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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亂作為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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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作為亂作為整改方案

  集中整治"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紮實推進機關作風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市委市政府二十二條規定,深入整治"庸懶散奢貪",深入推進項目建設年活動,切實改變幹部作風,有效解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為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及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設及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提供作風保證,根據《市繼續深入整治庸懶散奢貪專項工作實施意見》的部署,和《儋州市集中整治"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紮實推進機關作風建設實施方案》,結合我局實際,決定在我局開展集中整治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紮實推進機關作風建設專項整治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抓作風就是抓發展的理念,繼續弘揚"實幹快發展"的精神,切實加強對行政權力正確使用的制約和監督,嚴厲查處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的問題,確保全局辦事效率明顯提高、工作作風明顯轉變、履職能力明顯增強、服務水平明顯改進,重點項目建設明顯加快,本部門公信力明顯提升,推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局機關領導幹部及在崗人員、各基層隊(所)所領導班子成員及全局市容監督和建築渣土管理人員、各隊收費人員。重點整治以下兩個方面26種問題:

  (一)通過治理不作為,提高執行力,切實解決不執行、辦事拖沓,推諉扯皮等問題。

  1、不執行或不嚴格執行上級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等有關政策規定、重大決策、工作部署的;

  2、對職責範圍內的事項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或作出明確答覆;對不屬於本單位職責範圍或不宜由本單位辦理的事項,不及時解釋說明或置之不理的;

  3、對職能範圍內或上級機關交辦的事項明推暗抗、敷衍應付、拖延不辦或拒不辦理的;

  4、對單位和個人反映的問題不認真加以解決或不在規定時限內辦理並及時反饋辦理情況的;

  5、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不過問、不處理、不糾正或久拖不決的;

  6、職能部門之間不互相協作,相互掣肘、推諉扯皮的;

  7、不依法履行公開或告知義務,對應公開事項不公開或公開不及時、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的;

  8、服務意識淡薄,不執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或限時辦結制的;

  9、工作日期間擅自缺崗、脫崗、離崗,使當事人不能及時辦理有關事項的;

  10、作風漂浮,效率低下,不能及時受理、辦理當事人申請辦理事項的;

  11、部門或單位管理混亂、職責不清的;

  12、對管轄範圍內的行政不作為問題失察失管,致使管轄範圍內多次出現行政不作為問題,或因行政不作為導致出現嚴重責任事故的;

  13、對舉報投訴事項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

  14、工作失職、瀆職,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15、其他影響經濟發展環境的不作為行為。

  (二)通過治理亂作為,樹立新形象,解決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執法不公等問題。

  1、沒有法定依據行使職權的;

  2、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的;

  3、違反法定程序行使職權的;

  4、故意曲解或變通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給企業生產經營設置障礙,影響經濟發展環境的;

  5、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的;

  6、利用職權強令當事人履行非法定義務,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7、巧立名目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或搭配收費的;

  8、故意刁難當事人,強制其接受指定服務,謀取非法利益的;

  9、粗暴、野蠻執法,執法不公或不按程序執法的;

  10、干擾或影響對損害經濟環境行為查處的;

  11、其他影響經濟發展環境的亂作為行為。

  三、方法步驟

  (一)學習部署階段(5月上旬D中旬)

  1、搞好動員部署。5月20日前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廣泛深入的思想發動,結合本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活動的目的意義、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通過大力宣傳,使本局廣大黨員幹部職工深刻認識整治不作為、亂作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黨員幹部幹部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加強學習教育。重點學習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八次代表大會、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省委羅保銘書記在省紀委六屆二次全會的講話,以及《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黨員幹部廉政從政若干準則》、《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儋州市機關效能投訴工作若干規定》、《關於建立建全和落實機關效能建設十項制度的通知》、《關於印發儋州市機關效能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儋州市機關效能責任追究辦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學習要求做到"時間、人員、內容"三到位。

  (二)查擺問題階段(5月下旬D6月上旬)

  1、開展自查自糾。要認真組織機關工作人員根據單位職能和崗位職責的實際情況,採取深入基層走訪、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發放調查表等形式,廣泛徵求服務對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擺存在問題,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抓好排查整改。

  2、組織集中評議。通過社會調查、發放評議表等方式收集各方面評議意見,進行社會滿意度測評,並通報評議結果。對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跟蹤督查,認真分析不作為、亂作為的表現,對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進行公開曝光,促進及時整改。

  (三)整改提高階段(6月中旬D7月中旬)

  1、制定整改方案。針對徵求到的意見和查找出來的問題進行分析檢查,在此基礎上,認真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整改提高方案要按照問題的輕重緩急,提出整改提高的目標和時限要求,明確分管領導,落實具體責任,做到可操作、能提高、好檢查。整改提高方案要以任務推進表的形式細化,並以適當方式向黨員、幹部公布,做到公開承諾,接受群眾監督。

