,我討厭那些風花雪月,很作假。我的文字很平凡,卻真實。我最求的就是這種。開心就說開心,痛苦說痛苦,不用去賣關子。這就是我,未滿十七的我。像一朵被陰霾的向日葵,找不到屬於它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