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

手機:M版  分類:生活隨筆  編輯:小景

  好久沒執筆寫東西了,但我想,絕不是因為忙碌的原因。

  路走得急了,就會增添許多迷失的彷徨。正如紀伯倫說的那樣,“我們走的走得太遠,而忘記了為什麼出發”。

  人生意義為何?這是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畢淑敏曾說過,人生的意義要靠自己去尋找,如果尋找不到,就會無意義地過一生。本人是比較贊同這種觀點的,我們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的存在是一種自由的、自覺的、創造性的存在。我們存在於特定的歷史中,存在於特定的過去的時間光錐里,又不斷創造着我們未來的世界。責任和擔當既是特定歷史賦予我們的,也是我們自己在思索中領悟出來的。

  人人生而平等,這是美國獨立宣言中的話。如果將這句話解析為我們的傳統,表述成“人和人在人性上是平等的”應該符合我們的文化。說到平等,人和人在現實中平等嗎?應該平等嗎?我想,作為人,是平等的,這是自然賦予我們的權利。至於職位,也確實應該有高低之分。但是,我們過多的把人和他的社會地位聯繫起來了。而本質上問題在於自然人和社會人的問題。究竟自然人是基礎還是社會人是基礎,這,是個問題。也許,答案已然在我們心中。

  人活着是應該有追求的,是應該有夢想的,是應該有存在感的。這些在我看來應該是不言而喻的。想起了一句台詞“hope is a good thing ,maybe one of the best things , and no good thing ever dies ”.

  自由,多麼神聖的詞語。古人說,“生命曾可貴,愛情價也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說的那麼情真意切,說的那麼感慨悲愴,說的那麼義無反顧。自由,心中的呼喚吧。什麼是自由?《論自由》中說自由就是一個人的行為不會對另一個人產生妨害的行為。每個人的自由和一個人的自由是緊密來聯繫在一起的,每個人的自由是一個人自由的前提。

  談到聯繫,古人講“民胞物與”。現在呢,其實也是這個道理。就像“喪鐘為誰而鳴”中說的那樣“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他為你我而鳴”。是的,緣何如此?因為每個人都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一個人的逝去或是凄慘的遭遇都會使我們內心感到悲傷,或許我們與他不相識,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知道了一個事件,它讓我們感受到了自己可能的遭遇,於是就會感同身受。

  古人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施於人”,老一輩的人講“將人心比自心”,我們講“換位思考”。

  責任,想到了這個詞。每個詞都有它的意義,這個意義到了每個人那裡是千差萬別的,也就組成了每個人對人生的理解,於是形成了人生觀,於是價值觀也行成了,於是世界觀也形成了。責任,我想每個人都應該負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對國家負責,對人類負責。每一個層次的責任對一個人來講,我想都是必須的,這,就是所說的擔當吧,也是人生意義的組成吧。

  如同身體和靈魂是一個有機體一樣,生活和夢想,一樣也不能缺失。

  人生路,要怎樣走?

  媽媽說,“路,要你自己走”。

  路,要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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