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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我十四歲_1000字

分類:初二作文  字數:1000字  編輯:小景

當我吹滅第十四根蠟燭時,才發現這年,我十四歲------ 

  這年,我十四歲。天邊有捲曲的雲,像棉花糖。喜歡迫着夕陽的殘紅一直跑到田野的盡頭,後面有長長的影子,這樣就不會感到孤獨。看着夕陽的發梢一點點退去,才從田野的盡頭往回趕。這便是散步的旅程。 

  這年,我十四歲。心高氣傲,不願向任何人認輸,即使是輸了,也要把頭倔強地昂起來向別人糾正,不是輸,是沒有贏。喜歡做任何事都要比別人好,連做作業都要比別人整齊三分。像一隻高傲的鳥踩在天空的頂端,銜着明媚而又憂傷的青春。 

  這年,我十四歲。喜歡一個人悶悶的呆在家裡感受寂靜。媽媽說我純粹在家浪費時間,我卻極為嚴肅地說我是在凈化心靈。媽媽無言以對,只好默許。是啊,十四歲的我已經知道一顆鑽戒比一片彩色玻璃值錢,從而也就失去了童心。不會再相信童話里美好的結局,因為這殘酷紛雜的世界抹去了童話里最善良的顏色。我不得不小心從容地涉足它,而家,則是逃避的唯一地點。 

  這年,我十四歲。喜歡買流行飾品。常常一個人逛到晚上,走遍大街小巷,只為買一個多啦A夢的鑰匙鏈,煞費周折。以至於和媽媽上街遇到一個外地人向我們問路時,我眼皮都沒抬一下就告訴他應該怎麼走,乘幾路車。媽媽驚訝於我的熟悉,我微微一笑告訴她那裡有幾個精品店。媽媽把嘴一撇說怪不得呢。 

  這年,我十四歲。發瘋似的喜歡小說,寫一些漂亮的文字,帶有凄凄涼涼的傷感。我在寫東西的時候,媽媽常會來看,問我幹什麼。我說,我在拼圖。媽媽說,不是在寫作嗎?我說是啊,我在拼自己的夢想。十四歲的自己喜歡逃避現實躲入虛幻的文字里,因為這裡是自己的世界。很喜歡寫小說是因為喜歡主宰人的命運,主人公的命運全憑我用手指敲出來的二十六個英文字母,很喜歡這樣的感覺,像是做了一回上帝。 

  這年,我十四歲。靠近櫻花。喜歡走在櫻花樹下,看滿樹的櫻花乘着風的小舟飄下來,有時飄在我的手心上,我就會雙手合攏許下一個願望。朋友說,這年頭已經沒人信這玩意了。我驚奇的發現,原來我還未長大。 

  這年,我十四歲。不喜歡相信別人。總以為沒有人比自己更了解自己。於是開始寫很長的日記,從頭到尾記錄著我碎片般的心情。有時躺在床上從頭翻閱,像是在看一本沒有結尾的小說。媽媽笑呵呵地說,你自己寫什麼都不記得了。我笑,寫下來就是為了遺忘。 

  一個不服輸,喜歡寂靜,愛買流行飾品,喜愛小說,鍾愛櫻花,願寫日記的性格,塑造一個十四歲的我。 

  十四歲,只不過是一隻蝴蝶,飄飛於童心未泯和青春飛揚邊緣。這年,我十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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