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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服務中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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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服務中心工作制度 標籤:為人民服務 三項制度 黨務工作 辦公室工作 找工作

  投資服務中心工作制度

  一、投資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1、招商引資,為投資商、企業提供與政府間的業務服務;

  2、收集整理有關法規、市場供求、投資合作信息資料;

  3、做好信息諮詢和立項報批服務;

  4、商務代理服務;

  5、組織開展智力成果轉讓;

  6、維護商會會員合法權益;

  7、溝通聯絡工商、社團、協會並協助建立合作關係,協調各行業產品價格,調解經濟糾紛。

  8、加工貿易生產合同審批;

  9、工繳費結匯審批;

  3、辦理協議補充、變更、續約、終止;

  10、辦理“三來一補”新合同、變更合同;

  11、辦理進料加工新合同、變更合同;

  12、辦理生產合同延期;

  13、申請報告,海關備忘錄審批;

  14、核查驗廠;

  15、電子報關集中錄入點;

  16、崗前培訓。

  二、崗位設置

  主任

  副主任

  招商引資、崗前培訓合同審批企業結匯商會財務、辦公室

  (一)招商服務組

  1、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項目諮詢、洽談,跟蹤服務引資項目;

  2、協辦來料加工企業立項手續;

  3、協辦合作、合資、獨資企業立項手續;

  4、提供招商引資項目信息;

  (二)審批組

  1、加工貿易生產合同審批;

  2、工繳費結匯審批;

  3、辦理協議補充、變更、續約、終止合同;

  4、辦理“三來一補”新合同、變更合同;

  5、辦理進料加工新合同、變更合同;

  6、辦理生產合同延期;

  7、申請報告、海關備忘錄審批;

  8、電子報關集中錄入點;

  (三)驗廠組

  1、核查新成立的加工貿易企業的生產能力;

  2、核查停產半年後重新申辦新合同的企業經營情況;

  3、核查申報新合同的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4、核查加工產品超出原經營範圍(即擴大經營或變更經營範圍)企業的生產能力;

  5、核查合同申報數量超過其在過去12個月所執行合同中最大核銷數量20%以上的企業生產能力;

  6、核查拖欠廠租或工人工資兩個月以上的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7、核查其它須驗廠的企業情況;

  (四)綜合組

  1、文件資料收發、歸檔;

  2、財務;

  (五)培訓組

  1、隨崗培訓班(戶籍人口)。由我中心向轄區企業發布信息,收集企業所需人才(如學徒、跟單文員)由人才人事服務中心統一安排人員到崗,戶籍無業人員隨崗培訓期間街道按每月40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補貼,給予用人單位每人每月100元的隨崗培訓補貼管理費;

  2、崗前培訓班(外來人員)。由我中心向轄區企業發布信息,收集企業所需人才(如車工、電腦文員)由成校招收學員統一培訓后輸出給企業。

  (六)商會組

  1、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對會員進行團結、教育、引導,倡導愛國、敬業、守法、文明。

  2、發展和增進同港、澳、台地區以至世界各國工商社團及工商人士的關係和交往,促進經濟技術和貿易合作發展,協助引進項目、資金、技術、人才。

  3、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映會員意見、要求和建議,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協調政府與企業關係。

  4、為會員提供市場、技術、商品等信息,交流經營管理經驗,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5、組織會員參觀考察、調查訪問及各種聯誼活動。

  三、投資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行為規範

  (一)思想品德:熱愛本職崗位,信守職業道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始終與黨的政策、方針保持一致。

  (二)業務技能:熟悉與崗位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

  (三)辦事效率:保證審批工作、協辦工作的質量和效果,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廉潔從政。

  (四)服務態度: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接待、文明服務。

  四、投資服務中心考勤制度

  認真遵守街道機關工作制度,不得隨意遲到、早退和無故脫崗。如有特殊情況的,應按照規定,逐級實行請假制度。

  五、投資服務中心財務制度

  1、嚴格遵守街道辦財務制度,經費開支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做到有計劃,專款專用。

  2、堅持一隻筆審批制度。每張單據報銷,要有經手人簽字,經領導批准后,方可報銷。

  3、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管好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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