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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十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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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十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標籤:安全知識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工作經驗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 號)、《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05]10 號)精神,切實加強“五一”期間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確保全市人民飲食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 “五一”期間是人流、物流較為集中的時期,也是食品消費 的旺季。有效預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建設“平安徐州”、“和諧徐州”的關鍵。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切實保障節日期間全市人民的飲食安全,確保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大宣傳 節日期間,各地要利用人群相對集中的有利時機,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認真做好食品安全宣傳工作。要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增強人民群眾自我保護意識;要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適時曝光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震懾制售假劣食品違法犯罪分子。 三、強化檢查 針對“五一”期間食品消費的特點,對兒童食品和飲料、旅遊景點周邊食品經營企業和網點、餐飲食堂、商場超市等重點品種和環節,以及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糧油、肉、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水產品等食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堅決取締無證(照)生產經營行為,堅決打擊假冒偽劣食品,並嚴厲處罰。強化食品流通、消費環節的監管,嚴格審查食品生產者、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對食品安全監管較為薄弱的城郊結合部、農村等重點地區,要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整治,嚴厲打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清除“黑窩點”,確保食品安全。 四、密切配合 各級葯監、質監、衛生、工商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抽調精幹力量,聯合執法,齊抓共管,加強對節目市場的檢查和監控。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監測通報系統和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預警信息,提高對食品安全風險和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夠迅速救治,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五、加強值班 各地要嚴格執行節日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領導同志要在崗帶班,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食品安全動態。對食品安全 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報告,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對群眾舉報、投訴不得推諉應付,要及時處理;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要迅速查處並及時有效處置。 二OO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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