  2、解決突出問題。在整改提高中,要集中力量、集中時間解決一些查找出來的、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突出問題,為人民群眾辦幾件好事、實事,爭取出台幾項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讓廣大群眾切實感受到開展活動帶來的新變化。

  (四)總結驗收階段(7月下旬)

  1、檢查驗收。局機關將抽調人員對本局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的自查,對整治不認真、社會反映強烈、問題較多較突出、整治效果不明顯的基層隊(所)場,責令公開檢討,並將按有關規定追究領導責任。

  2、全面總結。肯定成績,總結經驗,分析不足,明確努力方向,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鞏固整治成果。活動結束后,要及時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並將總結情況報市效能辦備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服從大局。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醜"的態度,善於發現和敢於查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堅決消除"護短"意識,嚴肅紀律、服務大局,做到與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旗幟鮮明地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行為作鬥爭。

  2、落實責任,迅速行動。要把治理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親自謀划、親自部署、親自督查;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抓具體,及時解決治理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做到一級抓一級、級級有責任、層層有壓力、逐級抓落實。要把治理工作的成果體現在落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優化社會發展環境,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為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設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3、認真排查,逐項整改。要敢於正視問題,廣泛深入地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進行排查,要深入到服務對象中面對面地聽取意見和建議。同時,深入剖析問題原因和癥結,迅速拿出整改措施,逐項整改到位,堅決做到不掩蓋、不迴避、不護短、不走過場。對群眾反映的以及行政服務存在的問題,能夠做到的,必須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決的,要積極創造條件抓緊整改。

  4、建章立制,長效管理。在治標的同時,要深入剖析根源,加強制度建設,落實治本措施,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好清前堵后的問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單位及個人公開通報、限期整改。同時,認真分析研究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新情況、新問題,查找機制、體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監督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努力建立健全治理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工作的長效機制。

  整治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等工作作風突出問題的實施方案

  為鞏固我縣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加強全縣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等工作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縣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企業和群眾滿意為標準,集中整治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等工作作風突出問題,切實規範機關及工作人員行政、執法、司法等行為,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為推進我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紀律作風保證。

  二、整治範圍

  全縣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或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託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以及提供公共產品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各黨群部門、社會團體及其工作人員遵照執行。

  三、整治內容

  按照《關於集中整治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等工作作風突出問題的十二條規定》,切實糾正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中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庸懶散拖"、紀律渙散、效率低下等問題,嚴肅查處"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以及利用職權"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問題。

  四、整治步驟

  (一)召開大會,動員部署。召開全縣集中整治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等工作作風突出問題動員大會,制定下發集中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任務,嚴明紀律規定,提出工作要求,在全縣全面啟動集中整治工作。各鄉鎮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在全縣動員大會後一周內召開大會進行再動員、再部署,並迅速開展工作。

  (二)徵求意見,查找問題。各鄉鎮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工作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廣泛徵集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自檢自查,認真查擺本部門、本單位在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對照檢查,認真整改。要對查擺出的問題進行歸納梳理,認真總結、深入剖析,從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嚴格監督等方面認真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措施、時限和責任人,切實整改問題。各單位要將查擺問題情況和整改方案於10月底前報縣集中整治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等工作作風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及時報送工作信息。

  (四)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各鄉鎮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對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針對問題,查缺補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機關工作作風行為規範,形成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12月底前,要將集中整治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整治措施

  (一)暢通渠道,受理舉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公開舉報投訴電話和電子信箱,各鄉鎮區、各部門、各單位也要向社會公開舉報投訴電話,認真受理企業和群眾關於機關工作作風問題的舉報投訴,建立快查快結的投訴調查解決機制,嚴格落實辦理責任,限期進行整改,切實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察暗訪,強化監督。縣領導小組及各鄉鎮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通過全面督查、個別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切實加強對機關工作作風突出問題的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督促整改。

  (三)嚴肅處理,追究責任。通過集中檢查、集中曝光等方式,對不作為亂作為等機關工作作風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對發現的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要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及領導責任。對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和內容,在報紙、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上開辦"集中整治機關工作作風曝光台"、"集中整治機關工作作風專欄",引導全縣社會各界群眾積极參与監督,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廣泛參與、積極支持的強大輿論氛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集中整治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等工作作風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鄉鎮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抓好自檢自查和整改落實。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將各鄉鎮區、各部門、各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工作情況納入目標管理績效考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以及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之中,作為評價業績、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

  (二)強化監督問責。要充分發揮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群眾社會監督及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作用,形成監督合力。紀檢監察機關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和群眾舉報的機關工作作風突出問題要認真調查,從嚴處理,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不認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頂風違紀的單位,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三)注重整改落實。要高度重視整改落實工作,不斷完善內部監督檢查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效能。要通過紮實有效的整改,逐步建立健全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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